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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宗教学-----法鼓山圣严法师(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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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圣严法师 文章来源:佛音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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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宗教学(三)第六章 少数人的宗教本章所称的少数人,与一般国家所称少数民族的意义相同。世界性的宗教,称为大宗教,例如:佛教、基督教、回教。虽非世界性但有很多信徒的宗教,称为多数人的宗教,例如:印度教、道教。信仰的人数不多但尚没有灭亡的宗教,便是本章所称少数人的宗教,此有很多,例如:日本的神道教、韩国的太乙教、越南的高台教、中国新成立的轩辕教,乃至犹太教也属这一类型。本书除将犹太教另章介绍外,仅选取印度的耆那教与锡克教,波斯的教,中国的理教做代表,因为这几个宗教比较重要。第一节 耆那教耆那教的出现印度的宗教思想,在西元前第六、第七世纪之间,由于恒河流域新兴民族的王者阶级之保护,自由进步的风气盛行,这一风气的出现,乃在对于婆罗门《吠陀》宗教的革命。于是,以祭祀为主的婆罗门教,一时失去了民众的信心。代之而起的,分为两大流:1.在思想的原则上,仍旧尊崇《吠陀》圣 典的,有六派哲学的渐次发展。2.在宗教的信仰上,完全反对婆罗门教《吠陀》神学的,有六师外道的兴起,此又可称为反《吠陀》的沙门团。站在佛教的立场,耆那教即是六师外道之中的一种;站在整个印度文化的立场,佛教则是反《吠陀》的沙门团之一种。耆那教的教主,今日已被公认是摩诃毘卢(Maha─vira)。事实上,依照耆那教的经典所传,摩诃毘卢乃是第二十四祖。初祖是勒裟拔提婆(Rishabhadeva);但从初祖到二十二祖均为史前人物,年代难明。二十三祖名叫波尔斯伐那多(Pa─rs、 va-na─tha),约为西元前第八、第九世纪的人物,乃系剎帝利武士阶级,曾弃家修道于婆罗奈斯(Va─ra─n.as1─)之林中。入定八十四日,成道后云游宣化,为时七十年。凡其弟子,均须遵守:1.不杀生,2.不说谎,3.不偷盗,4.不聚财。教徒可以结婚。二十四祖摩诃毘卢(义为大雄),本名伐弹摩那(Vardhama─na),其父悉达尔德尔多(Siddharthartha),是武士阶级的王者。伐弹摩那生于岗陀罗摩(Kundagrama 今之比哈省)。及长,即与耶素陀(Yashoda)公主结婚。到三十岁时,即出家修道。在外餐风宿露,戴月披星,苦行修禅,经十三年,乃获觉悟,而成为「耆那」(Jina),成为全知、全能、全福的圣者。Jina一字在语源学上,乃为战胜者或征服者的意思。因为它是一种刚毅勇敢的宗教,亦是自力自助的宗 教。他们着重于默念圣哲而自净其心,笃信道德律之因果,而不信上帝能够赦罪。称信徒初名为「解脱者」,后称为耆那(Jaina)。摩诃毘卢的时代,约与佛教的教主释迦牟尼(s、a─kyamuni)同时而略早。宣扬他的教义有三十年之久,七十二岁时,逝于王舍城(Ra─jagr.ha)附近的波婆(Pa─va─)。佛经中所称的尼干子外道,就是他了。耆那教的教理从哲学的本体论上说,耆那教颇与佛教不同。佛教主张「诸行无常」,认为世间的任何事物,毫无真实的常法可言,皆为随时间而生起的异灭之相。耆那教则将本体分成两种特性:一为「本质的特性」(essential substance),一为「附带的特性」(accidental substance)。附带的特性发生作用,则去来无定,彼此变更;本质的特性乃是本体的继续存在,为永恒不灭的常法。佛教不以为有永恒不灭的灵魂,耆那教则坚信灵魂的永恒。故以佛教的见地,耆那教乃是「常见论者」。耆那教把本体的延伸,又分为两类现象;也就是说:本体是由两大现象的扩展而显现,那就是「命」(j1─va),及「非命」(aj1─va),也就是精神的及物质的两种。「命」即是生命体,即是灵魂的别名。灵魂又分为解脱的及非解脱的两类。非解脱的灵魂又分为静止的及活动的两类。活动的生命体又分为四类:1.具有触、味两种根识的,如介壳、蜗牛等。2.具有触、味、香三种根识的,如蚂蚁、水蛭等。3.具有触、香、味、色四种根识的,如蚊、蚋、蜂等。4.具有触、色、声、香、味五种根识的,如人类及高等动物。至于静止的生命体的肉体很单纯,仅有触的意识而已。所谓「非命」,它的内容是占有空间的事物,例如:法、非法、虚空,以及物质。物质又分两类:1. 地、水、风、火的混合物,2.地、水、风、火的原子。耆那教对于灵魂的概念,则以为灵魂居于不同的肉体中,是由于过去所作业的倾向与影响。灵魂没有一定的形状,乃依肉体的形状而定。灵魂虽是无形,却不是无限,乃随同所附的肉体而扩展。灵魂虽占有空间,但只是在空间的不同部分有所出现,并非像物质一样地占有位置。所以,灵魂是瀰漫于空间,一个灵魂并不妨碍另一个灵魂同时出现在同一个空间位置。耆那教以为,灵魂本属于完善的,并具有无限的能力,所以仍可能获得无限的智识、无限的能力、无限的信解、无限的欢愉。得到此等无限的条件,便是使得灵魂的本身要除去一切的障碍。此所谓障碍,即是由前世所造的业,而受到了现世肉体物质的束缚。故其深信:我人的身体,虽由父母所生,然而我人出生的环境、体质、肤色、容貌、体形、夭寿等等,则为前世的业因所感。因此,耆那 教将灵魂的束缚,分为两项:1.灵魂被业力所牵,名为「内在的束缚」;2.灵魂与事物发生了关系,名为「物质的束缚」。如何能将束缚和障碍的灵魂得到解脱?有两个步骤:1.「制御」(sam.vara),即是不使新的事物继续注入灵魂中去。2.「寂静」(nirjara),即是将已与灵魂混合在一起的事物排除出来。其实践的方法,则为正信、正知、正行,合称之为三宝(tri-ratna)。耆那教的道德律此所谓的道德律,即是正信、正知、正行的三宝,由此三宝,可成为耆那。(一)正信(samyag-darsana):此即我人对于真理所持的尊敬态度。但是,耆那教并不要求其信徒,盲目地信赖其圣者的遗训。