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法由自体产生,那就有无意义、不必要、无穷生的过失;由他法产生,则有火焰生黑暗之过失;若自生、他生皆不存在,也就不可能存在自他共生,如同聚合众多砂石,也不可能生出芝麻油;若诸法无因生,则有虚空能生稻种等种种大过失,这些观察方式在《入中论》等论典中有详细而系统的论述。通过这些观察,我们可以了知,即使在世俗中,也不可能成立任何一种自性产生的法。在《般若二万颂》中,佛陀将一切法抉择为无生无灭、不来不去、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以离八边的方式作了论述,龙树菩萨在《中论》里也说:“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去”,“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一切有为无为法,本来就没有自性成立之生,因此不论诸法如何显现,它们都不会有丝毫实有自性可得,能了达此,即是究竟的法念处。
子二、(于彼辩驳)分三:丑一、辩驳二谛不应理;丑二、辩驳无理由;丑三、辩驳观察无穷。
丑一、(辩驳二谛不应理):
若无世俗谛,云何有二谛?
如果一切法无自性,那世俗也应成无有,而无有世俗谛,那么怎能成立世俗胜义二谛呢?
一切所知法皆无自性,也就不存在任何生住异灭的性相,这是究竟的法界实相。但有事宗无法理解这种究竟胜义,他们反驳说:倘若一切法无有自性,毕竟无有丝毫生灭相可得,那么生灭来去等世俗显现法也应成断灭,而世俗如果不存,那么胜义又如何安立呢?如是则二谛的分法不应成立,一切时应成一谛耶?颂词中,这个问题已提出,但没有直接回答,大概是因前面“许此为二谛”已解释了的原因。在《澄清宝珠论》里,全知麦彭仁波切回答说:安立二谛只是引导所化众生入门的方便而已,在究竟胜义中,实无有二谛戏论边执,因究竟实相,即是不可思议的法界真如,不存在任何承认。佛经中说过:“设若无生是一谛,于彼有谓有四谛,住于究竟菩提果,不见一谛况四谛?”在证得究竟实相者之前,轮涅万法平等一如,一谛尚且不得,更何况二谛、四谛呢?究竟胜义中虽如此,而观待世俗名言,因有实相、现相二者,故安立了世俗谛与暂时的胜义谛,然这只是方便引导不能顿见实相的众生,并非究竟中成立。本论前面也说过:“世俗与胜义,许之为二谛。”二谛只是于初学者前暂时承认的方便,而究竟中,“胜义非意境”,已超离了一切边执戏论也,哪还会存在二谛的分别戏执?
世俗若因他,有情岂涅槃? 此由他分别,彼非自世俗。 后决定则有,非故无世俗。
世俗如果是观待众生迷乱分别而有,那么有情怎能证得寂灭之涅槃呢?恒时不灭的此等世俗显现,皆是由其他众生的分别戏论而显现,并非涅槃者自现之世俗。如果世俗诸法自性成立,那么灭尽二取成熟涅槃之后,亦决定会有观待自己之世俗,然而非如是,故灭尽分别戏论者无有自世俗,可得涅槃也。
有些人对“诸法无自性,世俗现相唯因众生分别执取而有”不能理解,他们提出疑惑:如果世俗虚假无实,依众生的分别心而显现,那么众生无边,分别心也无尽,如是则世俗假相也永无尽时,那么有情如何证得寂灭实相之涅槃呢?答曰:恒时不灭的世俗显现,是由其他众生的分别戏论而显现,并非涅槃者自现的世俗现相,因此,并不会妨碍各别修行者的寂灭离戏之证境。修行者息除一切二取戏论之后,于其境界中即无有任何虚假迷乱之世俗现相,但其他仍陷于分别戏执之中的众生,其身心相续不同,故不能也趋入如是境界。这就如同陷于迷梦者有种种迷乱梦境,而醒者前无有;同样,未悟之众生如同陷入迷梦之中者,有着种种虚假梦景显现,而已觉醒者已息灭自己的梦景,此时别人的梦景无论如何,对他也不能妨害。月称论师说:“此中犹如已觉位,乃至未觉三皆有,如已觉后三非有,痴睡尽后亦如是。”已灭尽二取者,观待自己无有任何世俗迷乱相,而此时世俗迷乱现相在其他众生前,仍然不灭,其原因是有“他分别”,即其他众生仍有如同梦幻般的二取分别,因而仍会不断地现起梦幻般的虚假世俗法,这些世俗法唯是观待各有分别二取者而现,对已灭尽二取者,毫无妨害。
