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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品释·澄清宝珠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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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寂天菩萨… 文章来源:马来西亚佛教总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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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天菩萨造原颂
麦彭仁波切释 索达吉堪布译
南无玛吉西日耶。
胜圣文殊喜光芒,住于彼意莲花蕊, 能遍佛子行妙音,顶礼寂天菩萨尊。 深乘中观此善道,惟昔自修佛力外, 大慧精者亦难证,是故如我何堪言。 然随圣教事势理,已见智者之善道, 舍弃偏执诸弯道,无疑诣于此静处。
此由文殊菩萨已为所摄收,并精通如海菩萨行,有如是希有传记遍于全球者, 共称具德寂天菩萨尊者所造之入菩萨行论智慧品,此为今所说之法也。彼亦分 二:初者颂云:
此等一切支,佛为智慧说。
故欲息苦者,当生空性慧。
如前所说布施等一切支.大能仁是为智慧而说也。此处有者认为施等各前者为 因,方生智慧故.解释为因果之理,虽有如是说法,然从“为”字可了知,如 王入沙场,四兵亦为随王而行,如是果位佛母一切智智之不共真因者。即是道 之根本智慧故,彼能断除二障,亦能究竟二智。其余波罗密多不但不能如是, 且惟有智慧度摄持彼等时,方得波罗密多之名,并可至于佛位,故圣智般若八 千颂云:“须菩提,所有江河,入于恒河大江,彼等随同恒河而入大海,须菩 提,如是五波罗密多,亦是若以智慧波罗密多摄持,则至一切智智位也。”
如是广说,总之,诸道之根本要依智慧,彼能断证究竟,彼之助缘方便.已说 施等故,主要为智慧不可缺少也。应如是具重要意义而解释。尚虽有认为: “此等一切支”解释为前述无间之品,然应释为一切波罗密多。从“支”及 “为”字之句式亦能了知,说智即主要.不适其它解释也。如是所说之故,欲 息轮回诸苦之士,为证真如之义,当勤生起智慧也。
二者分二:基安立为实空,道抉择为无我。初者分二:真义,辩驳。初者分 三:认所证之二谛,说能证者补特迦罗之次第,如何证悟之理。初者颂云:
世俗与胜义,许此为二谛;
胜义非意境,许意是世俗。
此等轮涅所摄之一切诸法,皆许为所有有法显现即世俗谛,一切法性全性为胜 义谛,父子相会经云:“世间知者此二谛,汝未闻他自证悟,此乃胜义世俗 谛,永时无有第三谛。”如是所说也。于彼,所谓世俗者,是指生等现而无自 性,如幻、如梦、如乱发等现相,若观察彼等显现之目性,生等之相,皆为空 性,彼实相即是胜义者,入中论云:“由于诸法见真妄,故得诸法二种体,说 见真境即真谛,所见虚妄名世俗。”是故,彼二谛亦若许胜义中异体,世俗中 一体,则应知解深密意经疏中所说,各有四四
注释。
深解密意疏中论述胜义与世俗异一之体各有四件过失.若二谛胜义中异体。则 有四过:1、胜义谛已成非世俗之本性。2、已证胜义亦不得涅槃。3、虽证胜义 亦不断贪等。4、不成世俗之空,亦成非胜义之过失。因为彼等异体故。
苦二谛世俗中一体.则有四过:1、如胜义无分,世俗亦成无分类。2、如依世 俗生贪等,依胜义亦成生贪等。3、如世俗是根境,胜义亦成六根之境。4、如 世俗不必寻觅,胜义亦成如尔。因为彼等一体故。
