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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广释[中]
入菩萨行广释[中]
作者:索达吉堪…    文章来源:五明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7
论做什么事,唯有积累罪业而已。

谓利能活命,净罪并修福,
然为利养嗔,福尽恶当生。

或有人说:利养能维持我的生活,使我有条件净除罪恶,增长福德。但是,如果为了利养而憎恨他人,岂不是会断送福德而产生罪业吗?

或有些人辩论说:利养不是你所说的那样,一点作用也没有,如果有很多的利养财物,我可以依之维持生活,也可以用来忏罪修福。比如说,我在外面化缘得到了很多的钱,就可以用来供养僧众,布施贫困,修建寺庙、塔、佛像等等,造很多善法,所以,求得利养的好处也有许多,别人如果阻碍我得到这些,那不是件值得气愤的事么?

利养财物本身自然没有什么善恶的分别,但是凡夫的心无始劫以来就对此特别的贪执,如果一个修行人的心转移到了这方面,自心也就会被烦恼染污。特别是在所求利养为他人的讥毁所阻碍时,凡夫自然就会生嗔恚烦恼。如果为利养而生嗔恼,那就要造很大的罪业,而断送自己的福德,《宝积经》中说:一嗔能毁千劫所积之善。如果为了小利养而毁千劫所积的巨大善业,那么这种利养又有什么意义呢?《大智度论》第五卷中说:名闻利养是断送功德苗稼的冰雹,是偷尽一切善法之盗贼……;阿底峡尊者也说过:“利养是缠缚修行人的最恶毒的法,能从利养中解脱出来者,是人中莲花。”利养所引生的危害既然这么严重,那么每个修行人都应对它谨慎断除贪执,不为它而造罪。

初入佛门的行人,应尽量住在寂静处,在上师身边多听闻修习一些对治烦恼的法,而不要为了以财物去供施的善法,到处求利养。自己的烦恼没有调伏,就到处去化缘,表面上看来,也许你的善法形象很大,可是其实际情况呢,自己在此中有说不完的烦恼!这样你得到的只有罪业,而福德不但无法积累,连以前所积的福善都会为一念嗔恼毁坏无余。因此,我恭劝你们在没有得到一定的修证前,不要出去为了形象上的善法而花费时间精力。对初学者来说,最适宜的是紧随上师住在寂静处,听一些轮回因果方面的教言,生起坚定的出离心,然后去依次第闻思修习佛法。唐朝有些禅师在证悟后仍依止上师达十五年之久,他们并没有忙着离开上师,到处修庙造塔等等,更何况我们呢?

若为尘俗活,复因彼退堕,
唯行罪恶事,苟活义安在?

如果为了追求世俗的利养而活着,并因此而退失安忍难行,只做恶事而使来生堕落受苦,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们活在世间,因不同的业力和因缘,生活目标与方式各不相同,有些人活得非常清净,有些人活得很不清净。如果一个修行人为了享受物质财富,为了得到别人的称誉恭敬,这种目标导致的只会是不清净的生活,结果也只有堕落。修行人的目标理想应放在追求开悟解脱、自利利他上,如果内心有了追求名闻利养等世俗八法的念头,那就会如同密勒日巴尊者所言:“如果你有所求,连恶人的话也得听了。”有求名利的心,在行为上也就会去迎合世人,行许多伪法行,以此而堕入轮回的险坑。

我们活在世间不是很长的,不应为微小的眼前享乐而造恶业,而应过清净的生活,净心守道,方能得至道。这不但是出世修行人的基本要求,自古以来世间正士都以安于清贫为守持高尚人格之本,古人常说:“宁可清贫,不守浊富”,“不为五斗米折腰”,“咬得菜根断,始能为人”等等,正直的君子宁可过清贫的生活,不愿守着恶业所积的财物而过。这些古人虽不是修出世法的,但他们的品格道德,我想现代的许多修行人,都应该去学习。