故其圣人牟尼伯陀罗(Manibhadra)曾说:「我并不偏信于摩诃毘卢,亦不反对伽毘罗(Kapila)及其他学人。不论何人之教理,只要其合乎理性,我皆接受之。」这与佛教主张的「依法不依人」,可谓相同。(二)正知(samyag-jnana):对大觉大悟者生起了正确的信仰,再研究大觉大悟者的教理,即是得到正知。但在学者的自内亲证的正知,乃在于如实的认知「自我」。这要实践了正行,才可使「自我」从「非自我」中解放出来。(三)正行(samyag-caritra):人们如欲不使新业发生,并使旧业根绝,那就应该依据耆那教理,实践七条善行:1.遵守五誓。2.慎言行,授施舍,戒杀护生。 3.思想言行,要有自制的工夫。4.行十善──宽恕、直爽、真实、谦逊、克己、牺牲、清净、无欲、苦行、独身。5.禅修。6.克服由飢渴冷热而起之苦恼。7.达到平和、真纯、无欲及至善的行为。依之而行,即可获得四种完善:1.无涯的知识,2. 无限的信仰,3.无量的力能,4.无尽的欢愉。五誓的内容耆那教虽有七条善行,但也不是一致主张人人皆须有七条。有些耆那学者以为如能实践五誓即可。所谓五誓略介如下:(一)不杀生:依照摩诃毘卢的看法,认为有情众生固然有灵魂,即使植物、矿物、风火等,也有灵魂。并认为一切众生,皆具有同样的力能,众生的存在也是基于互惠互助的原则,所以严禁杀生及不伤害万物。今日印度的耆那教徒,即有在鼻孔上覆一块四方白布,以免因呼吸而伤害到空气中的小虫。但对初信该教的人,则往往劝其先由勿伤害具有两种根识以上的生命开始。(二)不妄语:说话要真实,并要能使人悦耳而生善念;应制伏贪、瞋、痴三毒;应制戏谑的言辞。(三)不偷盗:他人的财产,犹如他人的生命,劫夺他人赖以活命的财产,无 异劫夺他人的生命。(四)不邪淫:此可解释为守独身。耆那教学者更有认为不但对性欲应节制,纵然是淫念也须停止,甚至凡是容许他人生起邪淫的言行者,亦在禁止之列。(五)不执着:应舍弃对于外境任何事物所生的依恋心。此即是束缚之灵魂求得解放的工夫。无神的宗教观无神论的宗教,只有印度出现了佛教及耆那教。宗教而站在无神论的立场,殊为不易。耆那教之无神论,其理由如下:(一)神或上帝,我人无从认知:人们之说有上帝的存在,乃是由于推论而来。例如每一件事物,即是一种产品。产品乃由生产的人所造作。因此,视世界也是一种产品,所以世界也必有一制造的神或上帝。实际上我们并不能证明世界是一种产品,世界虽具有组合的原理,好像是产品,组合世界的元素却是永恒的存在,并非是一种产品。同时,任何产品的制成,必由制造者的手足将产品制成,神或上帝既属无形,无形的神怎么能使物质造成世界?(二)宇宙的创造神,根本不存在:1.假若神是万能的,那么,一切物体均为神的创造。可是,我人日常所见的事物,均为人造的而非神造的。2.一神教者认为神只许有一个,如果由许多的神,依照各自的计画创造宇宙,宇宙即不能和 谐。此说也非真理,例如蚁冢及蜂巢的建筑,即是群体的创造成果。3.一神教者以为神是永恒而完善的,也有矛盾之处。所谓完善,是除去了不完善而来,神若从未有过不完善时,则称神为完善,乃几近戏论了。因此,耆那教否认有世界创造神的存在,他们以大觉大悟的完善人格,代取了神教的上帝而向之祈祷,以求指示迷津而已。实际上,世界的神教者,自原始人类的信仰而至一神信仰,他们所信的神,无一不是推想及拟人化的产物。并且也与社会制度有关。不统一的社会,有不统一的许多神;君权无上的社会,即会产生君临式的一神信仰。理性的宗教,即对神的存在加以逻辑的考察,故有佛教及耆那教起而否定了专断性的一神信仰。耆那教的分派与佛教耆那教在尼干陀若提子(Nirgrantha-jn~a─taputra),即摩诃毘卢的时期,已成立了教团,拥有沙门一万四千,比丘尼三万六千。大弟子有十一人,其中二人于摩诃毘卢死后,继续弘扬并发展此派的教势。二百年后,在旃陀罗笈多王时,北方摩揭陀的教徒与南方迦尔奈多的教徒,在思想上发生了争议。南方的属于保守派,遵行摩诃毘卢的遗教,主张极端的苦行,称为「裸体派」(Digambaras)。他们认为瑜伽苦行的人,应舍弃一切,即使衣裤,亦须舍弃。此派对于妇女的解脱,认为须转男身之后始得。北方的比较进步,虽亦接受二十四 祖的教理,却以二十三祖波尔斯伐那多的见地为准,他们比较宽宏而能容纳众见。身穿白衣,称为「白衣派」(S、veta─mbaras)。此派认为妇女亦可即身解脱。白衣派的耆那教徒,实是受了佛教的影响。佛教不主张极端的苦行,佛教认为男人、女人出家者,均有即身证得离欲阿罗汉的可能。在家学佛的男女居士,均有即身证得第三果的可能。因此耆那教徒的白衣派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佛教的义理,他们也对佛陀及佛的圣弟子们崇拜,一如崇拜他们的耆那及其圣弟子们。崇拜耆那的圣地,也崇拜佛陀的遗迹。甚至把其教主的一生传记也尽量地写得和佛陀的传记相似。后来印度教有了女神崇拜,耆那教受其影响,也推出了一位叫作夏萨那提(S、a─sanadevi)的命令女神,加以崇拜。耆那教与佛教的相同之处很多,例如:同样是无神论者,同样信因果律及业力,同样追求解脱,同样以为道德的生活是解脱的阶梯,同样否定《吠陀》的神圣性,同样不信祭祀。两教不同之处也多,例如:佛教主张诸行无常,耆那教主张宇宙的本体是永恒的;佛教主张诸法无我,耆那教主张灵魂是永恒的常我;佛教主张众生之中唯有情有神识,耆那教主张有情无情的一切物均有灵魂;佛教主张有情的神识乃是业熏成为种子的假名,并无不变的本体,耆那教主张灵魂是永恒的本体,业的造作是附属于灵魂而牵引受报。耆那教散布在今日的印度北部,信仰者尚有数百万之众,且多为工商界的人士,极为富有,所立寺庙、学校、医院,多很庄严堂皇。第二节 锡克教锡克教的教主锡克教(Sikhism)是印度晚出的小宗教,但在今日,信徒尚有六百万以上,比起耆那教的人数,它是略占优势了。此教散居于西北印度的旁遮普省,以前侨居于上海的印度巡捕(俗称红头阿三),大都就是锡克教徒,他们在上海也有两座寺院。锡克教的教主名叫难能(Na─nak),西元一四六九年生于印度旁遮普省的拉和县塔尔华堤村,父亲是武士阶级,现在已将该村改名为难能村,他死于西元一五三八年。由于他的母亲信仰宗教极其虔诚,故在幼年时代,就受到深厚的宗教教育。据说难能七岁信仰宗教,九岁即能读通波斯文的经典。后来锡克教的经典,大多由波斯经典的脱胎,许多的教训,则为他自己的经验。传说他在九岁时,即向婆罗门教徒讲道。他的父亲在政治上很有地位,并且使他得到一份很好的职位,在拉河省督的幕府中充当文案。但他对于名利心很淡,他所关切的是宗教,因此离家修道;唯 其对于当时的各宗教均不满意,所以立志改革宗教。