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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大藏经律藏·戒律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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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佛教天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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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品至第十品 比丘戒略释(略) 第十一品 护身 一、不应蓄长发,不应蓄过二月,不应长过二指量。 二、不应蓄须髯。 三、不应蓄指爪甲,应剪去令爪甲齐指肉。不应磨擦爪甲艶亮。(但污则令其净) 四、不应蓄鼻孔毛,长出鼻孔外。 五、不应去狭处毛,卽衣荫覆处及腋处。(但除病,为去毛涂药) 六、不应面涂粉。面涂粉水,(黄羌)涂面。面点色粉。不应身涂粉除为治病。 七、不应饰身。不佩用耳珰、璎珞、珠披肩、腰带、臂钏、手环、指环等。 八、不应照镜或其它类似物,观自影像。除因面疮伤,照镜涂药。 九、不应非地、非时离衣。 十、不应着俗家衣服,不应用俗家布被。 十一、不应割离狭处或近狭处二指量。(原注:狭处指粪门) 十二、比丘应嚼齿木(应刷牙齿)。 第十二品 资具 三、衣 一、郁多罗僧:卽上衣,亦称七衣,披上身用。 二、安陀会:卽中衣,亦称内衣,五条衣,作下裙用。 三、僧伽梨:卽大衣,亦称复衣,九条衣。无定用(经载佛弟子用为敷佛坐卧处,披上身入俗家,及入寺中僧众。泰僧用覆肩。缅甸及锡兰僧用重披郁多罗僧,入俗家,在寺反不用。)郁多罗僧,长九搩手,广六搩手。但可更长广。安陀会。无定量。长应上能掩脐,下应能掩膝盖。大约长六肘,广二肘。(但可更短狭)僧伽梨,准郁多罗僧衣量。
衣 料 一、树皮。二、棉。三、野蚕丝。四、兽毛(除人发毛)。五、麻。六、以上五种混合织品。除第六种,不得作衣。 作 衣 法 衣必割截,作摩竭陀国稻田形。毎段有线隔,大段称曼陀罗,小段称阿陀陀曼陀罗,有隔如田畦。合各段各隔,称为一条,毎衣最少应有五条,亦得过五,卽七、九、十一条均可。四周有缘。上毎段各有名称。其它浴雨水衣。披衣,羊毛衣。不必割截。 衣 色 佛制令以六物染色,一、树根,二、树枝,三、树皮,四、树叶,五、树花,六、树菓等煎水染,无制定树种,亦无制定色。称为袈裟,译义为不正色染。又禁用靑、黄、红、绯红、赤、浅红、黑等色。一般认为黄混深红色或深黄色为袈裟色。衣不得有艶彩,禁用有兽纹、花纹、条纹。(除有小点而无艶彩者) 大衣及中衣,有钩及纽,但无明制施于何处,佛制许令用钩纽,令风不吹扬衣。纽不得用美好物,制用骨、牙、角、竹、木、梓梗、椰殻、金属、螺或线织等。