如果生住异灭的世俗法真实存在,那么灭尽二取证得佛果后,也就决定会在证悟者前存在观待他自己的世俗戏论,然而这是内道弟子谁也不会承认的。因为所谓涅槃,便是寂灭一切世俗戏论,证悟无生无灭的境界,如果他仍存有生灭世俗迷乱相,怎能称之为涅槃呢?《入中论》里云:“尽焚所知如干薪,诸佛法身最寂灭,尔时不生亦不灭,由心灭故唯证身。”由此而知,诸佛智慧前,已无余灭尽一切心与心所戏论,一切二取戏论皆已寂灭,并非还存在观待自己的世俗法。所以一切世俗迷乱法,皆非有自性存在,唯是观待分别二取之迷现也。
关于“后决定则有,非故无世俗(也有译为:否则无世俗)”一句,各注疏中解释各异,诤论也较大,如威月论师在注疏中释为:“因为此有故彼有的缘起力,诸瑜伽士在出根本定后,仍会显现并确认他人的分别,故瑜伽行者出定后决定会有世俗,否则一切世俗法都应无有……。”智作慧论师释为“后决定则有”为“后来认定的法,如果是有,那时就有所谓的世俗,如果是无,那时就没有世俗了,如青色的虚空花即无此种因缘可言……。从不生不灭的法界中,仍会有异样的诸法缘生缘灭,如同幻化一样。”等等,各论师见仁见智,对此各有不同见解。诸位应仔细思维,如果对实相深义生起了坚定信解,并全面闻思了修持般若的道次第,方可圆融各种不同的释义。
丑二、(辩驳无理由):
分别所分别,二者相依存。 是故诸观察,皆依世共称。
能分别之心与所分别之境,二者相互观待而存在,因此一切分别观察智,皆依世间共同不察似有之名称而安立。
执着有事者问难:如汝宗所许,一切法于二谛中皆无有自性存在,那么能知所知皆不存在,如是则观察分析智慧亦不应存在,因此中观宗也就不能分析观察诸法,无理由建立诸法皆无自性的观点。答曰:能分别之心与所分别之境,于胜义谛虽不存在,然而在没有经观察的世俗现法中,二者可以相互观待假立。因此,中观宗一切分析观察,可以依这些世间共同承认的名言法而建立。世俗名言法在未观察之下,也即相对众生迷乱分别是似有存在的,在不察似有的一切能知所知法上,针对众生的分别习惯,中观宗建立了观察分析万法,引导世人趋入诸法无自性的实相中,这极为合理,并不存在无有理由成立自宗的过失。
丑三、(辩驳观察无穷):
以析空性心,究彼空性时, 若复究空智,应成无穷过。 悟明所析空,理智无所依。 无依故不生,说此即涅槃。
有事宗:以分析诸法空无自性的智慧,推究出诸法皆空时,此空智并不能观察自己,如果它还需要分析为空,那么应成需无穷观察之过失。中观:当悟解所分析的法是空性后,能分析的理智便无所依缘;如果无有所依缘之境,能依之析智自然无从生起,能所皆不生,说此即是涅槃也。