他在最初修道期间,颇有耆那教的苦行作风。他出身于印度教家庭,又常接触到回教中人,印、回二教常有冲突,他便主张在宗教的领域上,并无印度教与回教的分别。他坚信一神教,主张真纯的内在信仰,反对偶像的崇拜。因此他有一偈(依周祥光《印度通史》一八一页所译):「 上帝只有一,其名曰真理;或名创造神,或谓精神晶;不惧与不害,亦无时空限;既是无生品,永久长存在。 」他云游各地,行遍印度各城,到过锡兰和喜马拉雅山,更到过回教的圣地麦加。他以坚定不拔的信心,忍受了各种的痛苦,向众人谆谆劝告,所以有很多的印度教徒及回教徒,变成了他的信徒。他所最注重的,就是承认上帝为万能的神,是最大的权威者。难能死后,他的信徒遂创为锡克教。锡克(sikha)为弟子的意思,由弟子所成立,并奉难能为其教主,嗣后也分了派;有的以难能为神道之一而加以崇拜;有的虽不以他是神,但也对他极其尊敬。前者近于印度教的信仰,后者近于回教 徒对穆罕默德的看法。锡克教的演变难能临终之时,曾提名其弟子奥伽特(Angad)为他的继承人,成为锡克教的第二祖。他的信徒在奥伽特的领导下,成立了锡克教的独立团体,以古鲁(Guru)之名尊称历代的祖师,由祖师统率教团。难能的遗作,即为锡克教的教义。到了十六世纪之末,由第五位古鲁,阿尔求恩(Arjun)编集,而为根本经典,称为《格兰经》(Granth)。至第十位古鲁,又第二次编集此教的经典,称为《古尔蒙开》(Gurmukhi 意为师之金口)。此教经典为诗歌体,其中的大意,都是形容上帝的默示和对人们的劝戒,其性质类似《旧约》中的诗篇。锡克教徒极其敬重他们的经典,然而,至少有百分之九十的信徒,只知把经典当作偶像崇拜而不研究它的内容,这种精神正与回教徒之对于《古兰经》的态度相似,虽不拜偶像,却把经典取代偶像的地位而加以崇拜。第三祖是阿摩尔陀斯(Amar Das)。他使锡克教正式成为一个有其自己之思想及习俗的社团。第四祖是罗摩陀斯(Ram Das 西元一五七四─一五八一年)。他在旁遮普的阿姆梨多沙地方,确立了锡克教的本部区。第五祖是罗摩陀斯的幼子阿尔求恩(Arjun 西元一五八一─一六○六年)。此 人智勇兼备,富于组织天才。因在第四祖时代,即对军事深有兴趣,使锡克教的本区,俨然成为一个军团组织,并改古鲁为世袭制。到了第五祖时代,锡克教的教区,在政治、军事、经济上已形成一个王国的局势。正因如此,便引起了印度的回教皇帝迦亨基(Jahangir)的猜疑,乃无缘无故地把他处死。军事化的结果可是,锡克教的精神大致是从回教学来的,所以它的信徒们具有狂热的信仰,也有勇悍的行动,何况他们本已组织严密,武力强盛。故当第五祖一死,激起了全体教徒的奋死反抗。因此而使宗教的信仰,变成了军事的战斗。到了第十位古鲁各文迪(Govind),为了报复杀父之仇,乃立誓要灭回教的帝国,唯以实力而言,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入山修炼,期能得到神通,并祀女神杜尔嘉,求神助力。对于教徒则施以军训,将全体教徒名为狮子(singh),皆蓄长发并佩以剑,与回教徒做长期的周旋战斗。又重编经典,使原先平和色彩的根本经典,化为鼓舞慷慨悲愤的诸种规律,规定教徒的生活起居,养成狂热勇猛的风气。本来是信仰上帝万能的宗教,到此已变成迷信祖师古鲁的意志的狂热之徒。此一形势,也使回教的王朝头痛,虽然流了很多信仰者的鲜血,锡克教仍如野火烧不尽的春草。等到回教的王朝在印度覆亡,锡克教的军队曾一度大张其势。后来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做了帝国主义者所做的事,锡克教才又放下武器, 再度成为一个宗教的团体。因此,有人以为,锡克教的作风实无异是印度土产的回教。它的本质,的确是由「可兰奉献,否则刀剑」的回教而来,无怪它会走上军事狂热的路上去了。第三节 教波斯的宗教本节所讲的教,即是波斯的宗教。古代的波斯,即是现代的伊朗。在前面讲过,波斯的伊朗人,原与印度的雅利安人是同一血统。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发展出《吠陀》的婆罗门教,伊朗人留在波斯的,则出现了教。但由于两个宗教是出于同一民族的分张,所以两教之中所持的宗教信仰及其所信的神祇,也有好多是出于相同的渊源。但是,由于波斯的天然环境,促使波斯的宗教形成一种特色,那就是善恶二元论的宗教,即是第二章所说的二神教。因为波斯的民族,具有快活的气质及勇健的人生观。然其生活于高原地带,农地的耕作不易,却又必须要与大自然的力量战斗,克服寒暑的气候,乃成了他们日常的生活。于是,将此来自大自然的敌人认作可恶的力量,唯其虽有可见及不可见的恶敌和人作对,人们却不该对此世界失望。因为除了恶敌,必然尚有保护人们的善的力量。终究,邪不敌正,善的 力量必定可以征服恶的力量。所以,波斯人在如此的情况之下,一方面毫不气馁地与可恶的力量战斗,一方面又祈祷善的力量保护,把世界视作善与恶的战场,亦即是光明与黑暗的战场。由于这种信仰的基础,开出波斯的文化、政治与宗教,乃是着重于现世生活的,是战斗态度的。因此,在政治方面,西元前五百五十年左右,波斯出了一位雄才大略的国王,叫作居鲁士(Cyrus 有译古列斯)。至西元前五百三十九年,又使巴比仑成为波斯的附庸,也成了巴比仑霸业的继承者,征服了全部的小亚细亚。在宗教方面,即产生了善恶二元论的教。拜火教与教 印度欧罗巴民族对于火的奉祀,几乎是一致的。不过,希腊与罗马的祀火,是当作祖神崇拜的;印度雅利安人的祀火,是对火神阿耆尼的崇拜。它的职能,是在施恩于众,拔苦予乐;波斯的火神阿脱尔(A─tur),职能是在涤妄焚垢。我国称拜火教者即为教。例如《唐书.西域传》说:「西域诸胡事火者。」《酉阳杂俎》也说:「德建国乌浒河中,有火祠。」这似乎是说拜火教就是教,其实拜火教与教是有区别的。在教之前的古波斯人,以火神阿脱尔是主神阿诃罗莫他的儿子,尝与恶神 阿劣曼的部下叫作阿斯赫大诃迦(Azhidahaka 毒蛇之义)的战争,火神阿脱尔即用他的火光诛杀毒蛇;此是以毒蛇代表罪垢和黑暗,以火代表洁净和光明的象征而起。这个观念,到了西元前第六世纪时,因为以色列人做了巴比仑人的附庸,又做了波斯的附庸,以色列人尝被巴比仑人集体放逐到美索不达米亚,接触到了波斯的宗教,又被好心的波斯大王居鲁士释放,回到巴勒斯坦时,以色列人就接受了波斯宗教二神信仰的要素,把他们原先的耶和华上帝属性中的暴恶面,分裂出了一个魔神撒旦,波斯恶神阿劣曼的部下是毒蛇,以色列的《旧约》中也就将撒旦写成是一条蛇。关于此点,待到第七章中再加说明。至于教之被认为即是拜火教,也非无因。