中衣许用腰带。(但禁用美织品带) 三衣外,佛开用从衣十日。浴雨水衣及掩疮衣,可暂时用。雨水衣制长六搩手,广三搩手半。雨季中用,又制蓄一件。掩疮衣长四搩手广二搩手,于身患疮疥时用,亦制蓄一件,病愈不许用。又开用尼师坛,卽敷坐处用及卧处用之布。拭面巾、钵衣、裙、皆无制数,亦无制色。坐卧具通用黄色。此外诸衣布,自长八指广四指以上,皆作常住物,公物。尼师坛,制长二搩手,广一搩手半,缘一搩手, 钵 钵是随身资具之一,佛制,钵有二种:一是泥制,一是铁制。不许用余器代钵,如土釜、骷髅、葫芦等。 又禁用十种钵:谓金、银、末尼、琉璃、玛碯珠、铜、靑铜、钖、铅、木等制钵。 钵 量 钵分大、中、小三量,小钵容饭可二人食,中钵五人食,大钵十人食。现通用钵,当为中钵量,(圆周约二十六英寸),不仅容饭,兼亦菜食,故可足二人食。禁用钵盛残食物,钵内洗手。饭后必洗钵,用布拭净,日下晒干。远行时,许用布作钵衣(袋钵),左右作长带,斜挂肩上。钵盖则为后来所增造,为整齐淸净故也。 资 具 佛昔用随身资具,仅有钵、三衣、坐卧具、针盒、腰带。后历有增加,分述如下:针盒:用贮针缝补三衣。禁用骨、牙、角制。许用木制、铁制。滤水:用布,或用竹管,一端束布。佛制比丘飮水必先滤。无滤水器比丘,不许远行半由旬以上。无滤水布,可用复衣代滤。又制:如同行比丘借用滤水器,必借与之。滤水,佛意在防误飮水生物。亦寓用净洁水之意。剃刀:剃刀许有刀鞘,磨刀石,净刀布。但在俗以剃发为生而出家者,不许蓄剃刀。伞:无定制,但禁用艶彩或伞缘有饰品。禁张伞入俗家及巷里多俗家处。除病,为防袈裟湿及护身。鞋分二种;似为有跟及无跟(无跟如木屐)。有跟者,禁用饰以末尼,琉璃,玛碯之木制、金制、银制、铜制、锡制者。及用罗叶、芦、草织、或毛织者。佛制所许之无跟鞋:皮制,仅有鞋底,无覆[足*来]跟。旧者可用四重皮,新制之四重皮鞋,限用邉地。许有索繄束。 禁用蓝、黄、红、黑等色鞋。(但令其原色褪失或令黯黑,卽可用) 禁用狮子、虎、獭、猫、鹿、麝、鸱等皮镶鞋缘。 禁用覆趺覆跟、覆胫鞋,鞋底禁塡棉。 禁饰禽羽,孔雀羽。禁令(鞋尖)耸起如羊角,蝎子钩。 禁着鞋入俗家,入非自寺。除病,足病,热季地热。 所有资具,似应因时、因地而定。故尊宿谓资具,以用简省者为是。 坐 卧 具 卧床不得高过八指量,床足不得刻有兽形。 坐床如凳,四方,可坐一人二人不等。昔禁高过八指量,后许。又许有背倚手倚,(卽交椅)。亦可高过八指量。 许用卧褥,但不许塡棉。许塡羊毛、碎布、树皮、草、树叶、乌羽、其它兽毛,禁用人发,禁用龙脑树叶。 床禁用广大,但无制定,意不许两人共卧,故右以定两人床为广大床。许用枕:大小约如人首,不许用长过半人身量大枕。坐卧布:卽坐卧褥,美饰者不许用。毡毛长四指量者、羊毛制者、绣者、有纹者、有花者、有兽形者、纯白者、毛耸立者、广大可容十六无姬者、金与丝混织者、纯丝者、柔毛者、麝皮者、上有架之卧床披象背布、披马背布、敷车座布、皆不许用。 又在俗所用坐卧具,许坐用。许坐柔软褥,如棉坐等,除师子座。又不许用俗家卧具。 不许比丘共卧一床,或共享一被。但可共坐一凳一床。惟同坐者,法腊须相近,不得过三腊。剃度师与弟子,不许同坐一床。