过患。彼亦,若破生住等之后,是无生无住等无遮空性,它是于大空离四边之 入门法,称为假胜义或相似胜义,如庄严论云:“与彼胜义相同故,此乃名为 胜义也。”因无始以来熏习贪执实法者,无有生起离四边智之机会故,先析诸 法于胜义中无有,应生如是心所智慧。是故自续派一切论中,把诸经论中所述 破色等之相,皆说为已遮实有之单空性义,复次,其单空亦不许究竟实相义, 如庄严论云:“生等无有之故,无生等不容有。”及二谛论云:“真实无明 遮”如是所说也。于是,暂抉择道之时,于胜义中虽无生等,而世俗中生等显 现非能破除,故世俗中以名言量成立诸法具自相,彼显现亦实则不成故,于所 破加胜义之简别,即是说,胜义中无有,而世俗中无欺存在,如是二谛分各处 之安立方法,于初学者意前极为适合,清辩论师云:“无正世俗梯,而上正高 楼,智者非应理”如是所说也。然而从究竟实相而言,世俗中有,胜义中无, 此有无二相亦并非各自偏袒。因为所显现色等即是空,所空者即显现色等故, 现空双运,离三十二增益(即离十六行相,亦离无十六行相)之法界,如是来 现前,尔时非为真般若,由此,具德月称及寂天论师等,最初着重抉择离四边 之各别自证智慧,彼等于世俗中自相成立者,亦遮遣故,无有各执二谛。现空 双运故,已达胜义实相。其见解远离一切承认故,应成理能摧毁一切有无等诸 边,是故名为应成派也。曾胜智布顿师等虽说:“中现应成与自续派差别,是 由藏人分别心所造之,印度无此分类。”究竟意义上虽无任何差别,而讲解论 典之方式上必有差别,譬如,清辩论师说,佛护论中于所破未加胜义简别之过 失,后月称师破斥彼观点也。是故中观自续应成诸大车者,彼等究竟密意上虽 无任何差别,然看重抉择真胜义及假胜义之讲解方法有所不同而已,此义中观 庄严论疏中广说故,当阅彼论也。是故当知于应成派此时,着重抉择双运离戏 大中观故,此宗无有真胜义与假胜义之类别也。有谓:圣智即是真胜义,亦是 离诸戏论,凡夫所修之一切空性,皆是修无遮或假胜义.虽其如是说。此宣说 空性之时,破色等皆是唯无遮。非遮而破者,亦若说到底,彼亦成无遮,是因 为实执不合全性故。如是诸缘起无欺而显现政,现空双运,由此务必消尽诸破 立之实执,如云:“知此诸法空性已,一切业果依缘起,希有又此极希有!希 奇又此极希奇!”,五次第论云;“显现暨空性,精通各分已,何处成一体, 彼名为双运。”如是所说也。有谓:此乃密道之修法,非显宗之修耶,” 以伺 察心修离四边,及以方便法,强力而使显现智慧以外,其法界无有不同之处 也。是故异生观察实相时,依察修方法,虽不能断四边,以轮番方式,能断四 边、复次了知而体会无缘双运法界之义。若无如是,则如,稻芽不可从青稞种 子生,如是圣者之智亦不得无因而生,故于资粮加行道中为何不修?是故诸法 之实相胜义者,即离有、无、二、非二之诸边故,非意识之境,因为意言即是 世俗,非胜义之故矣。若意所缘之此是彼是等行,及与言说之此是彼是等,皆 为意言所境之法,若观察彼等,均是无实如幻之空,永无能堪忍之法也。是故 佛经中云:“天子,若胜义谛是身语意之境,则不是胜义谛,而成世俗谛耶。 天子,然其胜义谛者,远离一切名言,于真实中不生不灭,离一切能说所说及 能知所知,乃至趣离具胜一切智智之境,此为胜义谛也。” 庄严论云:真实义 中诸戏聚,彼等一切中解脱,纵使若依分别心,则成世俗非真实。” 于此法性 非所知者,因为法性是远离一切戏论,其并非意识之所缘,不成诸境及有境, 亦不成任何之相,于真实中,为何说所知矣,如云:“众生虽说见虚空,当察 此义何见空,如是见法佛亦示,余喻无法说其见。” 如是所说与此相同也。