教产于波斯,故对火的奉祀,仍不放弃;但在教的祀火,仅是枝末的祭式,已非主要的教义。教的教主教的教主叫作琐罗亚斯德(Zarathustra)。所以,此教既被称为莫他教(Mazdeism),又被称为琐罗亚斯德(Zoroastrianism)。琐罗亚斯德约生于西元前六百六十年,据传说:他是由一个十五岁的童贞女所生(此为耶稣由童贞女生子的先例)。他在童年时代即已非常聪慧,并且宅心仁慈,爱护一切动物而不加伤害。三十岁开始传道,信仰最高的主神阿诃罗莫他;莫他教之名,即由此神之名而来,此为清洁高尚的正义善神。崇信此神的琐罗亚斯德,他自信也能自 身达到圣洁的地步。他自称是阿诃罗莫他的使者,神派他来向世人传道,劝世人悔改。他愿牺牲其一身的幸福,而为阿诃罗莫他神的使命来努力工作。他劝人勿饮酒、勿邪行、勿欺诳,而以真理清洁为其教旨。琐罗亚斯德是个诚实而刚直的人,敢以直言,不畏权势,以致大家都对他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据说:他努力传道十年,仅只得到一个信徒。但他并不灰心,终于受到了波斯国王及贵族大臣的信仰。他娶了波斯大臣的女儿为妻,他的女儿也嫁给了波斯的首相。他的宗教,即成了波斯的国教。因他娶了两个妾,却造成了与后来的回教一样的多妻主义。又因他所信的主神赞成以武力斗倒恶神,所以也激励了波斯帝国的成长。教的神教的主神阿诃罗莫他,据教的经典《阿吠陀》(Avesta)之释义称,阿诃罗(Ahura)是「主」的意思,莫他(Mazda)是「智慧」或「贤」的意思。在琐罗亚斯德以前的波斯人,已经把阿诃罗莫他当作善之神来崇祀,但是除了崇祀此一善神,同时还崇拜日月星辰、灵鬼牡牛之类的神,所以尚是多神教的性质。到了琐罗亚斯德,即完成了二元论的宗教信仰,他站在善的立场,崇奉主神阿诃罗莫他,又依阿诃罗莫他的启示而与恶神阿劣曼斗争。阿劣曼经常驱使恶 魔,诱惑人间,陷人以罪孽,给人以困恼。因而,主神阿诃罗莫他,即命其部属征讨诸魔,争战不已。两阵相战,各有胜负。所以人间的年景,也有丰凶的差异,但到最后,恶神必将败北。故凡人当修德积善,诚心礼敬阿诃罗莫他,邀其福佑,以避恶神。可见,教虽被列为二神教,其所事奉礼敬的,仍为一个主神阿诃罗莫他。分期与分派根据教的看法,将此世界的全部历史定为一万二千年,分作四个时期,每一期均为三千年。(一)第一期的三千年中,为主神阿诃罗莫他的精神创造期。所造的物虽有感触的知觉,却处于不动的状态。(二)第二期的三千年中,为主神阿诃罗莫他的物质创造时代。在此期中,恶神阿劣曼的扰乱作用,也开始生起。(三)第三期的三千年中,为善恶两神的意志在此世界发生冲突的时代。琐罗亚斯德即生于此期的末叶,奉善神之命而创立真的宗教──教。(四)第四期的三千年中,为教支配世界的时代。最后,善恶两神大会战,恶神及其眷属皆被消灭。这种分期法是信仰的,当不是史实的,正如其他各宗教一样。波斯地处高原,水不易得,凡事多仰于火。也许有如西藏地方,有因缺水,乃至沐浴也用烤火来代替,所以火有洁净与涤垢的作用。主神阿诃罗莫他常使火神征讨恶魔,故成拜火教;主神之下另有一位太阳神密德罗(Mithra),太阳与火,同为光明清洁的象征物,所以又有了太阳教(Mithraism);善神是光明的代表,恶神是黑暗的代表,因此又有了明暗教(Manicheism)。主神住于天上,祀神乃对天祀,故被中国人称为「示天」的教。太阳教在波斯的萨萨尼王朝(Sassanid 西元二二六─六五一年)时代稍前,曾传播于罗马帝国,一度成为基督教最危险的劲敌。明暗教创于萨萨尼王朝的初期,传入罗马,西元十二世纪,明暗教在中古时代的欧洲复活,而成为基督教的一个异端。教传入中国,据姚宽的《西溪丛语》所载:「唐贞观五年(西元六三一年),有传法穆护何禄,将教诣阙闻奏。敕令长安崇化坊立寺,号大秦寺,又名波斯寺。」宋朝志磐法师的《佛祖统纪》中也说:「太宗时,波斯穆护,进火教,敕建大寺。」但到唐武宗会昌五年(西元八四五年)灭除佛法之时,教同遭池鱼之殃,从此遂在中国绝迹。最小的宗教教兴起于波斯,可是波斯的教,几乎已被后到的回教消灭,如今大概已不出十万人口的教徒,可算是今日世界有名宗教之中的最小一个 了。回教消灭教之际,其中的一部分教徒逃亡到了印度,总算幸免于难,保存了它的活标本,现在大半散居于孟买,被称为帕栖人(Parsees)。不过,他们的人数虽少,对信仰大都极其热诚,注重礼拜祷告,很能勤俭耐劳,崇尚自由意志,能够乐观进取。所以他们在印度诸民族中,可算是富裕、仁慈、有教养,且能善待妇女的人。教产于东方,故也有东方宗教的特性,那就是不用武力或政治力量来做传教的工具。当居鲁士王征服了巴比仑的时候,不但不以他们作为国教的教信仰随着政权向外推展,相反地倒是释放了被巴比仑政权放逐出来的以色列人,并资助他们重建耶路撒冷的圣城。第四节中国的理教祕密社会的宗教在未谈理教之先,需要谈一下祕密社会的宗教,因为这是明末清季的中国宗教的一个大势。明朝末年,满清入关,入主中华,明末的遗民无不愤慨,既在政治及武力上无法达成反清复明的愿望,便由爱国志士转入地下,组织祕密社会,保养忠诚之心,以待时机的来临。但是,政治色彩的任何活动,均为当时的环境所不许可,于是藉着宗教之名 以保存发展他们的实力,发展成为各种的祕密社会。历史最久的一种,即是「白莲会」。相传此会起于元朝的韩山童,后来也称为「白莲教」。韩山童图谋反元复宋,到了清朝高宗干隆年间(西元一七三六─一七九五年),则有该教首领刘松及其徒众,一再谋叛清廷。白莲会之外,尚有各支派,例如「顺刀会」、「虎尾鞭」、「义和拳」、「八卦教」等。八卦教中又分「大乘教」、「金丹八卦教」、「义和门」、「如意门」、「离卦教」、「坎卦教」等。余如「义和团」(又称大刀会)、「小刀会」、「理教」等,都是白莲会的分支。白莲会系以念佛的名义为掩护,实际是在教忠、教孝,以图推翻异族的统治。白莲会的各分支,均以儒道释三教同源的见地来作为宗教的信仰。起初均为政治的企图,到了理教便渐渐变为宗教的一型。理教本出于道教,但据清德宗光绪九年(西元一八八三年),御史李璲的一个奏章中说到:「理门以戒人吸烟及饮酒为名,互相传引,人数众多,闻系白莲教变相,教首在天津,请饬密拿。」以此可见,理教与白莲教的运动,也有渊源。除了白莲会的主分支之外,尚有「天地会」、或名「三合会」、「三点会」、「洪门会」,此会的分支则有「清水会」、「匕首会」、「双刀会」。另有一种「哥老会」,或称「哥弟会」,分有青帮、红帮,又有黑帮、白帮。这些祕密社会,到了清末民初,有部分并入孙中山先生的兴中会;有部分流为上海等地的闻人贤达;有部分成为地痞流氓;有部分则净化而为宗教的形态,理教即其一例。理教的教主理教称他们的教主为教宗,为祖师。