又比丘卧处,不许散布香花。 第十三品 依 止 比丘未满五腊,称为小师。应依止亲敎师,受彼敎授。或依止一宿比丘为亲敎师。求依止时,应偏袒右肩,长跪合掌,白言:大徳!请为我亲敎师。彼比丘应答言:善哉!如是,二比丘则为依止师及弟子。 佛制令师徒应和敬一心,互相资济,师视徒如子,徒尊师如父。 依止师因五事而离彼依止:一、师离去。二、师返俗。三、师死。四、师皈外道。五、师令徒离。徒亦因五事而离依止,一、自离去。二、返俗。三、死。四、皈外道。五、师令离。 离后复返,或后复往依止,则仍是依止师。 满五腊后,师可令徒离依止。 徒视师如父,名为爱师。依师诲行,名为 敬师。重师命令,名为尊师。望师康乐无忧,师喜则喜,师忧则忧,名为顺师。违于此者,则为不爱、不敬、不尊、不顺。 师于徒应护餋,敎诲、慈悲、为徒模范。徒有过失,必呵责之。 徒离亲教师后,应另寻一大腊比丘依止为师。依止仪如前,但易白言:请大徳为我师尊,我依止大徳。 被依止之比丘,称为师尊(阿阇黎)。卽代其亲敎师而为彼师,可称为依止师。 彼徒若遇亲教师,则同于离依止师之依止。 故亲教师离去后,必再向依止师,重求依止。事颇繁剧,甚可开之。 未满五腊比丘,虽精经律,制亦不许无依止师。除远行,瞻护病人在森林住,定在一地修行,可离依止师;但须自念,有宿比丘来,我当依止之。 满五腊,未满十腊比丘,称为 中师,佛制可离依止师,但耒能自护亦应有依止师。能自护之比丘,应有如是徳: 一、有信、惭、愧、劝、念。 二、有戒行、正见、多闻、慧。 三、知犯不犯戒,明记戒律。 四、满五腊。 右上除满五腊外,余可量情而定。 有右徳比丘,离能自护,但不能统理僧众。满十腊比丘,称为长老,亦称大师。可统理僧众;可为剃度师;可为依止师;可有沙弥近事。 可统僧众之徳;依中师之徳,而加: 一、能赡护病弟子;知犯戒、知忏净法。 二、能敎示戒律、梵行,能止弟子邪见。 三、满十腊。 右除十腊外,余可量情而定。 第十四品 行 事 本品分为作事、仪轨事等,三事述之。 作 事 甲、弟子在依止亲敎师期中,应职是存念承事亲敎师。 一、晨旦奉水、奉齿木。二、思学于师。三、爱护师,勿令师损誉、懈怠、邪见。四、善顺师意。五、敬师。六、外出必先告师。七、师病必赡护。 乙、亲敎师应如是资敎弟子 一、敎诫。二、资助衣钵琢余资具。三、爱护弟子;无令损誉、懈怠、邪见。四、赡护疾病。 依止师视同亲敎师。 丙、比丘往他寺、应如是行: 一、尊敬彼寺,入寺脱鞋、收伞、整衣、礼大腊比丘。二、彼比丘在扫塔,在疗病时,应候彼事毕,乃往礼见。三、洗足,依腊就座。四、应示亲爱,需飮水、卽飮水,需用水、卽用水。五、如住宿,询问彼寺规。问托钵、村落、外道住居险难处,厕所、池水等事。六、须净洁彼许用坐卧具。 丁、比丘有客比丘来访、应如是行: 一、应问讯接待。二、尊重客比丘,与水洗足、敷座、供飮水用水。三、如腊过己,当接其衣钵。礼彼;为彼洗足,以油涂足,为彼扇凉。如腊不及己,则指座令坐,指飮水用水所在。如客比丘欲住宿,应为敷坐卧具,答彼比丘所问寺规及诸事。 戊、比丘欲往他处住,应如是行: 一、净洁房舍:房舍破漏,应为修理。用物安置齐整,闗闭窗户。二、向掌房舍比丘交还住房,或向同住比丘交。如单人住,向外护交。