一个修行人如果陷入了世间八法的业网中,自己的忍辱等德行立即退失殆尽,而所行所为只会是罪业,这样地活在世上,实在是毫无意义。为名利而不计一切,这种人与盗贼有什么区别呢?即使他非常有名声、有财富,实质上与小偷屠夫一样,而且罪业更严重。藏族人有民谚说:“世间的屠夫和猎人,杀生的豺狼和猫,这几种众生,杀了也没有什么罪过。”其意是说,屠夫猎人等活一天就要造一天的恶业,如果让他们死了,也就解救了很多众生,他们也少造恶业。当然,这只是民间的说法,凡夫去杀死他们,超度不了,肯定有过失,但是针对造恶业者说,确实是早点死了比活着好。为利养而活的人也是如此,他的人生不但毫无意义,而且每活一天,唯有多造作一天的罪业。

我总想:我们修行人,一辈子不开悟是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但千万不能一天遭心魔。正如古大德所说:“宁可千年不悟,不可一日错路”,如果心生邪见,业际颠倒,堕在名闻利养的世间法中,依佛法而造罪业,那才是令人可悲可叹的事情!

谓谤令他疑,故我嗔谤者,
如是何不嗔,诽谤他人者。

有人说:“讥毁会使别人对我失去信心,因此我要嗔恨讥毁我的人。”既然这样,当别人受谤时,你为何不同样生嗔恨呢?难道对别人诽谤不会毁坏他人的信心吗?

有些人或许会辩解说:别人诽谤讥毁我,会令他人对我不起信心,而生起怀疑,使我无法弘法利生,所以我对谤者应生嗔恨,让他不敢诽谤我,他人也就不会失去对我的信心,而《华严经》说:“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法。”我其实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护持他人的信心,为了利他而生嗔恼。

这种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既然你是为护持他人的心,不让他人生怀疑而失去对三宝的信心,那么有人诽谤修行人时,你为何不对谤者生嗔恨呢?那些正在弘法利生的高僧大德,也有人对他们诽谤、讥毁,你为什么不怕众生因这些讥毁,而丧失对高僧大德们的信心呢?因为你弘法利生的愿望很迫切,甚至要为他人而生嗔恼,牺牲自己去保护他人的信心,对众生有这么强烈的悲愿,理应也去阻止他人对高僧大德们的诽谤,不让众生因讥毁而失去信心。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为自己受讥毁而生嗔恨的人,对他人受讥毁,往往是不会在意的。

谓此唯关他,是故吾堪忍,
如是何不忍,烦恼所生谤。

有人说:因为失信的对象只与别人有关,所以我能忍受别人遭受诽谤。那么怨敌出于烦恼而生的讥毁,导致他人对自己的失信,同样只与烦恼因缘有关,你又为何不能忍受呢?

认为应该嗔恨谤者的人继续辩解说:别人诽谤其他人与我毫无关系,只是他们之间的因缘所生。既然诽谤发生了,肯定有它一定的道理,双方都有责任,我是旁观者,毫无牵涉,所以能心平气和地忍受。作者就这种回答而辩驳说:既然你明白这个道理,能够心平气和,那么你应内省自身,别人对你的诽谤讥毁难道就不是因缘所致吗?别人对你失去信心也是因缘所生法,与讥谤者也没有什么关系,在前面已经分析过,当烦恼因缘具足时,讥毁伤害也就必然会出现;同样因缘具足时,别人就会对你失去信心,与讥毁者无关,既然如此,那你为何不安忍呢?