那就是生于明末熹宗天启元年(西元一六二一年)正月十三日的杨莱如,名宰,字廷贤,简称之杨祖。他是山东即墨人,是明庄烈帝崇祯十六年(西元一六四三年)的进士。明崇祯十七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清帝顺治登基,诏告天下,凡为明朝的遗臣逸士,进朝加封。杨祖虽亦被诏,但却坚不做贰臣,拒不出为仕。以孝母终养为志,以度人救世为愿。可见,杨祖乃一明末遗臣,与白莲会等祕密社会中人的性质相同。从宗教的立场而言,杨莱如出身于道教的全真派下,是丘长春所传龙门派中的人物。所以理教的目的,是求「了凡」而生于道教所说的「大罗天」。我们又知道,全真派的创祖王重阳,是以道教的立场而兼采儒释教义的。所以理教的杨祖,即托言于清世祖顺治三年(西元一六四六年)三月初三日,因在其母的庐墓守孝,感得观世音菩萨化现一位老人前来度化,并授与《真理法经》,命他普度世人。理教因此即以观音菩萨作为他们的信仰中心,称之为「圣宗古佛」。但在三年丧服满后,杨祖并未立即传教,而是到河北的岐山澜水洞,隐居潜修。到了清圣 祖康熙四十年(西元一七○一年),八十一岁时,始下山云游,广结善缘。以他所采的药物,制成「茶膏」,作为普劝戒烟、戒酒用的良剂。清高宗干隆十八年二月初八日,以一百三十三岁的高龄,逝于河北的岐山。杨祖的继承人是尹祖,被称为尹老先师,名岩生,字重山,号来凤,干隆初年生于天津科牛村。干隆二十八年二月一日,接受了岐山杨祖所遣使者毛来迟送到的「法宝文牒」。干隆三十年四月八日,首在天津永丰屯创立理教公所,尹祖自撰一联:「公陈道义参佛理,所纳心猿荡凡尘」,以此说明他的宗教信仰是道释杂陈。尤其是在清仁宗嘉庆十一年(西元一八○六年)十二月初一日,临欲命终之时,他对弟子们说:「众师弟,余本月初八日,大数届满,要回大罗天,侍奉佛祖。」这是更加明显,是用道教的底子,假借佛教的观音,乃把观音佛祖,送到道教的大罗天上去了!然而,如果不明理教的底蕴,一进理教的公所(教堂),你会以为是佛教的道场。因为理教公所正殿是供的圣宗古佛(过去正法明如来),又称金身老佛爷,那就是观音像;前殿供有弥勒像及韦陀像,很像是佛寺的山门;杨祖及尹祖的偶像则设在公所的楼上。理教的教义及教仪理教在义理上面,没有什么发挥;因其行法方便,道理单纯,故在民间发展颇速,主要是在教忠教孝,教做一个平实的人,崇尚五伦, 实践八德,而且要恪守五戒:1.不邪淫,2.不窃盗,3.不吸烟,4.不欺妄,5.不饮酒。五戒之中,特别注意戒烟及戒酒,并且制成戒烟歌及戒酒歌,说明烟酒危害人生的道理。故从建立人间安乐的功用上说,理教是值得推行的。所以到民国以后,理教的活动已由祕密社会成为受国法保护的宗教社团之一,而且由国内发展到了东南亚各地。政府来台之后,理教也在一九五一年开始传教。台北的理教公所,原来也就是佛寺。若想知道理教的教理,那就请看理教的经典,它们是:《无字真经》、《在理真经》、《忠经》、《孝经》、《黄庭经》、《道德经》、《观音经》、《心经》、《金刚经》。正好是儒、道、佛三教并收的阵容,与全真教初期所用的经典,几无二致。我们从杨莱如所造的《在理真经》,可以看出理教的内容,现在抄录如下:「 静守持念观自身,耳目随心听潮音。四海澄清光明现,当人居在五行中。莲台上面持真语,法轮常转运干坤。普照世境随心变,贯满崑仑三界明。一切万物俱有性,气是玄妙性中根。内里阴阳谁识破,识破还是养性人。大道不离方寸地,如若外寻枉劳神。人能省悟师傅理,昼夜辛勤念在心。 」因此,理教在修持工夫上,也是儒、释、道杂行。他们循着儒家的入世规范,守五伦、践八德,止于至善;同时参学佛法,修炼道术,为出世的行程。此称之为性命双修。从理教的斋期及法会,也可看出是道、释杂糅的信仰者。他们的斋期,分为两大类:(一)六大斋期:1.正月十三日,杨祖诞辰。2.二月十九日,圣宗古佛显化菩萨身圣诞。3.四月初八日,尹祖创立理教公所纪念日。4.六月十九日,圣宗古佛显化菩萨身授记纪念日。5.九月十九日,圣宗古佛显化菩萨身得道纪念日。6.十二月初八日,尹老先师了凡成真忌辰。(二)三小斋期:1.正月初一日,向佛祖朝圣拜年。2.三月初三日,圣宗古佛首度杨祖受理纪念日。3.八月十五日,帮陪监护师陞座度道纪念日。理教每年有三次法会,乃是道教的产物:1.正月十五日,上元法会,上灯祈祷。2.七月十五日,中元法会,放河灯,追度无祀亡灵。3.十月十五日,下元法会,祭祀祖先。理教的教制据传说,杨莱如在生之日,即已建立了理教的人事制度。他于岐山澜水洞,自任总领正为提点大法师,对弟子毛来迟等,点放成为各座法师: 1.领正为传教大法师,2.帮正法师为襄理领正传教,3.帮陪监护各座为上座法师, 4.护法为守坛,5.另有看山、管理教产、总承办、承办、攩众、催众、办道等的职位。这些职称,直到来台复教,仍是如此。现任的总领正是赵理明。总领正有权提名点放他的继承人,以及点放理教的各级职位,所以称为提点大法师。因此,理教的教团,即有两类分子:一种是普通的信徒,一种是受职的教士。他们称信徒为「信士」。受职的教士则有两种称呼:总领正、领正、帮正、帮陪,均称为「法师」;护法、看山等人,称为「理士」。理士的称呼,亦得通用于法师。信士们入教,称为「在理」,必须经过引见、虔求及保证的手续;经过数月时间的「随理」:每逢初一、十五及斋期到理公所,熟习教规之后,始许受理。信士受理之后,除了戒烟、戒酒及于朔望斋期,到公所参佛求愿外,日常生活,不受教规拘束。理士的日常生活,也可随缘合俗。儒、释、道三教同源之说,最早见于汉末牟子的《理惑论》。至南宋的河北, 出现了新的道教全真派,乃是三教同源论的具体化。到了理教,虽自道教的全真派中蜕化出来,却不再以道教自居。从外貌上看,且有倾向佛教的色彩,此为三教同源论的独立化。这种趋势,说明了中国文化精神的涵容性及消融力。正如佛经中说:大海不拒百川,始能成其广大。最可贵的,中国这个大海,不论你是什么品种的文化之鱼,进入中国的文化之海,虽被容受,却又无虞被人消灭。例如理教的成分,识者一看便知。因此,理教这种东凑西凑的宗教形态,虽然未必理想,他们对于化世导俗的努力,还是值得鼓励。第七章 犹太教第一节 摩西及士师时代的犹太教犹太教的成长本书的第三章第三节之中,已经大略介绍了犹太教的起源,便是希伯来宗教或以色列宗教。可是,若要介绍犹太教,必须仍要从希伯来宗教说起。因为现在的犹太教是从希伯来宗教的基础上,经过历代先知的改进而成长的。犹太教的最初背景,乃是闪族的多神教,他们的远祖亚伯拉罕,可能是闪族的一个分支,以游牧为生。据说亚伯拉罕是一个富有的族长,他有几千头羊,并且雇用了三百个以上的大人和孩子,来看管他的羊群。