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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四川佛协会举行第十七届传戒法会的通知
四川省佛教协会关于举行第十七届传戒法会的通知
作者:圣域佛教    文章来源:圣域佛教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9-5

  

  中国圣域佛教网讯:经四川省宗教局、中国佛教协会批准,四川省佛教协会定于2011年冬季举行四川省佛教协会第十七次传授三坛大戒法会,此次法会由内江圣水寺承办。
       

戒  和  尚:清德法师(四川省佛协咨议委员会副主席)

清德.jpg



羯摩阿阇黎:海山法师(四川省佛协咨议委员会主席) 

海山.jpg

 

教授阿阇黎:演法法师 (四川省佛协咨议委员会副主席、成都昭觉寺方丈) 

演法.jpg


开堂:智海法师(四川省佛协副会长、内江圣水寺方丈)

智海.jpg


                                 
陪堂:仁定法师(成都文殊院督监)

仁定.jpg


                                 

《四川省佛教协会关于举行第十七届传戒法会的通知》全文如下:

川佛会[2011]41号

四川省佛教协会关于举行第十七届传戒法会的通知

各市、州佛教协会、名山大寺:
        为续慧命、绍隆佛种、接引后学、培养僧才,根据我省汉区佛教的实际情况和有关寺院的要求,经省宗教局、中国佛教协会批准,我会定于二0一一年冬季举行四川省佛教协会第十七次传授三坛大戒法会,此次法会由内江圣水寺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传戒时间:定于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至十二月九日(农历十月十五至十一月十五)戒期三十天。
  二、本次传戒法会师承名单:
  戒  和  尚:清德法师(四川省佛协咨议委员会副主席)
  羯摩阿阇黎:海山法师(四川省佛协咨议委员会主席)
  教授阿阇黎:演法法师 (四川省佛协咨议委员会副主席、成都昭觉寺方丈
  开堂:智海法师(四川省佛协副会长、内江圣水寺方丈)
  陪堂:仁定法师(成都文殊院督监)
  三、求戒沙弥须具备以下条件:
  求戒沙弥必须是由政府依法登记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求戒沙弥年龄必须在20-59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剃度后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由剃度师和所在寺院,市、州佛教协会推荐受戒。求戒沙弥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及无传染性疾病)。求戒沙弥须独身。符合上述条件的沙弥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在规定时
间内到省佛教协会报名:
   1、求戒沙弥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送当地宗教部门或佛教协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十月二十四日二十八日(农历九月二十八日至十月初二)由寺院或当地佛协组织求戒沙弥持申请表到省佛教协会报名、面试考核(报名期间食宿自理)逾期者本会不予受理。
  2、求戒沙弥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包括甲乙肝检查)。
  3、求戒沙弥必须持有乡以上政府关于婚姻状况的证明(包括离婚证复印件或丧偶证明)。
  4、求戒沙弥必须持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经本会审查批准受戒的沙弥,接省佛教协会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前往传戒寺院报到。
  五、本次传戒法会交戒费壹仟陆佰元整(1600元),传戒寺院将统一成就新戒三衣、具、钵。
  六、我会将在内江圣水寺举办引礼师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传授三坛大戒法会是佛教界法务活动中具有重大意思义的活动,要求各地佛协及寺院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选送符合条件的沙弥前来求戒。请各地佛协及寺院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寺院,抓紧做好有关推荐审查工作,按规定时间送求戒沙弥到省佛协,认真做好传戒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向省佛协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附:受戒申请表(此表可复印)    

  1. 受戒申请表.dot (51.5 KB)

注:

法会咨询:客堂电话:0832-2081672

联系人:释宗华法师:13678177787、释宗恩法师:15908352285

 

文章录入:无因无果    责任编辑:紫磨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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