人与人之间的诽谤、厌恶等,都是业力因缘所招感的法。有的人言行如法,但别人总觉得讨厌他,于是对他生起了诽谤,以前释迦牟尼佛在世时,外道首领饮光每看到世尊,便觉得世尊长得很憔悴,所说的话也很刺耳,这些使他无法自主地去诽谤佛陀。我们在受到讥毁伤害时,须认清他人的伤害言行其原因是烦恼,可以说与他人本身无关,因而不应对他生嗔恨。

夏日瓦格西说过:“嗔恨是毁坏一切善法功德的祸根,如果不认识这个过患,是一种最大的错误。”我想在座大部分人对这个过患已有所了解,而大多数人也有不同程度的嗔恨烦恼习气,在日常的生活中,各种因缘现起的讥毁伤害肯定也难免。在遇到时,如果我们能知道这一切都是因缘所现,无有可嗔的对象,进一步再去了达一切缘起法的自性空寂,无有生嗔之境,也无可嗔之人,那么嗔恨心是容易断除的。如果不懂得这些窍诀,要断除这个过患,变成一个很好的修行人,肯定是难上加难。

癸三、(于吾友造不欲者修安忍):

于佛塔像法,诽诋损毁者,
吾亦不应嗔,因佛远诸害。

对那些诽谤诋毁甚至破坏佛塔、佛像和经典正法的人,我也不应生气。因为三宝本性空寂,远离了各种损害。

一般人除了因自己受损害而生嗔恨外,对自己所执着的事物,也会因其受损而生嗔。本论在此为我们作了引导,当自己所执着的对象受到损害时,该如何修安忍。

佛塔、佛像、经典法宝等,是我们佛弟子的皈依处,是每个佛弟子顶礼供养的对境。然而在世间,有一些人不但不恭敬,反而因无明烦恼的催动,在语言上对三宝作种种诽谤,比如有些人说:佛陀是虚构的神话,佛法是迷信,佛像、佛塔都不过是泥木构成,没有什么可尊重的……;有些人甚至无所顾忌地去摧毁这些供养境。历史上有些帝王也曾有过这种愚痴的恶行,像汉地的“三武灭佛”,藏地的朗达玛灭佛等等。我们在座居士中也有这样的遭遇吧:自己学佛,而家里人反对,把自己供奉的佛像、经书给毁坏了。在这种情况下,有很多人非常伤心,随之也就生起嗔恼,为此而吵架:“哼,你这个该死的,竟敢砸佛像……,我跟你拼了!”又吵又打,家里闹得天翻地覆,四邻不安。

其实,这种做法并非明智之举,与自己所学的教法也相违背。如果你有一定的佛法修养,应该以大慈大悲心去劝阻他人的这些损害行为,给他讲道理,讲信仰自由的法律条文等等,以种种方便善巧阻止他。如果实在是无能为力,自己也就不要生气,生起嗔恨烦恼去打闹的方式,并不能表示你对三宝的信心,也不能报答三宝,只能是违背佛陀教言,制造罪业的恶行。龙树菩萨在《亲友书》中说:“汝为沙门婆罗门,师客父母王妃眷,亦不应造诸罪业,地狱异熟他不分。”你如果为了他人造罪,将来堕地狱的果报现前,只有你自己承担,他人不会替你分担。既然你无力阻止他们,那么你自己又何必去白白地积累恶业呢!因此,为了他人损害佛像、法宝的恶业,你生很多嗔心,实在是没有必要,而且也有很多的过失。

他人诽谤三宝,摧毁佛塔、佛像、经书等,实际上对佛法僧三宝不会有任何损害。《宝性论》中说,依佛无量功德的法身,而出生了三宝,三宝在究竟上都是无为法,清净无我。论中讲佛宝时说:“谁无前后中间际,寂静自觉而证知。”讲法宝时说:“非无非有非有无,亦复非非有非无。”讲僧宝时说:“此心自性光明故,照见烦恼本无实,真实证悟诸有情,无我寂静之实际。”佛法僧三宝都是灭谛所摄的清净法,其本体即法界本性,如同金刚,根本不会有什么损害苦受。他人去摧毁塔像经书,实际上除了损害自己外,并不能损害三宝。如果你对此生分别念,发嗔恨心,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执着,如《金刚经》中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你对塔像等起爱执而生嗔,将色像等有相法执为如来、法宝,其实已行了邪道。所以不要过于执着,如果无法阻止他人的恶业,也不应嗔恨,自己在一旁修习安忍,以大慈大悲为他回向忏悔,这样才能真正于人于己都有益无害,才是真正的护持三宝。