有 谓:“胜义者,若非圣意之境,则缘彼起诸断证功德亦不应理,以圣者根本 定,若不知其胜义谛,则彼应成非法界之有境,并许法界如同不可思议作者, 此外应成二谛分基非所知等过失有害故。当许胜义谛者,非二取意识之境。” 虽彼如是加上简别,然此亦唯名徒劳而已,如云:“不生是实慧离生,此缘彼 相证实义,如心有相知彼境,依名言谛说为知。”如是所说,于名言中圣者根 本慧为有境,法界为境,依彼可说为所知。而在胜义中,若是离二取根本慧之 所取或所知者,则此句,与直接间接岂不相违耶?又二谛之分基为所知故,胜 义承认所知者,指否定而言,此说法界非所知者,是指肯定而言,故彼不相 违。若肯定承认所知者,则其已承认空性实有故,各二宗唯名徒劳有何用,当 依实义也。
二者颂云:
世间见二种,瑜伽及平凡。
瑜伽世间破,平凡世间者。
瑜伽慧差别,为上上所胜。
如是二谛为境,于彼能知者,有二种世间,其一即具胜止功德之瑜伽世间者, 其二为不具如是功德之平凡世间者,无有第三品者也。此平凡世间者之所见, 彼有瑜伽世间者之所害,瑜伽士中亦有证悟实相之差别故,诸上者瑜伽能害或 胜伏诸下者之宗,彼等越上其慧亦愈胜,具正量者能破斥之故,并非其余之 理,如云:“如有眼翳所缘事,不能害于无翳识,如是诸离净智识,非能害于 无垢慧。”如平凡世间者执着诸法为常有一性,而事部经部宗,已见诸法为微 尘刹那性,故此宗能破前者。彼宗所许成实微尘,唯识于彼用生似理而观察, 亦能破前宗。彼宗所许成实心体,中现用离一多因等来观察,亦能破除也。是 故,乃至所许有无等边,尔时有害之故,息灭一切边执,彼者无有过患所害, 如于虚空,无法染色也。故云:“我无承认故,吾即唯无过。”如是中观抉择 一切诸法之真如实相故,何宗亦不能胜伏,一切之中彼成无上也。
三者:颂云:
以上所许喻,为果不观察。
世人见世俗,分别为真实,
非如幻化故,与瑜伽师诤。
若谓:“瑜伽者怎能害世间意,因为平凡世间者,此生等现量而见,便如是执 着,余者相反故,互为不应有害也。”答曰:无论承认此等诸法无实宗,或承 认有实宗,其二者共同所许虽现而不成实之喻为如幻如梦等,如是一切色等诸 法亦现而无自性,瑜伽者彼等之理,于平凡世间者前可以能安立。因为只要显 现,则必定无实故。相反,无有共同所见为见而成实之喻,由此,世间者对瑜 伽士永时亦不能安立成实之法也。若谓:“若诸为无实如幻者,则布施等学道 亦不应理,犹如梦中寻求熊掌,如是劬劳有何用?”答曰:此是为果或为必 要,不观察而说也。有何必要者:即是,此等轮涅之现分如幻者,均为缘起 性,无欺而存在,是故,乃至能取所取未消于法界之前,诸众生之此等显现续 不可灭尽,并其有利有害故,为息自他之苦,而精进为得利乐之方便道。此并 非耽着道果实有,如幻军能除畏怨敌,或士夫梦中受苦时,精勤苏醒之方便 也。若作思念:“若尔,瑜伽平凡二者前,共同显现之此等法,有何辩论 耶?”答曰:不是辩论此显现法有无,因为,无有任何彼现相之中观派。见法 之时,诸世间者,执为真实或胜义中成立见法,而不许现而无实如幻之性,故 彼二者互为辩论也。
二辩驳分三:辩驳所说之空性,辩驳能说之乘,彼等摄义也。初者分三:辩驳 基道果。初者分三:辩平凡世问者,辩有事宗,辩唯识宗。初者颂云:
色等现量境,共称非智量,
彼等成虚伪,如不净谓净。
平凡世间者曰:“由眼等现量成立此色等,是故彼等为何不实有?”答曰:所 谓色等现量而成者,此亦即是无观察而言,并世间共称之说法矣。若于真实观 察,则不得如是成立,将下论当所说:观察触不触根境等理,皆能破除之故 也。彼等安立成色等皆为世间共称说法而已,譬如:本来女身不净而无常性, 然彼谓清净恒常等,如是虚伪也。二者分二:以教证辩驳,以理证辩驳。初者 颂云:
为导世间人,佛说无常法,
真实非刹那,岂不违世俗?
瑜伽量无过。待世谓见真?