三、礼辞亲敎师,依止师。 已、入聚落托钵比丘,应如是行: 一、衣裳整齐。二、钵在衣内,受供时取出。三、严整威仪,如律中说。四、先定去路返路。五、知彼欲供,守护威仪而受。六、先返寺比丘,应为次返比丘敷座,置飮水,食器,洗足水等。最后返比丘饭食讫,应收整诸坐具、餐具。食在食堂同食。 庚、比丘食时,应如是行: 一、整衣裳。二、坐适宜座,勿近坐长老比丘,应间一二座。长老令坐乃坐。三、勿坐复衣上(原注,此甚烦难,亦已开可坐)。四、施主供食,应生度化心而受供。如施主合供比丘众,或用大盆分供,酌量而受,勿令他比丘少。五、在食堂,比丘众未取食,长老未到,不先食。除大食堂,或不可迟。六、食应整齐肃静,如律中说。七、比丘众食事未讫,不应自先洗钵(卽今之不先净手,不先讫食事也)。八、洗手漱囗,莫令水溅他比丘或自衣。九、在施主家食讫,应诵随喜颂,由首座僧诵,其它可先辞返,今则同诵同返。十、在小食堂食,末座先出堂外候。如大食堂,首座比丘先出。行进列行,中一人间。十一、不应将有残食之洗钵水,弃在施主家。 辛、房舍 佛制树下宿。故树下为比丘之房舍。惟在雨季,必有蔽雨之所,无论为 天然之山洞,或人工之房舍皆可,但除泥制屋及树穴。 僧众房舍,比丘皆可住宿,惟除犯戒被摈。 毎年应重新分与房舍二次:一在初安居日,一在解安居日。分与时不许争执,不许长住一房。施主所供房舍,不许长住。小病比丘,不应独住房舍。 掌房舍比丘,应量情分与,勿令病比丘迁移房舍。勿令大腊比丘,护小腊比丘房。患可厌病比丘,应独居一房。勿迁护理常住用物比丘,勿迁多闻比丘,勿迁能修理房舍比丘。此之所谓迁,乃指自好房舍,迁往较劣房舍。又、勿令一比丘,住二房舍。比丘住宿房舍,应如是行: 一、不令房舍污垢,不随地吐痰。不着鞋入房。足未净未干不入房,不倚画饰之墙壁、柱、门、窗。坐卧褥,坐卧须先敷布,勿令褥污。二、应净房舍,令整洁无尘。三、勿令房舍损壊。四、房舍资具,床椅凳等,应陈设整齐。五、备足飮水、用水。六、房舍所有资具,勿取往他房舍用。 壬、便利之事,应如是行 一、大便、小便、浴身、以先后到为次序,于此不以法腊为序。二、须軽步出入,先问后入。大便及洗净,勿有声。三、勿着衣入。四、若净用木片布纸,须择洁者。五、大便时,勿兼作余事。六、勿令厕秽,不吐痰其地,勿掷木片厕中。七、令厕洁净,见污则净,见乱则整,木片满则为倾弃,无水则为之盛水。 癸、患病比丘 有比丘病,法友比丘应尽心瞻护。佛言:诸比丘!汝等无有父母,汝等不相瞻护,谁将瞻护汝等。若比丘,瞻护病比丘,与瞻护佛同。 病比丘,有亲敎师,有依止师,有弟子,则令彼等瞻护。如无,则令同亲敎师、同依止师比丘瞻护。如客比丘病,令僧众轮値瞻护。如是佛意乃令瞻护病比丘,为僧众之责。 患病比丘,知己为僧众之累,应自足自安,堪忍苦受。患病沙弥,与比丘同。 病比丘如在他地,乃至安居期中,佛许彼病比丘法友,往彼地瞻护,亦开依止及羯磨等等。 行 事 一、不许践踏敷座之白布,以令布秽,不雅观故。亦令余僧,不敢坐故。二、坐时,先审视座傍,有无用物,勿铱其倾倒失仪。三、不许同女人或黄门同坐一椅一长座。法腊相差三腊,亦不应同座坐。四、食未讫,不许起身。遇大腊比丘来入座,亦不许起立让座。五、日间卧息,应闗闭房门。