有事宗发难:汝宗认为以析空之智观察诸法,可以得出诸法皆无自性,而且析智也是空性。但是析空之智不能自己观察自己,那么要观察析空之智为空性,必须依赖第二种析空之智,而第二种析智同样也需建立第三种析智来分析它的空性,如是应成无穷观察之过失,永远也无法将一层层析智破析至究竟空。这样的大过失,汝宗怎能免除呢?中观师答曰:能分析之智是依所分析之诸法而建立,如果此析智已明了所析之法无实,证悟一切法不住有无二边,远离一切戏论边执,那时能析之智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依缘。相互观待而存的能析智所析法,如果一者不存,另一者也就不可能存在。现在析智已悟明所析诸法,从未生过,如同虚空一般,无有丝毫实质可得,既然如是,哪儿还有析智生起的观待境呢?至此能所双泯,犹如波涛入海,灭尽一切戏论,此时即是寂灭涅槃也。月称论师说过:“有性乃生诸分别,已见自性咸非有,无性彼等即不生,譬如无薪则无火。”正是因为分别诸法自性成立,才会生起种种有无分别,如果以空性智慧现见诸法无有自性,则一切有无分别都不会有,就像无燃料则无火。证悟诸法无自性后,观察分析便同无薪之火,自然寂灭,此时,也即本论前面所说的“若实无实法,悉不住心前,彼时无余相,无缘最寂灭”之涅槃。
辛三、(以理断除增益)分二:壬一、破有事宗之能立;壬二、建立性宗之能立。
壬一、(破有事宗之能立):
心境实有宗,理极难安立。 若境由识成,依何立识有?
许心境实有的宗派,其立论很难成立,如果说外境实存可以由心识成立,那么依凭什么成立心识实有呢?
以上通过种种分析辩论,对法无我作了阐述,此处再以正理断除增益,引导修习者加强对诸法空性正见的理解,为此,首先对有实宗的观点进行正面破斥。有实宗认为心及外境诸法实有自性,并非如中观宗所许那样,一切法无有自性,但是依教理观察成立这种观点的依据,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先从教证上说,全知佛陀从未在其经典中说过:内心、外境诸法实有自性,不空堪忍。而是处处讲述了“诸色如聚沫,诸受类浮泡,诸想同阳焰,诸行喻芭蕉,诸识如幻事”等诸法如幻无实的法义。这一点无需多言,内道弟子皆有目共睹。从理证上说,心境诸法实有之立论也不可能有成立之量,如果你们认为有成立之量,不妨举出来。有实宗说:外境诸法实有怎么会没有成立的量呢?有情的眼耳等六识,不是可以现量见到色等诸法存在嘛,因此色等诸法可以用现量来成立实有不虚,这种事实你们怎么能否认呢?中观宗驳斥:既然说外境可以用心识来成立它们的实存,然而心识又可用什么来证明它实有不虚呢?要以某种能立来成立其立论,必须要先证明能立可以成立,你们要用心识成立外境实有,那么心识本身是否实有存在呢?如果它自身尚未成立,也就不能由它来证明外境实有。而在胜义中,识不能由自身来成立,如前破自证时所说,如果要依他识来成立,那么他识还需其他识证成,如是则成无穷的过失。
若识由境成,依何立所知? 心境相待有,二者皆非实。 无子则无父,无父谁生子? 无子也无父,如是无心境。
如果说,识可由实有存在的所知境成立,那么依凭什么说实有所知呢?如果心境二者相互观待而有,那二者都非真实存在。就像没有儿子,就不能称之为父,而没有父亲,儿子从何出生呢?如同真实义中无子也无父亲,同样心境二者也没有真实存在。
有实宗回答:心识非由自身,也非由他识来成立,而是由实有存在的外境,或说所知来成立其实有不虚。稍加观察,这种推理其实很荒唐,因为有实宗在前面说外境实有可以由心识来成立,而此处又说心识实有可以由实有所知外境来成立,心境互相作为能立,来证成对方实有不虚,这种推理方式只是狡辩而已,因心境二者自身尚未成立,那又怎能作为能立呢?中观师又问:那你们这种能成立心识实有的所知,又凭什么说它实有存在呢?有实宗答:所知实有依心识成立,二者相待而成实有。中观师驳斥:依汝宗所说,心识与外境实际上是相互观待而成立,既然是相待才有,那么二者就不可能存有自性。自性即是不依他缘独立实存的无变之性,而心境二者必须要相互依赖才能成立,这种法怎么会有自性呢?相互观待对方而成立之法,只是暂时假立之法,无有真实性可得。比如说长观待短而成立,它在遇到更长的法时,马上即会称为短;观待法皆是如此,只是暂时观待某种因缘而有假名,并无自性。所以汝宗既许心境相待而存,即不能成立心境实有。