否则观不净,将违世间见。
有事宗辩曰:诸法应实有,因佛说蕴界处等有,亦说蕴相即刹那性等之 故。”答曰:彼等佛为此现相而如是宣说,其所为者,是不能证空性之世间 众,为彼等逐渐引入真道而如是宣说为诸法实有,如云:胜者既说我我所,余 有所为如此说,如是蕴界处等法,亦有所为而说也。”于真实义中,蕴等刹那 性亦不成立,因为彼不成一体众体,亦是无生死灭,彼者怎能有成刹那性,即 无成立也。彼等辩曰:此刹那者,若不是胜义,则世俗亦相违故,彼应成非二 谛也。此与世俗如何相违者,可分与理相违。与教相违。初者本来世俗是诸凡 夫共同所见境,然世间众,使午前午后之瓶等,尚许为不灭常有,而不许刹那 性,彼不能见之,故非世俗也,其二与教亦相违。佛说:“若见刹那者。彼见 诸法之真实相”,岂非如是云耶?” 曰:世间众亦并非见瓶等是常有,而是由 相似惑乱因所染,起如此迷乱常执,一般世间者,虽未知刹那性,思维名言实 相之诸瑜伽士,已了知并见到彼为刹那性,由此,彼刹那者,可说为世俗现相 故,无有不摄二谛之过也。若观待平凡世间众之执着恒常之意识而言,若见刹 那性,亦是见到真实相,因为彼见名言之实相故。否则,若观待世间者,亦无 见不见实相差别,则世间执女身为清净,亦应成能害修不净而了知女身不净 者,因为彼二慧,无有见来见真理之差别故。然而,见不净者,能害执净者, 而执净着者永时亦不能害见不净者之故。
二者以理证说明:颂云:
幻佛出幻德,如实佛实德。
有情若如幻,死已云何生?
众缘聚合己,虽幻亦当生。
云何因久住,有情成实有?
若谓:供养如幻无实之佛,为何出大福德耶?”答曰:若供养如幻不成 实性之佛,亦可生出如幻之福。犹如汝宗所许,即供佛实有,出福亦实有,惟 有佛福二者,成不成实之差别以外,生不生福无有差别也。又谓:若是众生如 幻,则幻象幻马,灭后再不生,如是众生死后亦何应生?”答曰:只要乃至各 自能显现之因缘集聚,尔时幻现亦不灭,如是若能生众生之业惑等因缘集聚。 彼时众生亦为何不生?是故幻现灭后不生者,即是彼无有因聚。而众生虽灭今 世。而具足因缘之故,又不间断投生,便彼相续不灭,此二并非有成实成不成 实差别也。又谓:“若尔,众生自无始轮回故,即恒久性,而幻者一无如是 故,彼二不同耶?”答曰:彼二相同之理,并非由暂久等全面相同后再安立, 无论是长久或者暂短,彼二现而实空之理上安立为相同也。是故凭何理说众生 久住故实有,虽长久,亦是彼因未灭,于前后各自不同世间,自不成自性皆无 区别。如幻马幻象等,或现百年或现瞬息时,然二者不成实,无有差别也。
颂云:
幻人杀施等,无心无罪福。
于有幻心者,则生幻罪福。
又彼等如作念而谓:诸众生若如幻人,则虽杀幻人亦不生真实杀生罪,如是杀 众生亦不应有罪,如是不与取,摧打等亦不应成害,布施衣食等亦不应有益, 是故彼中不应声坐诸善恶那。”答曰:若起杀幻士之等起,并杀害或摧毁彼 等,则由自劣心增上故,虽生加行罪,而不起杀生等真罪,其原因即为幻人无 有害利所依之心故。然如幻众生,其具心之故,若作害利便生罪福也。是故彼 二无有真假之差别,唯有有心与无心之差别也。
颂云:
咒等无功能,不生如幻心。
种种因缘生,种种如幻物。
一缘生一切,毕竟非有此。
又谓:“既然幻人与众生相同,则一者有心,一者无心,即不应理,因为众生 有心,故与幻化不同耶。”答曰:众生虽有心,然彼心亦是如幻故,怎能彼成 实有矣?因为此等幻咒幻物等无有能生心之功能也。不能安立为有生心功能者 即真实,而余者非真实。是因为种种异因所生之幻术亦不是一种法,而是种种 现象,故于一切世间中,皆无有一缘能生一切果业。故众生之身心二者,亦是 诸因缘和合而幻变,并非有自性成立,由此彼与幻术有何差别?如现幻马、幻 牛,虽有有角无角之差别,然无有真假之差别也。