六、不许将大便、小便、尘垢、残余物、倾掷门外,不许倾掷墙外,不许倾掷在田园植物上。七、不许攀登树上,除因事故。如森林行,登树察看远近方向,可登四肘高。因避野兽,可更高。八、不许因观聴伎舞歌乐而往。九、不许唱长音说法(似唱歌之说法)。十、不许触不应执物,谓女人、女服、女饰、女形物、雌傍生、金、银、寳物、琉璃、玻璃、车渠、赤珠、玛碯、螺、石共十种。螺是金珠莹饰之螺,石是玉等。兵器,捕捉水陆禽兽等工具,音乐器具,人所种植之稻、粟及菓子,皆不应执。 仪 轨 事 着衣事、钵事、折衣事、净鞋事(略)。 为长老扇凉:应在长老背后扇,扇足部一次,扇身一次,扇头部一次,反复如是扇。 窗:日间闭,夜间开。 行:依腊列长行而行,中间,间一人量。 说戒羯磨:偏袒衣,长跪,合掌。 唱南无,应三唱。 右事,可依时、依地稍更改,但亦须得宜,否则事事皆开,终则无所持矣。 第十五品 礼敬 三寳,为佛子最极上之皈依,故大藏不许戱佛法僧。戱者,谓用身戱语戱,如因娱乐而以佛僧故事为剧本。对独觉佛,亦不应作剧本。佛僧之史迹,亦不应以游戱态度讲述。 和敬相向,为团軆共住之美徳,佛令依大小腊,行顶礼、起立、延接、合掌、和颜、问讯等礼。受供,亦依腊受供。 比丘不礼在家人,亦不礼异敎行人,不礼小腊比丘,唯礼大腊比丘。但亦不礼不谈法之大腊比丘(当指不务梵行之放逸比丘),又不礼如是大腊比丘:一、彼在出罪懴净时。二、彼在僧中出罪、别食时。三、彼正在离衣时。四、在入俗家或路行时。五、在暗中不互见时。六、彼不觉知时——如睡时。七、彼在食时。八、彼在便利时。 起立延接:在大腊比丘所,不起立延接其它小腊比丘。在寺中集僧时,不起立延接余比丘。 合掌:多长跪合掌。对小腊比丘,亦可合掌,如懴罪、羯磨等。对长老,亦可合掌立。 和颜问讯:用对小腊比丘,对患病弟子。 佛世,比丘互呼为具寿(亦称慧命),小腊比丘呼大腊比丘为大徳。 小腊比丘说法讲经时,可较大腊比丘坐高座,或同等座,为尊法故。 小腊比丘欲说法时,应白大腊比丘求许准,以说法为大腊比丘事,除大腊比丘有故不说。 与大腊比丘共住一房,若说法、敎诲、演经、燃熄灯火,闗闭窗户应先请大腊比丘许准,除先许准,则免请。 若亲敎师、依止师跣足行,弟子不可着鞋同行。 可任亲敎师、依止师者,应满十腊。又对弟子应大古腊,如四腊比丘其二师,应满十四腊。 于制底(塔)所,应恭敬尊重,不张伞、不着鞋、不軽浮、不高声语、不伸足坐,不于附近大小便、不吐痰、此是敬重之意。 若懴净说罪时,应偏袒长跪合掌说。 聴说戒说法时,不交谈、不咳嗽、不先离座。如连宵讲,应在完品小息时离座,开品前入座。 有佛法文字书辞,不步越过、不践踏,以上是礼敬法。 在僧众中应偏袒,除入聚落,或为摄护威仪故。 第十六品 安 居 安居期是雨季期,外出不便,故在寺安居三个月。称安居,或称坐夏(因亦値热季故)。 安居期分二期。一称前安居,于印度历八月黑分一日(十六日)开始。一称后安居,在九月十六日开始。(为何制定二期?第九世僧皇,当解为因闰月之故,故可以迟一月安居。) 雨季共四个月:为何不安居四个月,而安居三月?此则以最后月为作三衣期,又季末月少雨之故。 安居比丘,房舍必有覆蔽,有门可开闭,不许住停尸屋、伞下、布幕、瓮(当指泥造房舍)、树穴。 