以譬喻而言,如果没有儿子则不会成立父亲,因为父亲必须观待有儿子,才可成立。所有的男性在小时候,肯定都没有儿子,不能称之为父亲,而只能称之为儿子,如果这种儿子的名称自性成立,那么所有的男人至死都应称之为儿子,不能改变。如是则世间无有父亲存在,而无有父亲,又哪来的儿子呢?所以,相待而有的父子,只是一种假名,在真实中不可能存在;同样,在真实中也无有心境,因为心境如同父子也是观待假立之法,并无自性。
父子、心境之类的观待法,在我们凡夫的分别念中,都毫无例外地执着为实有,这类颠倒实执习气,对一般人来说,非常坚固。各自内省,其实自己平常都在想:那里确确实实有山,那儿确确实实有河,因为我的眼识看见了;我的眼识等心识确实有,因为它能感知外境……。自己随时都在以错误的方式观察思维,编织实执分别之网,使自己蒙蔽于其中,不得出离。所以此处表面上虽是破斥有实宗,其实在一针见血地直指我们的实执分别,因而大家应深入细致地思维,若能以此找到一个突破口,那蒙蔽自己的实执分别网即会逐渐打破。《菩提心释》中说:“能知知所知,无知无所知。”能知所知相待而有,若能灭除对能知之心的实执,则对所知的实执,自然息灭。
如芽从种生,因芽知有种。 由境所生识,何不知有境? 由彼异芽识,虽知有芽种, 然心了境时,凭何知有识?
有实宗:如同芽从种子生,以苗芽即可推知有种子存在;同理,从所知境生出来的识,为何不能推知有真实存在的境呢?中观:由异于苗芽的心识,虽然可从苗芽推知有芽种,但是当心识了别所知境时,又能凭何异识推知有真实存在的心识呢?
有实宗转计云:心境不是观待而有的法,其实二者就像苗芽和种子,是以因果方式存在。苗芽从芽种而生,当现量见到苗芽存在时,便能无误地推知有芽种存在;同样道理,心识依所知境而生,当心识生起时,我们便可以依之无误地推知所知境实有存在。因为外境若不存在,那心识又怎会生起呢?依此无欺因果规律,我们完全可以从存在的心识,推知有所知境真实存在。中观师破斥:比喻不成立。苗芽从种子生,并非苗芽自身了知,而是由与苗芽相异的心识以比量推知,也就是有旁者才能从芽了知有种;而且,种生芽是定因果量,由有定因果量才可有这类推知,如果没有,则不能如是推知。而推断心境二者,当心识现起时,又由何种异识来推知这种心识必有其所知境存在呢?在胜义中,自证他证皆不能成立,如前已破。种芽可由异识推知,而心境不能有异识推知,也不能由自身证知,因此汝宗所举的比喻不能成立,立论也不能成立。
壬二、(建立性宗之能立)分三:癸一、观察因为金刚屑因;癸二、观察本性为大缘起因;癸三、观察果为有无生因。
癸一分四:子一、破无因生;子二、破他生;子三、破自生;子四、摄义。
子一、(破无因生):
世人亦能见,一切能生因, 如莲根茎等,差别前因生。
无因生不合理,因为世人也能看见,一切果皆有能生之因。如莲花之根茎等种种差别,也由其不同之前因所生。
中观宗所立的诸法无自性之观点,有其系统而严密的抉择理论,这些能立理论,藏传佛教中的论师们总结为应成派与自续派共同承认的五大因、应成派不共的四大因,此论中所用的金刚屑因、大缘起因、破有无生因是共同五大因中的三种。所谓金刚屑因,是从诸法生因观察的理论,它能将诸法有自性生的实执彻底击破,如同金刚宝杵能击碎山王一般,以此而得名。