亚伯拉罕要到地中海附近的敌人的领土内去攻占新牧地之时,就将这批雇佣组成了一支小小的私人军队,可见他的实力。亚伯拉罕之成为犹太教徒的远祖,因为是摩西利用了亚伯拉罕这一家族的保护神耶和华。犹太教乃至基督教及回教徒,均说耶和华是创造宇宙的独一无二的 神;其实,不但在亚伯拉罕的时代是多神信仰的局面,到了摩西时代,以色列民族的各支,也尚各有各的保护神。亚伯拉罕,乃是摩西所需要的人,在事实上,仅系传说的人物,未必真有其人。摩西之需要亚伯拉罕,是因为传说亚伯拉罕始终只信他自族的保护神耶和华。他虽常常犯错,常常要做些无赖汉所做的坏事,可是他对耶和华的信仰,信为独一的上帝,所以便因信心而称为义,而成为耶和华的选民。其实,应该说成亚伯拉罕选定了耶和华做他自族的神,不是耶和华选中了亚伯拉罕。然而,一神信仰的宗教,既由摩西利用了亚伯拉罕而成立,亚伯拉罕纵然不是历史人物,却也成了一神教徒的远祖。但摩西虽然鼓吹耶和华成为独一的至高的神,却并没有否认尚有其他神道的存在;只是不许他自己的民族,信仰外邦人的神而已。直到先知时代,阿摩司(Amos)等诸先知出现以后,才绝对否认耶和华以外尚有别的神。所以,犹太教的一神观念,到了此时才算完成。初期的犹太教犹太教的成熟,从时间上划分,可以分作七个时期:1.摩西时代,2.士师时代,3.王国时代,4.被放逐到美索不达米亚的时代,5.重回故乡时代,6.希腊统治时代,7.耶稣降生以后的时代。初期的犹太教,当指摩西时代及士师时代。摩西的年代,迄今论者尚无定论,一般基督徒相信是在西元前一千五百年;一般史家,有的以为西元前一千三百二十年;有的以为西元前一千二百年。当摩西出生的时代,他的民族已在埃及王法老的治下,做了好几世纪的奴隶,做着苦力维生。但也有许多经商的犹太人,仍然住在城市中。埃及人在商业上不是犹太人的对手,就怀着妒嫉心向法老控告,希望把全体的犹太人消灭。法老就下令,凡是犹太人生的男孩子,立即杀死。恰巧,摩西就在此时出生。他的母亲便编了一只篮子,用泥土黏成不漏水的小船,把他装在里面,放到尼罗河里,由他漂浮出去。幸运的小小摩西,竟被芦苇阻住,适巧埃及王的公主来到那儿游泳,发现了这个可爱的婴儿,就抱回宫去,把他抚养长大。无疑地,摩西的童年及少年时代,是享受了王家的生活,也接受了宫廷的教育。但是公主为他所雇的奶妈,正好是他的生母。所以他自知是犹太人,并且为着埃及人压迫他的犹太同胞而忿忿不平。当他有一天见到一个埃及人殴打一个犹太老人的时候,他就上去把那个埃及人摔死,此事被法老知道后,摩西便成了要拿办绞刑的通缉犯。于是,摩西走上了亡命之途,他通过红海周围的沙漠,在一个游牧部落中停留下来,就在那里结了婚。但他毕竟是受过良好教育而且是野心勃勃的青年,当 然不甘长久寂寞的。最好的出头机会,便是领导他自己的民族,掀起独立运动的狂潮。摩西的宗教运动摩西在逃亡期间,有过许多幻想。在他强烈的热望之中,自信是从荆火中听到了耶和华上帝的言语,使他要承当自己民族的救主,使他回到埃及去,要把犹太民族经历西奈(Sinai)沙漠,带出埃及的范围。?摩西大胆地回到埃及时,适巧那位要处他绞刑的法老已死,继位的法老不再追究摩西杀害埃及人的案子。他就向自己的民族进行游说,并向法老要求让犹太人和平地迁出埃及,可惜,他的族人对他的愿望殊少感到兴趣。法老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不肯让奴隶们平白地离去。摩西在处处碰壁的情形之下,耶和华就助了他一臂之力,他吩咐摩西去警告法老,如果不听犹太上帝的话,可怕的灾祸就要降临了。当法老再度拒绝摩西先前的要求时,摩西的哥哥亚伦即用他的杖伸到尼罗河,河中的水就变红了,人民不能饮用了。接着,第二次的灾祸是青蛙为患。又一次灾祸是蝇子密集飞舞,全国疫疠猖獗。再来一次灾祸,埃及人所有的牲畜,完全害了一种奇怪的瘟疫。尚有接二连三的灾祸:所有的男女,都长了可怕的疮;雷电烧燬了储藏的亚麻及谷仓;蝗虫吃光了埃及的大小树木;可怖的飞砂从沙漠中吹来,整整三天,漫天蔽 日,全国陷于一片漆黑;住在尼罗河流域的每家的长子,又全都死亡。最后,法老才来哀求摩西,请他把他的民族尽速地带走,因为他骇怕还有另外的什么灾祸降临。摩西顺利地带着犹太人的十二个支族,到达红海边上。他吩咐海水分开,让他的民族像通过陆上壕沟似地,从海水让开的夹弄间,从容地走向对岸的荒漠。想不到,耶和华忽又使埃及的法老反悔,率了大军追到,他也不知死活地从海水的夹弄间赶来,结果是被一阵排山似的海浪卷倒,全军葬身于海水之中!以上这段经过,被《旧约》的作者,渲染得有声有色,将一个摩西描写成了大魔术师,活像是中国《封神榜》中的人物。把一个耶和华,说成了偏私、小器、心肠狠毒,很像中国古传说中的凶神恶煞。不过,在此夸张的传说之中,确有一桩事实,那就是摩西领导着他的民族出了埃及。出了埃及,问题尚未解决,因为他们是生活在沙漠中了,比做埃及人的奴隶之时,还要艰难困苦得多。西奈山的神摩西要做犹太民族出埃及后的领袖,实在不易。因为:第一,犹太人一开始就不很欢迎摩西的计画;第二,虽然同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却有十二个分支。最糟糕的,这十二个分支,并不全是耶和华的信徒,所以时时引起异 见纷纷的麻烦。特别是埋怨弄不到吃的喝的,各部族的领袖常去找摩西要吃的要喝的,否则他们就说:「就让我们回到埃及去!」「就让我们回到尼罗河边的老家去!」总算犹太人命不该绝,使他们发现了一种叫作吗哪的菌类,又发现了一处泉水。当然,摩西不会不利用这个机会宣传的,说这是耶和华的所赐。对于野蛮而无知的群众,利用神祕的迷信来做号召,确是最最有效的方法。摩西就是如此这般地把他的民族带着跑出了沙漠,进行到了西奈山(又名何烈山 Hored Mt.)周围的山脉地带。此时的摩西,深切地感到,除非能使他的部下全部信仰了独一的神,除非统一了宗教的信仰,否则就不可能达到他一元领导的目的。正好,现在他所见到的西奈山,本由巴比仑的月之女神新(Sin)而来的,如照西奈(Sinai)一字的组合而言,那是月神「新」住的地名。新在巴比仑的神祇中,是与日神及另一神构成三位一体中的主神。于是,摩西的灵感一动,就登上西奈山的顶巅,一去便是四十昼夜。下山的时候,手中多了两块石板,后来知道,那上面刻有十条律法,就是摩西十诫(The Ten Commandments)。摩西满怀希望大家能够信仰共同的一个神,大家团结在一神耶和华的名下。但他下山一看,使他失望了。他的部下,竟将妇女们的金银首饰,铸成了一个金牛犊,把它当作上帝来崇拜。摩西在盛怒之下,把手中的两块石板摔破了,也把 那只金牛犊捣个粉碎!