寺中掌房比丘,应在安居前,依安居比丘数,分与怺舍。安居比丘应净洁房舍,备飮用水。 安居时所为何事?佛制须繋念,卽念住此三月。故定初安居日,僧众齐集诵言:“我于雨季,依此寺住三月安居。” 同在一处安居:所谓处,当何所指?可指毎一僧房,亦可指一寺,故又必于自房,各自诵言:“我于雨季,依此房住三月安居。” 在安居期间,比丘不应外出。 若比丘与商队同行,与牛车队同行,乘商船行,应于初安居日,自繋念言:“我于此安居。” 若到达有比丘处,可就有比丘安居。若彼商队、牛车队、商船到达彼地,不再行进,可就有比丘处安居。 安居期中,是修沙门行期,不许别定不公之规约,如不许读经、不许说法、不许谈话、令修头陀行。但许互勉读诵经律,劝令精进,望行头陀,不多说话,和敬无诤,不恼乱人。 安居比丘,应在界内安居三月,至自恣日后,始可出界外。在安居期中,出界外过七日,则破安居。 七日中繋念返界内,但因有险难不得还,亦可不还。又许自恣前七日,可出界外,不再归还。 可过七日之事由,称七日法,有如左列: 一、法友或在俗父母病,往省视疗护。 二、因僧众事,如僧房舍颓壊,急须修补。 三、护法施主延请,为増上彼信心而往。 类似右三项诸事,亦可量情出界外。 在安居期中,因险难不能安居而离去者,则破安居,但不破戒。险难谓如是等难: 一、恶兽、盗贼鬼魅等侵害。 二、房舍被焚或水淹。 七、托钵难。 四、无飮食、医药、外护、施主。 五、女人或亲戚,多来访谈,或以财诱,欲破梵行,可卽出界外。又见所住界地,有无主之伏财,亦应出界外。 六、他处比丘,不和敬住,为往彼地灭诤。 比丘应诺在家人请安居,或约比丘同安居,倘若非故意不如请如约安居者,犯軽戒,须说罪懴悔。如故意,犯单堕及妄语戒。 第十七品 布萨 自恣 布 萨 布萨是修行之一,译义为净住,佛世令于毎月白分、黑分、半分,卽十五日、三十日(或二十九日),初八日、二十三日为布萨日。亦是在家人精诚持戒日。但僧众则毎月白分日、黑分日,卽十五日三十日或二十九日,为布萨日。 佛常于布萨日说戒,后以僧众中有不净比丘,遂改由僧众自作,称诵波罗提木叉,卽诵佛所制戒律条文。 亦有非白分、黑分日布萨,卽僧破而复和日,称和敬布萨。故布萨有三日,卽十五日,三十日(或二九日)及僧和敬日。 若四比丘以上,制令白众说戒。若三若二比丘,令对首说,各相对说戒淸净。若是一比丘,应心念说戒。故布萨说戒有三种:卽僧众、对首、一比丘。所作业为——诵戒本,互说淸净,心自念说戒。 毎寺应有说戒堂,最少可容二十一比丘,为集僧说戒用,佛制不得一寺有二说戒堂。 说戒日,由长老比丘先往说戒堂,令比丘打扫淸净,燃灯、备飮用水、敷座,又必先预行五事: 一、持病比丘淸净 界内比丘病,不能往说戒堂,应请一比丘,持彼淸净白僧众。制令彼病比丘,偏袒长跪合掌,向持淸净比丘言: “我授我淸净,请大徳持我淸净往彼。请大徳为我,说我淸净。” 持淸净比丘,应如何白僧众,无制定,但依理应如是白众: “大徳僧聴!某某比丘,彼自誓言淸净,请大徳僧知彼是淸净。” 如是,则病比丘,已作布萨法。 二、持彼与欲 凡布萨或他事羯磨,界内同住比丘,皆应入僧众(参加会议),若缺彼,则不成僧众,故许因事不能入僧众,可委派代表参加,是为与欲(委托代表)。 