颂云:
若胜义涅槃,世俗皆轮回,
则佛亦轮回,菩提行何用。
诸缘若未断,纵幻亦不灭。
诸缘若断绝,俗中亦不生。
又涅槃许为有事之宗云:“若汝无性宗所许,轮回诸法于胜义中即自性 涅槃,生等法相者即是世俗,若尔,则应成有轮涅同体之过,是故虽得佛果, 尚应转于轮回,因为汝宗不许灭尽轮回后得涅槃,而许轮回即是涅槃故。由 此,为得佛果而行菩提行者有何用,皆为劬劳无义,与诸平凡世间之威仪相同 也。”答曰:并非如是,彼有自性清净涅槃与暂时离垢涅槃之差别故,若未断 能现各果之诸缘,则不仅是轮回,纵使幻现亦不灭。若断绝诸缘,世俗中亦不 生,何况说胜义中。是故,以证无我智,若断尽能生轮回之因无明种子等,彼 等再不会转轮回,其无因之故也。如来出世等,非由轮回所摄,而由其誓愿, 等持等作俱生缘,以精通一切之智力,虽现示如幻,然从法界中未动也。
三者分二:辩真相唯识宗,辩假相唯识宗。初颂云:
乱识若亦无,以何缘幻境?
唯识宗谓:“此等内外诸法之显现,皆如乱发梦境,虽无实有外境,然 以内心习气之差别,便成熟种种境义身之现象,是故虽无外境,而心者必有, 如于梦中取蓝色等之时,彼之能取成立也。汝等中观宗,不仅无有乱境,而且 乱识亦无有,则以何者能缘如幻之境?因为无有有境之故也,”
颂云:
若许无幻境,心识当缘何?
真性外别有,境相即心体
答曰,暂用同等理破之:汝等唯识宗,若不许成立如幻之境,尔时虽有 心识,然彼当缘何所缘,因为所缘境与能缘识二者中,若其一不具,则无法缘 境故也。若谓:“吾宗不许完全无境,而外处有除非无情之所缘,犹如梦中象 马,即说:“显现外性之所取相,彼为心体,并非外境耶”?颂云:
幻境若即心,何者见何者?
世间主亦言,心不自见心。
意如刀剑锋,不能自割自。
答曰:何时幻境若是即心者,彼时,由何者有境能见何者境?因彼二一体之 故,不知得见也。若问云:“其为何不见耶?”答曰:三世间之怙主如来出有 坏亦说心不可见自心。譬如:刀剑锋利亦不能自割,指尖亦不能自触自,轻健 者亦不能骑自肩,如是意识亦不能自见自也。如是宝髻经云:“如宝剑不能宰 割自宝剑,指尖不能接触自指尖。如是心者不能见自心也。”此要当知,只要 许成实心者,则成实无分心体故,其不成立能见所见二种。因为所现外境非自 体,不现外境不应所取故,于胜义中所谓意识自证,亦是假立而已,非真实 也。
颂云:
若谓如灯火,如实明自身。
灯火非所明;其无暗蔽故。
又唯识宗谓:“为何不有自见自己,如能明瓶等之灯。其灯不依其它缘,而能 照明自体也。” 答曰:所谓灯火能照明自体者,亦是名言而已,并非真实,因 为灯火本来无有黑暗所蔽,为何说灯火为所明,若是虽无所明亦成能明者,则 此灯亦应成日月等之能明,然彼不应所许也。此外,若灯火自能明自体,则应 有黑暗亦自蔽自体,若尔,遮蔽能见瓶等之障黑暗,则应成见瓶等也。
颂云:
如晶青依他,物青不依他;
如是亦得见,依舆不依他。
又彼等设作是念而谓:“虽无其余能明所明,而定有自性自明者,如蓝宝必定 为自然青色,彼者不同青玻璃,若青玻璃则需依下基蓝布等。是故不依其它而 自然青色者。即如蓝宝,依靠其它而成青色者即如蓝水晶,应有此二种。如是 亦可见能明所明相互依者,如色与眼识,能明所明互不相依而自然自明者,即 是自证也。”颂云:
非青转青者,非以自为自,
虽说灯能明,识知而说之。
则自心唯明,由何知故说?