诸法如果实有存在,必定有其产生方式,这些方式总括起来,不外乎无因生、自生、他生、共生四种。承认无因生的以顺世外道为主,他们不承认三世因果,许诸法无因自然而生。他们说:如荆棘刺之尖锐,河流之向下,孔雀之彩纹等,谁亦未造作,皆为天然而生,由此类推,诸法之生皆非有因等等。这种说法无疑不能成立,不用说经不起出世智慧的观察,就连世间稍有见识者,也能推翻其观点。因为世间万法的产生,现量或比量可见都有其能生因。世间农夫牧童也都会明白这点,而不会承认无因自然生,如果诸法无因就能产生,那农民耕田下种,辛勤劳作干什么呢?《释量论》中说过:“何有何能生,何变何亦变,彼即说彼因,彼等彼亦有。”因法具足时,果即能生起,因若发生变化,所生果也会变化,这种因果的法相遍及于世间万法,所以无因生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外道诤辩说:诸法哪能有生因呢?例如莲花根茎叶等,其色形都有差别,而世人所谓的莲种上,并不可能见到这些差别相,以此可知,世间诸法根本不可能由因产生,唯是自然生也。中观师答:莲花根茎等种种差别相,也是由它们各自不同的因所生,这些差别因都存在于其种子中,并不能因你们暂时未见而说没有。你们认为如果因能生某种果,那么因上必能见其果,这样也就因果相同,那还能成为什么因果呢?所谓的种因,世俗共许不必与果相同,而是由于它有生果的能力,才称之为因。比如莲花之根茎,虽与莲种外相不同,然而世人现见它们从莲种产生,而非从其他种产生,莲花根茎之差别因,在莲种中以较为隐密的方式存在。这一点,现代稍有生物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在一粒种子的组成结构中,蕴涵着能产生种种差别果相的不同组织,一株莲花的颜色、茎叶差别等,在莲种中皆有其不同的基因,并非无因而有种种差别果。
谁作因差别?由昔诸异因。 何故因生果?从昔因力故。
是什么造成了因的种种差别呢?是从产生此因的前因之种种差别而造成。为什么此果之因能生此果呢?是由往昔之因力而决定。
外道继续发难:如因具有种种差别,那么这些差别又是由什么造成的呢?比如世人皆言莲花茎叶由同一莲种产生,而一莲种之中若有种种差别因,那这些差别又能有谁造作呢?若无作者,岂不是证明诸法在究竟上是无因而生耶?答曰:因中的种种差别,若无自因,亦不能生,完全可以依理推断,因中的种种差别力,是由生起此因的前因中,有诸不同之力而成。世间任何法,皆有其因,无因则不生,这是世间无欺的名言规律。我们知道,现代世间人的种种科学研究,如物理、化学、生物遗传等等,无不证明了如刺尖、雀翎之纹皆具其遗传基因,雪花之六瓣等各种自然现象,皆有其形成原因,在古代虽无此类研究成果可作佐证,而成就者们以透观诸法的智慧,直接证明了这一点,现代所谓的科学进步,其实并未超越古人的智慧。
外道又问难:按汝宗所言,种因里蕴有种种不同功能,那为什么青稞之因只生青稞,而不生小麦呢?答曰:青稞种子并非有能生一切的功能,而是由往昔因之能力所决定,只能生起与它同类的法。一切因果,都有其准则,往昔因力如何,后时所生之果也如何。同类因力只能生同类果,这是名言诸法的无欺准则,谁也不会错乱。如果按汝等顺世派所言,诸法无因能生,则应成诸法恒常有生或恒常无生,世俗中也无有任何因果规律。可是现象诸法中,并非如是,一切法的生灭皆有轨可循,皆具有其特定的生灭因缘,完全与汝宗所许不同。
子二、(破他生)分二:丑一、无常他生;丑二、常有他生。
丑一、(无常他生):
(华智仁波切的科判中,有“已述”二字,大概是指心念处中,观察心者无生一段,对破无常他生的理论已有论述。)
丑二、(常有他生):
自在天是因;何为自在天? 若谓许大种,何必唯执名?