在遇到这类损害恶业时,也有些人不生嗔恨心,却因为可怜家人,而随顺了他们的恶业。有的人说:“家人对我的修习佛法,对我的出家修行很反对,……我为了不让他们造罪,就只好放弃学佛,放弃出家。这样随顺他们,就可以让他们生起欢喜心了。”这也是一种不懂佛法的愚笨想法,你如果去随顺他们,最后又会如何,难道他们从此可以不造恶业吗?而舍弃正法、舍弃出家去还俗的罪业,将来会有怎样的业报呢?他们没有福德机缘,对佛法不理解,也没有入佛门,无法造下舍法、舍戒等恶业,而你去随顺他们,使你今生的修行受到阻碍而毁损,这个恶业得由他们共同承担,这样恰恰是把他们全部推进了地狱火坑!如果你闻思过佛法,对教理有所了解,那么在遇到家人反对时,更应精进学佛,以慈悲心把功德回向给他们,让他们早日迷途知返,走上解脱之道!若你坚定学佛,他们虽然暂时反对,但也许今后能想开,有趣入佛门的机会,就像在座某人的母亲以前特别反对学佛,但她儿子坚定不移,逐渐把母亲感化了,后来母亲也入寺出家,成了修行人。

于害上师尊,及伤亲友者,
思彼皆缘生,知已应止嗔。

同样,对于伤害上师和亲友的人,我们也应思维:“这些伤害都是从业缘而生”,然后藉此努力制止自己的嗔恨。

如果当自己的根本上师,结过法缘的善知识,或者自己的道友、亲属等等,这些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人受到他人伤害、讥毁时,我们同样也不能盲目地随烦恼习气生嗔恨心。而应如上所述,如理如法地观修,了知一切皆是因缘所生,以澄明的心去安忍这一切。如果无法安住于缘生性空的境界里,也应观想:这一切都是按因果规律而进行的法,自己不能为此而生嗔恨。

我们如果对上师亲友的执着特别强烈,则很难在他们遇害时如法地修习安忍,特别是自己的上师,如果遭受到他人讥毁伤害,那时我们该怎么办呢?首先,应了知上师是代佛宣法的圣贤,佛在《四十二章经》中说过:“恶人害贤者,犹仰天自唾,唾不至天,还从己堕……贤不可毁,祸必灭己。”无垢光尊者也说过:“我们如果有能力,就应如法地制止,如果没有能力,最好不要为了上师生嗔恨,离开那些恶人,把耳朵捂住就可以了。”我们应该去想想:如果对讥毁上师的人生嗔恨,这种做法是不是有违上师的教言,这样做是不是报答上师的恩德呢?如果自己生起了烦恼,那就从根本上违背了上师、违背了佛法,这样的行为怎么说也不能算是报恩。

有智慧的人是不会因之而造恶业的,如《四百论》中说:“如王分权利,不能分罪恶,智者谁为他,自摧毁后世?”如果为他人生嗔,对他人没有利益,对自己更是有很大的危害。所以,不论遇到任何情况,我们要牢记一切都是因缘所生的道理,以努力观修来制止嗔恨烦恼。