若比丘知有僧事集众,应偏袒长跪合掌,向受欲比丘言: “我与我欲,请持我欲至彼,为我说我欲。” 彼受欲比丘,持欲入僧众,应如是言: “大徳僧聴!某某比丘,与欲于我,我持彼欲来。大徳当如是知。” 说欲及说淸净,如同一事一时,应言:与欲淸净。 三、白 季 佛世年分三季:谓热季、寒季、雨季。佛集白季,意在令闰月及大小月之统一,其时交通不便,历法未精,故僧集会,必有白季及白月之黑分白分,或仅白季名,但须白本季有若干布萨日,已尽几布萨日,余有几布萨日,如是,则于闰月及大小月,不致有所不同。(白者、告白令大众知也。) 四、僧 数 此乃计算僧众总数,知来集僧或毎寺有僧若干,卽所谓行舍罗或行筹,计数法或呼名或行筹,毎僧取一筹,数筹而知僧数。同寺僧,以唱名计数为简善,若多寺共集,则行筹为佳。 五、敎诫比丘尼 此时已无比丘尼,故无此行事。(泰国无比丘尼,亦不认有比丘尼) 右上五事,名为预事,应预先行者。 作布萨法比丘,应发露懴悔淸净。于说戒时,如忽忆本罪,应对傍坐比丘言:“我犯某罪,待说戒竟,当懴悔。”若多比丘共犯同一戒,不得互对懴罪。 僧布萨应具四法 一、十五日、廿九、或三十日、或和敬日。因月大或月小,而令二十九与三十日有不同之意见时,以少数服从多数僧。数相等时,令客僧服从住持僧,不服从者可出界。 二、比丘最少四位,同坐,伸手不相及,(相距一搩手)。 三、比丘无同犯戒,若有、应由一比丘白言:“大徳僧聴!此一切众僧犯罪,若见无犯戒淸净比丘时,当对彼比丘懴悔。” 四、伸手不相及处,须无非法人,所谓非法人,共有二十一种,可略为三大类: (一)、沙弥,比丘尼。 (二)、返俗之比丘。 (三)、被僧中举罪之比丘。 在布萨说戒时,可以问疑,但须先白僧众,事相颇繁,故无问者,而布萨亦遂成为说戒之仪式。 说戒应是长老比丘说,亦可选一比丘,音读淸朗,能背诵者,代为说之。 说戒当诵完,但无能背诵完篇者,开诵至诵者所能记忆为止。又开有难时,可略说。 有难,指十难: 一、皇帝来寺,当往迎接。 二、贼来劫,可逃难。 三、火难,当往灭火或防火延烧及寺。 四、水灾,或露地说戒,値大雨。 五、俗人多不便说戒。 六、鬼难。 七、有恶兽来,当避之。 八、蛇难,当避之。 九、僧中比丘骤患病,必疗护之。 十、梵行难,有人来捕在戒堂中比丘。 正说戒时,有客比丘来同聴,若客比丘数,较说戒堂僧多,应重新说,若少,不必重说。 若不足四比丘,不说戒,但作布萨淸净,于说或堂集已,令一比丘白言:“大徳僧聴!今日是十五日布萨,若僧时到,当共作布萨淸净。” 时长老比丘,应偏袒长跪合掌,三白言:“我淸净,诸慧命应忆念我淸净。” 余比丘,应依腊三白言:“我淸净,请大徳应忆念我淸净。” 若二比丘,依腊各对三白言:“我淸净,慧命应忆念我淸净。” “我淸净,大徳应忆念我淸净。” “我淸净,大徳应忆念我淸净。” 若一比丘,应待客比丘来,若无客比丘来,应心念言:“今日是我说戒。” 自 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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