如果许自在天是创造世间之因,那么什么是自在天呢?如果说四大种即是,那又何必执着自在天的虚名呢?
自在天派许自在天是情器世间的唯一作者;而且自在天具恒常实有周遍之性,是众生生存之根本,是应供与皈依之处;自在天经思维后,才创造了情器世间的一切法等等;这些在《黑自在天论》中都有介绍。既然他们有如是立论,那中观师问:如果自在天是诸法之因,那么什么是自在天呢?按自在天派的教义,他们回答:自在天,说明白了就是地水火风四大种,情器世间皆是四大种所生,这一点,谁也无法否认……。答曰:在名言中,我们也许四大种是诸法的构成因素,但是你们为什么偏偏要给大种取名为自在天呢?你们所许的自在天,与世人所称的大种,只有名称之别。而名称只不过是依世人的分别念而取,无有任何实质,所以你们费力建立自在天,与世人共许的大种名称相异,无有意义,也不合理。而且以理观察时,你们所许的大自在天,其实不可能是大种。
无心大种众,非常亦非天, 不净众所践,定非自在天。 彼天非虚空,非我前已破, 若谓非思议,说彼有何义? 云何此彼生?
无有心识的地水等大种数目众多,非常有,也不是天神,而是被践踏的,是不净法,所以它们绝不是常恒独一应供的大自在天。此外,自在天不是虚空,也不是我,这一点如前已破。如果说自在天是不可思议的,那么说他是作者又有何用呢?既然不能了知他,那又凭什么说此等是他生出呢?
自在天派许自在天即大种,然而观察之下,这无法成立。因为地水等大种其数目众多,而大自在天为独体之法;诸大种无常、无心识,而汝等许自在天为常恒、有思维之法;再者,诸大种常为众生践踏,是不清净法,非天神,没有人对其恭敬,而你们所许的自在天是应供、应恭敬的天神;从各方面观察,大种与大自在天法相完全不同,由此怎能许为同一法呢?再说,大自天不可能是虚空,因虚空没有生果的思维动机,而且自在天也不可能是“我”,因为在本品前面,已观察外道所遍计的“有心我”与“无心我”都无法成立。
自在天派转计云:自在天并非如你等所说那样,他不可思议,不可以语言表达,凡夫人永远也无法衡量与了知其境。中观宗破斥:如果说自在天是不可思议,不可测知的,那你们说他是万法的作者,这种说法岂不是毫无根据与作用?既然要建立某观点,需先了知清楚才能确定,自在天既是不可知不可测,那又怎么确定万法由他生出呢?假如能了知能生所生及决定其因果关系成立,那么你们也不妨建立自宗,然而你们以一个不可思议法作为万法之作者,应成石女儿、兔角等也可成能生。
我及自在天,大种岂非常? 识从所知生,苦乐无始业, 何为彼所生?
我与自在天及地水等大种岂非许为常有吗?诸心识皆缘所知境而生,苦乐等诸感受由无始以来所造的业力而生,那么什么是自在天所生的呢?
再从大自在所生的果观察,它产生的究竟是哪种法呢?如果说所生果是常有我等法,那么自在天、地等大种,这些你们岂不是许为常有存在的法吗?既为常有之法,那如何作能生因呢?而且你们许“我”也为常有之法,既是常有之法,那又怎能成为所生果呢?常有之法即常恒无变,常恒无变则不可能有能生与所生,所以汝宗许自在天大种能生常有我等法,其实是自相矛盾,根本无法自圆其说。如果许自在天所生的为心识、苦乐等无常法,可心识是缘所知境而生,这一点每个人都能现量了知,自己的眼等诸识皆是缘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