在这事件之际,十二个支族之中,只有利未(Levites)一族的人,站在摩西的一边。不过,摩西应变神速,他竟以毫不容情的手段,整肃了这次叛变事件中的人们,一下子杀了三千个脑袋。摩西十诫摩西上西奈山,虽是祈求月神,但他不能用巴比仑人的神名,必须仍用他祖先亚伯拉罕的保护神耶和华的名。第一次上西奈山,虽已得到了结论,却未能实行。为了树立耶和华在人们心中的威信,他便假托奉了耶和华的命,再度登上了西奈山。当他回来的时候,两眼闪射着威严逼人的光芒,重新带来了两块石板,上面刻着的内容和第一次的完全一样,它就是耶和华赐给摩西作为犹太人必应遵守的诫条:(一)不可敬奉别的神,除了耶和华。(二)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三)不可妄称耶和华上帝的名。(四)应当工作六日,但第七日应守为礼拜的安息日。(五)当孝敬父母。(六)不可杀人。(七)不可奸淫人妻,她们不可偷恋人夫。(八)不可偷窃。(九)不可做假见证,陷害邻人。(一○)不可贪慕邻人的房屋、奴隶、牛驴,以及一切属于邻人的东西。这就是有名的摩西十诫。当时的犹太人尚没有自己的文字,除了摩西之外,绝对多数的犹太人尚是野蛮的奴隶文盲。摩西大概是用学自埃及宫中的象形文字,把十诫刻在石板上的。对于犹太人民,正因为这是看不懂的「天书」,摩西就更加为之加上一层神祕的气氛,把两块石板用木柜装了起来,放在活动的教堂帐幕之中,称为约柜(Ark of the Covenant),当作耶和华来崇拜。并且恐吓大家,说是除了祭司之外,不得接触它,否则就要被神击杀。据《旧约》的记载,摩西十诫是由耶和华赐给摩西作为犹太人的行为守则。其实,摩西上西奈山住了四十昼夜,在沈思默想中,或可能真的得到了一些神祕的宗教经验。但是,考察十诫的内容,却无什么新鲜之处。在西元前一千四百年时,埃及就有一位叫作亚克那顿的国王,创立了一神教,奉亚顿为唯一的神,并叫百姓不要做亚顿的偶像,乃至象征此神的「太阳盘」,也不被崇拜。安息日(Sabbath)这个字,乃是借自巴比仑的(参看本书第三章第一节之末目及第八章第三节第五目),在古埃及的宗教信仰中,认为犯了杀人、偷盗、奸淫、诽谤之罪的 人,死后即被大怪兽吞食。在古巴比仑的宗教信仰中,人对于神,正像臣民对于专制的君王,要抱有绝对服从的态度。巴比仑在西元前二千年时,有一位汉摩拉比王,他创立了一部计有二百八十五条的法典,对商业、婚姻、工资、谋杀、盗窃、债物等的事项,做了法律的规定和保障。又在汉摩拉比的碑文中,首句便说:「当天神亚诺及贝尔,授余以治理苏美连及阿卡地亚之权。」同时在其所定的法典卷首,即作图以日神息摩息授法律与汉摩拉比之状。此均可与摩西受自耶和华的十诫,对照一下。因为这些事,都出在摩西之前,以摩西所受的宫廷教育而言,自然是老早知道的了。他仅是把它们简单地列成十条,以适应对于民智未开的犹太人的统制。前四条是宗教的,后六条是伦理的。如果把前四条搁置一边,后六条实可作为一切人们的做人基准。犹太教之优良性,与其说是十诫的功能,倒不如说是后六诫的功能。可惜,他们却被准许偷盗、杀害、奸淫、欺骗他族的人。士师时代有了十诫及作为活动教堂的帐幕之后,就产生了管理帐幕的祭司。因为摩西要酬谢利未族人在金牛犊谋叛事件时的对他效忠,所以选他们做了这行优厚而且为世袭的差使。摩西本人则成了犹太人的无冕之王,并向大众宣布:无论何时,上帝要有命令赐给他们,唯有他摩西才可去晤见耶和华。他成了 上帝的代表,以后基督教会主张,若不经由教会便不能得救的思想,此时已经开始了。像这样重要和崇高的地位,摩西便规定,在他死后,这项权职要传给他的哥哥亚伦,然后再传给亚伦的子子孙孙。接着,摩西带领着残存的七千男女和孩子们,在沙漠中前进,向新的故乡迦南地(Land of Canaan 后称为巴勒斯坦Palestine)出发。在途中,因摩西丧妻而续娶了一个异国妇人为妻,受到亚伦的嫉妒,摩西就剥夺了先前给他的一切权威。临死之时,改以一个勇敢热心的青年约书亚(Joshua),做了他的继承人。当他们接近迦南地的时候,却被对方的强大的实力和盛怒的士气吓退。甚至有人主张宁愿再回到埃及去过奴隶生活。终于,又使他们在沙漠中流浪了四十年。摩西也在孤独中老死,无人知道他是死在何处。摩西死后,继续领导犹太人攻略迦南地的人物,便是约书亚。约书亚本是摩西的副官,现在升任到原先摩西的职位,他是勇敢而细心的领袖人物,他对一切事情,均把计画考虑得非常审慎。在亚洲西部的平原,后来叫作巴勒斯坦的地方,在此数千年前,就已有了住定的居民。现在犹太人要夺取它,纵然捏造一个口实,说那地方本是方舟神话的主角挪亚的孙子迦南所居的地方,所以称为迦南地,是犹太祖先的故乡,所以有 理由去「收复」它。但是仅靠这支流亡队伍,要强行征服那儿先住的民族,就不得不做许多艰苦的战争。所幸先住各民族未能团结合作来一致对抗犹太人,于是各个击破,把他们杀的杀,罚的罚,做了犹太人的奴隶,使约书亚达成了摩西的愿望,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小片领土。驻进迦南地之后,约书亚在和平中死了。犹太各支族对摩西那种极权专制的统治感到厌恶!所以唯恐再出一个摩西那样的领袖,于是决定不再任命约书亚的后继者。他们以为,此后不再进行侵略战,仅有一位祭司长引用耶和华的律法作为生活的依准指导就够了。但是犹太人的国家新近成立,四周都是敌人,若没有一个领袖,它就不能存在。然而,犹太人的各分支,实在不喜欢由某一支派的人来做统治各支的国王,在事实的需要下,他们就默认了一个领袖的权力,他们称之为「士师」,以士师作为几个半独立的犹太支族所结合的联盟里的首脑或统帅。但是,后来仍从士师的职位上产生了犹太王国。第一个士师,叫作俄陀聂(Othniel)。他是因为指挥部下攻取了巨人国安那金(Anakin)的首都基列西弗城(Kirjath-Sepher)而扬名。第二个士师,叫作以笏(Ehud)。因在俄陀聂死后,犹太又被摩押人、亚扪人、亚玛力人结成的联盟打败,做了二十年摩押王伊几伦(Eglon)的奴隶,以笏 暗杀了伊几伦,成了民族英雄,就被选为士师。此后,士师们很快地依次递嬗着。他们个个都是性格强烈的人。他们的时间,全消磨在边境与异教徒的作战中。战争多很惨酷,杀来杀去,越杀越剧烈,甚至妇女也被征召参战。和犹太人对阵的,就是和犹太人互相争夺地中海海岸的菲利士人,这不是闪族人,而是克里特族(Cretans)人,犹太人往往是打了败仗。以笏以后的士师尚有:珊迦、底波拉(女)、基甸、陀拉、睚珥、耶弗他、参孙(Samson 这是一个鲁莽的大力士,他的故事在《旧约》中写得很出色,可是这也是采自古巴比仑的传说)、以利(Eli)、撒母耳(Samuel)。