答曰:其喻不成立,因为蓝宝不依其它而成青色,实不应理。彼现青色,亦是 和合诸因缘使彼成青色,不依任何因缘,前时非青者,至后自然变青色,不可 有如是。乃至非青色,尔时不成自然青色,若是青色,彼前定有余因。青色不 可自作自青色也。彼义亦不成立:所说灯火自明自体者,是由灯外意识能了知 而说之,然而心自知自体者,是由何者了知而如是说耶?若说心自己了知自 体,则问:其能知者是心?或是余法?若云初者,即不应理,此时正在观察 故,尚未成立。若云余法能了知,此亦不应理,彼知亦需余法故,应成无穷 尽。彼了知亦不容有,因为若非同时,彼境灭尽或来生故,不可了知,若是同 时,互不相依故,亦不可了知也。颂云:
若谁亦不见,则明或不明,
如石女娇媚,说彼亦无义。
故彼依他起识,由自不得见,其他亦不见故,于彼观察明或不明之差别,亦是 无意义,是未见差别而立差别事,如石女之女,说其如是身姿娇媚等,与此理 相同也。
如是唯识宗以现量未能成立自证实有。又以比量而立自证者,颂云:
若无自证分,心识怎忆念?
从受境相连,能知如鼠毒。
彼等谓:“若无自受自体之自证,则往昔所受法,次后不应生忆念,因为彼同 无因之果,然而犹如今能回忆往昔所受蓝等之境,亦能回忆,能受蓝等之识, 此等现量之故,为何应理耶?”答曰:今忆取蓝之识。非为前识自受自体之果 因。因为受蓝等外境。与心境相连故,今亦能回忆取蓝之识。此处时终亦不缘 离蓝境以外之取蓝之识,一旦回忆往或所受之蓝境时,同时亦生起取彼之有境 识相,并非前受除蓝境以外之取蓝识。如冬季被毒鼠咬时,只知其咬,而不知 中毒。至春雷一响时,方生起缘前毒之识。彼知被咬同时吾中毒也。
颂云:
具他心通者。见故自明自。
然涂炼就药,见瓶不见药。
又彼等谓:“若具修寂止遍住等余缘者,亦能通他心之故,为何不明见最近自 心?如见远毛,彼定见近绳也。”答曰:此理亦不定,如修炼成就密咒等者, 于眼涂上眼药后,虽见地下瓶等远处障蔽之境,然不见最近之眼药也。或有解 此云:瓶与眼药,非成一体故。若具他缘可见之喻,不仅不应用自见自之喻, 反而有害也。颂云:
于见闻觉知,此处非所遮。
此处所应遮,苦因执谛实。
于彼唯识宗云:“若识非明知,由自识不明故,余者亦不可明知,则此时应成 断绝眼见,耳闻,及识知等一切名言法,因为此等皆须依明觉之识而安立故, 其余实不容有耶?”答曰:若说不观察而似有之诸见闻觉知等,则彼等不是此 处所破,及不能破彼等,亦不需破遮故。问云:则遮何法?答曰:此处所遮 者,即是痛苦之因,执诸法实有之分别念也。余疏云:见者以现量,闻者以教 量,觉知以比量,安立名言也。总之,破自证皆是胜义中破遮,而唯遮物质 者,于名言中名为自证故,不应破之。若破彼自证,则应当许自蔽自识故,要 了知自他之心,亦皆无差别,不应自续有意之能立,最后断绝境证之名言等, 有理自在所说之诸过失也。凡是破除自证之所有理证,全是于胜义中破之,如 破蕴等之理证,当知非名言中破彼,亦非名言中毕竟无有。有谓:“此宗名言 中亦不许自证与阿赖耶”。答:此名言中无破亦无立,于胜义中惟有破遮也。 于彼有谓:“若是中观宗,不应许阿赖耶,许阿赖耶者,即是唯识宗”。答 曰:此乃未善观察之语,若未许成实阿赖耶,而名言中虽许阿赖耶,则于中观 宗有何不应理,因为名言中不能承认者,即是以名言量有害之法,如许常总 等。若不许以胜义量所破之诸法,则应许蕴界处等,皆亦毕竟无有。是故应成 派论于胜义中已破[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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