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三、四钱中可悔
┌减五钱┤
│ └一、二钱下可悔
┌轻┤
│ │┌近方便(盗五钱未遂)—中可悔
盗罪┤ └┴远方便(发心偷盗)——下可悔
└重—值五钱或过五钱——不可悔
自作(自身不与而取)———─────—┐┌值五钱或过五钱—不可悔
教人————─────────────┼┤
││ ┌三、四钱—中可悔
遣使(派遣他人为自己不与而取他人财物)┘└减五钱┤
└一、二钱—下可悔
以盗心偷舍利————中可悔
◎别相
三宝地—寺庙中一针、一草、经卷、法器、庄严财物。┐
信—印刷夹带书信、平信附寄钱。————─────┤
税—国家法令所规定之税捐。————───────┼┬过五钱—不可悔。
卡带—有版权之录音带、录影带、磁碟片。————─┤└减五钱—可悔。
财物—借而不还。————────────────┘
△具缘成犯
┌他物——他人的财物。
├他物想—明知是他人之财物。
├盗心——起偷盗的念头,亦即存有偷盗的预谋在先。
六缘┼兴方便—假借种种方法,达成偷盗的目的。
├值五钱—所盗之物价值五个钱(依比丘戒七灭诤法,迦留陀夷误取袈裟之例)
│ ┌将所盗的财物带离原来的位置。
└举离本处┼包括移动位置、变动形状、变更颜色。
└凡以盗心,使物主起损失财物之想者,皆称离本处。
△开缘
作自己的财物之想而取————──────────┐
得到对方的同意,或以情感深厚,知彼必将同意而取—┤
暂时借用而取————──────────────┼无犯
以为他人之所抛弃而取————──────────┘
参、不邪淫戒
△制意
生死牢狱,淫为伽锁,深缚有情,难出离故。断欲则可超凡入圣,故制斯戒也。
《劝莫为邪淫律》偈云:
邪淫入地狱 登彼刀叶林 热铁钉其口 烊铜灌入心
毒龙碎骨髓 金刚鼠食阴 铜柱缘上下 铁床卧隐深
△释名
淫者男女交合,以染污心,行秽恶行,名不净行,亦名非梵行。在家受五戒者,不得与夫妻以外一切男女作不净行,名不邪淫戒。
△罪相
人女 ┐ ┌口道 ┐
非人女┼三处┼小便道(阴道)├────────┐
畜女 ┘ └大便道 ┘ │
│
人男─────────────┐ │
非人男────────────┼二处┬口道 ┬┼入如胡麻许
畜生男────────────┤ └大便道┘│犯不可悔
黄门(阉人及阴阳二性不全人)—┘ │
│
人二形(有时变男,有时变女)─┐ ┌口道 ┐│
非人二形————───────┼三处┼小便道┼┘
畜生二形————───────┘ └大便道┘
两身和合而未行淫,即行中止者—犯中可悔(近方便,事未究竟)
发起淫心,而未和合者—犯下可悔(远方便)
女三处┐
├之外(余处)—可悔。
男二处┘
┌尸半坏─┐
│ ├不可悔
┌死女尸三处┐ ├多半未坏┘
男根入┤ ├─┼半坏──┐
└死男尸二处┘ ├一切坏─┼中可悔
└骨间──┘
┌觉境─┐
├睡眠─┴─────┐
│ ┌未坏──┐ │
女三道受┤ │ │ ├小便道—不可悔
│ ├多未坏 │ │(根)
└死形┤ ├─┘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