情与无情二,俱害诸有情,
云何唯嗔人,故我应忍害。

有心识的人与无心识的事物,二者同样都会伤害有情,为何只嗔恨有心识的人呢?所以我应忍受别人的伤害。

在自己和自己所执着的对象受到损害时,首先我们会观察损害者究竟是什么,如果是有情,一般人就会对他生起嗔恨。然而对直接伤害自己的武器等无情法,却不会生嗔恨;或者伤害自己的是地水火风等无情法,如被火烧伤、遭雨水淋、寒风吹等等,一般人只会怪自己运气不好,而不会去对水火等大发嗔恼。如果全面地观察这种现象,确实有点奇怪:同样是伤害法,如果我们能宽容无情法的伤害,按理也应该宽容有情的伤害,可是自己偏偏不能如此,对有情的伤害往往要以怨报怨,大发恼怒。比如说一个人拿棍杖殴打我,无心识的棍杖与人同是伤害我的事物,如果我能宽容棍杖,也应当宽容使用棍杖的人。或者说山上滚下一块石头把我给砸了,这是因缘聚合所生的法,我不会因之而对山生嗔,另外有一个人扔了一块石头把我给砸上了,这同样是因缘所生法,理所应当的要心平气和地忍受。但现实中却不是如此,一般人对滚石头的山不生嗔,对扔石头的人却会生嗔,这是不是有情的伤害令人痛苦难忍,而无情的伤害不会令人痛苦呢?绝对不是,二者的伤害同样会使人们感到疼痛难忍。对同样的伤害,为什么会有截然不同的态度呢?这完全是由于人们对问题的错误看法而造成。人们在平时,总是以一种习惯的反应方式去考虑事情,而且懒于观察这种方式是否合理,顽固地执着这种习惯是正确的。但只要跳出这种习惯,站在一个公平的位置去分析,就会发现自己的习惯反应方式有多么荒谬。

人们之所以对无情法的伤害不生嗔,是认识到无情法没有自主伤害人的能力,只是因缘会合而生。而对有情的伤害,往往会执着有情有独立伤害人的能力,是他有意来伤害的,所以他应该对此负责,应该对他生嗔恨,让他不再施加伤害。在前面已经分析过,所谓的损害者,只不过是内心烦恼控制的工具,与他手中所持的凶器一样,如果没有烦恼的指使,并没有自主伤人的能力;而烦恼也只是因缘的产物,如幻如梦,根本没有独立自主的自性,在这一连串的因缘所生法中,该嗔恨的对境根本就不可找到。

当别人辱骂我们时,可以这样去观察,使自己直接感到伤害的是恶语;恶语的来源是口腔声带等发音器官;而操纵这些器官的是心识;他的心识又是谁操纵的呢?烦恼,烦恼出于何处呢?烦恼出于如幻如梦的缘起。这一串因缘中,应该嗔恨谁,这需要仔细的判断,不能昏官断案,不问青红皂白,胡乱责怪。而我们由长期的错误串习,放过了无情法的语言,只是盲目地抓住一个模糊而笼统的有情法——“人”,到底这个“人”是什么,我们从来就没有去想过。如果去分析“人”,他也只是由地水火风无情法与心识而组成,而心识也只是缘起幻化法,根本找不到一个有能动作用的本体。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地想想,自己如此去笼统地分别对待有情与无情法,确实是毫无道理的,如果自己能去经常作这样细致的分析,嗔恨烦恼一定会渐渐减灭,安忍的力量也就会不断增强。

我们都是修行人,每天闻思修行的目的即在于转化自心,如果能将这些智慧甘露融入内心,驱散无明愚痴习气,那我每天在课堂上不厌其烦地讲解,也就有了真实的意义。如果这些法不能让你们的心有转变,讲法恐怕就失去了绝大部分的意义,而你们的闻思修行也就只是一种形象,并无真实意义。大家来这儿听法也很不容易,所以祈请你们最好把每天听到的法义记在心中,反反复复思维,让它与自己的心产生共鸣,这样自己才会真正地以欢喜心去行持。这些法句是佛菩萨的智慧、是金刚语,如果自心能与之相融,一定会有很大的利益。

或由愚行害,或因愚还嗔,
此中孰无过?孰为有过者?

一方出于愚痴而伤害他人,另一方则因愚痴而对之起嗔恨,这两种人之中,哪一个没有过错?谁是有过错而应受责怪的呢?

众生以无明愚痴覆心,不能了知诸法缘起无自性的道理,所以对诸法产生实执,而相互嗔害,辗转相报。观察这样的损害事件中,到底哪一方有过失,哪一方没有过失呢?作害者因无明愚痴,昧于因果业报,对别人生起嗔害心而损恼对方;而被害者同样因无明愚痴,不能了知这是自业感召的业报现象,也不了知嗔恨的过患,对所受伤害生起很大的实执和不乐,继而对作害者生起了嗔恨心,这样不断地重演无数次辗转相害的悲剧。从这个过程的当场去看,双方都有过失。作害者愚昧无知,不懂业果,而以嗔害心作了恶业,这是一种很大的罪业,而被害者同样也是愚昧无知,不知自业感召,反而对此生起了嗔恨烦恼,也造了很大的不善业,双方都在造恶业,都犯了同样的错误,应负同样的责任。

没有智慧的人,总会陷于“当事者迷”的处境。在作害者与受害者的看法中,自己总是不会有错误的,作害者以业感总会找到一些损害对方的“正确理由”,而受害者因莫名其妙的受害,一肚怨屈,所以也会以为自己嗔怪对方是合理的。但“旁观者清”,懂得因果业报、缘起等佛法的人,对此之中的关系、责任会一目了然。双方都由无明愚痴覆心,作害者不懂佛法,也不懂世间法,不能逃脱责任;受害者生嗔同样也如是。如果受害者能在此时不生嗔怒,而以智慧慈悲来处理,则不会有任何过失,龙树菩萨说:“如法应修行,非法不应受。”此过程中,如果双方都以非法而行,那就不应接受,而都应受到责备。

明白了这点后,我们在受到伤害时,不应愚痴地去犯这个过失,如果去以怨报怨,只能是与对方犯同样的错误,得到同样的过失。而如法的修习安忍者,佛说过“忍者无恶”,是不会有过错的。

因何昔造业,于今受他害?
一切既依业,凭何嗔于彼?

为什么从前要造下嗔恨众生的恶业,以招致现在受到他人的伤害呢?既然一切都根源于业力,我凭什么嗔恨作害者呢?

众生在三界轮回中,所感受的种种苦乐,都是由往昔所造的善恶业所致。我们在今生遭受的伤害痛苦,如果要究其根源,只能找自己算帐,往昔造恶业害众生,现在也就不得不受恶报,自作自受,这怎能怪人家不好呢?《瑜伽师地论》三十八卷中说:“已作不失,未作不得。”印光大师也说过:“如来成正觉,众生堕三涂,皆不出因果之外。”如果还不如法修习安忍,忏除往昔的无明恶业,反而生起嗔心去嗔怪他人,又造下受恶报的苦因,这样则苦害永无尽期。因果业报是毫无错乱的,我们在无始生死漂流中所作的种种善恶业,如同错综交结的大网,牢牢系缚着自己。这些因果关系的网,凡夫虽然无法现见,然而其事实却是如此。佛经中说:“众生诸苦乐,佛说由业生,诸业亦种种,造各种众生,漂入于各种,此业即大网。”我们困缚于这张大网中,随业感而不时感受到伤害痛苦,这样有什么理由去嗔恨他人、怪罪他人呢?

有些人会有疑问:这个因果真的有吗?如果有是谁在操纵它?轮回中有无量众生,无始以来每个众生造的善恶业,为什么会恰恰由自己受报,而不会错乱呢?这些问题,如果去仔细推敲,其实也不是那么令人感到玄奥、迷惑难解的。举个例子说,现在通讯业很发达,电话网络遍及全世界,电话用户非常多,但在如此错综交织的网络中,每个电话信息都能准确无误地按拨号指令传送到目的地,对不了知电话通讯业的人来说,这确实是很奇妙,然而对电讯专家来说,这毫无玄奥可言。因果报应也如此,它没有任何操纵者,但会自作自受,丝毫不会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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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贤来    责任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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