从撒母耳之后,犹太教便进入王国时代了。第二节王国时代的犹太教王国时代撒母耳顺应人民的希望──当然是耶和华的指示,宣布在他之后,犹太民族将步入新境界,不再选出士师,而要产生国王了。在他未死之前,就着手寻找未来的国王,结果在基比亚村(Gibeah),找到了一个叫作扫罗(Saul)的孩子,给他用膏油沐头(即是弥赛亚),在撒母耳的教导下,扫罗终于成了犹太人的王。扫罗做王之后,因在一次战争中,战败了亚玛力人的亚甲王(Agag),未将掳获的畜群照规矩交给祭司,特别是未照犹太的律法将全体俘虏处死,赦免了亚甲王的生命,所以触怒了他的老师撒母耳。撒母耳就开始另找一个扫罗王的候补者,接着,有人告诉他,在伯利恒有一个名叫大卫(David)的牧羊青年,因为他的勇敢,在他的村中很有些声望:他曾打死了一头狮子和熊,救了他的羊;他会弹竖琴,又能歌唱(《旧约》中的诗篇,据说不少是出于他的作品)。适巧菲利士人又卷土重来,他们这次的头儿是一个叫作歌利亚(Goliath)的巨人,身体有屋子那么大,带着七尺长的剑,犹太人无人能够对付他。扫罗王被巨人威胁得一筹莫展,忧愁终日!于是把大卫请来唱歌给扫罗散心。大卫完成了为王散心的任务,同时也完成了打败巨人的任务,他用投石器,飞出一块小石子,恰巧打中歌利亚的眼中,歌利亚马上昏倒在地,大卫就用巨人的长剑割下了巨人的头。巨人一死,菲利士人便纷纷自逃,大卫就成了国家的救星。接着,大卫虽然做了扫罗的女婿,却不为扫罗见容,所以逃到沙漠中,住在山洞里。大卫在没有接受王位的时日中,也做了好多土匪头儿所做的把戏。当年老的扫罗在与菲利士人的作战中,自杀身死之后,差不多在四十年中,大卫就一直做着犹太人的大部分地方的王。大卫王大卫王在犹太教中是一位伟大的名王,他的诗篇被奉为宗教的圣诗。他把国都迁到由非洲至美索不达米亚的交通孔道上──耶路撒冷,在新都建筑了他自己的宫殿。接着又筹建一个神殿,把神的约柜从示罗地方,迎到耶路撒冷,放进新的神殿的法幕里。并且强制全国拜神的人们,都到耶路撒冷,不许别处另设神殿。但是,饱暖思淫欲,伟大的圣王,照样也做最坏的坏人所做的坏事!有一天晚上,他在宫殿屋顶上乘凉,望见远处有个美妇人在沐浴,他便为之心动!打听之下,知道是他部将乌利亚(Uriah)的妻子。他便把乌利亚送上战场一个危险的阵地中,结果正如大卫所盼望的一样,乌利亚死于敌人的刀下,大卫就娶了他的妻子拔示巴(Bathsheba)。对这件坏事,大卫王被先知拿单(Nathan)训了一顿,他才觉得悔憾。大卫是经常后悔的,当然,耶和华上帝也是特别优待他的;当他犯罪而又懊悔之后,一会儿,上帝就宽恕他不再使他受罚了!因此,威尔斯(H.G.Wells)对他的看法是:「大卫之事迹,暗杀、屠戮层出不穷,读之颇似野蛮酋长之记载。」(《世界史纲》The Outline of History)为了一时的高兴,大卫王又将继承权给了他与拔示巴所生的儿子所罗门(Solomon),而将正当的继位人,押沙龙(Absalom)和亚多尼雅(Adonijah)两 个大的儿子,放在一边。押沙龙即起谋叛父王而死去,亚多尼雅一度发动革命,终于向所罗门投降。但是,押沙龙的死亡,使大卫王痛悔终身。大卫王可说是在罪恶与光荣伟大之中,过完了他的一生。所罗门王再说到辉煌灿烂的所罗门王的时代来临,这是一个智慧、富裕、好大喜功、骄奢淫逸的犹太国王。他每天桌上的菜单是:细面三十斤,粗面六十斤,肥牛十头,草场的牛二十头,羊一百只,还有鹿、羚羊、子、肥禽等,真不知道他有一个多大的胃!《旧约》中的伟人,多妻已成惯例,所以,所罗门王娶了许许多多的妻妾,「有妃七百,都是公主,还有嫔三百。」相加正好是一千个!其中不乏是娶自邻国的外邦,有埃及人、摩押人、赫人、以东人、亚扪人、菲尼西亚人。为了博得宠妃的欢心,所罗门王曾允许诸妃在宫中建她们自己的小庙,照她们祖国的信仰去崇拜她们自己的神。这本是一种值得赞美的宗教宽容,但在狂热的犹太教的教士看来,他们的王是违背耶和华的意旨了,应该受罚了。可是,受罚的人不是所罗门,竟是他们国家的全民,做了代罪的羔羊,这是耶和华在《旧约》中用了又用的律法。这种律法的尺度,是否合理合情?那当然不是教外人士所能理解的了!不过,所罗门虽不热衷于宗教生活的实践,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他在宗教 建筑的事业上却花了很大的心血。他花了二十年的时间,造完自己的宫殿,再用二十年的时间,造起一座神殿。虽然那座神殿仅有二十纠毕脱(Cubit 约三十五呎)宽、六十纠毕脱(约一百零五呎)长,大概像今日的乡村教堂那般大小,但他却由菲尼西亚等外国,请来很多的石匠、木匠、锻冶匠,费了十万八千「两」(Taleut 是古代货币重量的单位)的金子,和一百零一万七千「两」银子,全部用石建造。并且用香柏木加以装饰。琢石和锯木的工作,都在离建筑地很远的地方,当时的盛况不难想见。所需的金子、宝石、贵重的木材等,是用借自菲尼西亚西兰王(Hiram 即是当时的西顿︹Sidon︺城的王)的船只,经历了地中海岸的所有港口,一直远至西班牙去采购而来。犹太人主要的输出品是人民用血汗耕种起来的谷物。所以,英国的大历史家威尔斯要说:「至于所罗门的智慧及其治国才能,读者只须一展《圣经》,即知所罗门只不过为商业王西兰远大计画之副助者。至于其国,则只腓尼基与埃及两强间之抵押品耳。……于其己国之民,则苛敛暴制,使不堪命。」(《世界史纲》第十九章第二节)最后,所罗门王寿终正寝,他的国土也就随之分裂。南北朝时代所罗门王约死于西元前九四○至九三○年之间。当他一死,继 位人是所罗门王和亚扪妇人拿玛(Naamah)所生的儿子罗波安(Rehoboam),是个愚鲁无智而又狭的人物。加上南方亚果(Achor)山谷的犹太两个支族,与北方的十个犹太支族之间,好久以来就有着不愉快的事。所以在罗波安即位不久,那是所罗门王死后的五年,北方就脱离了南方原来的政府而独立,罗波安仅做了南方两个支族的王。南方称为犹大国,北方称为以色列国。据说:以色列人是雅各(亚伯拉罕之子)的嫡传后裔,犹大人是经过雅各第四子与亚杜兰村的土着妇人而传下来的。统治北方以色列国的人,乃是所罗门的一个臣属尼八(Nebat)的儿子耶劳波安(Jeroboam),原是在神殿上做工的工头。可是南北朝分裂之后,两个小国就不能保卫自己的国境而去抵抗强有力的邻国了。南北朝对峙了两个世纪之后,由于亚述王撒幔以色(Shalmaneser)的努力,竟把北方的以色列灭了,并把总计二万七千二百八十户约十万之众的以色列人放逐到外国去,这批人的后代终于消失了[跳-兆+宗]影!无疑是被外国人同化而不见了。再过半个世纪,南方的犹大国也被巴比仑的迦勒底人灭亡。但是犹大国的两个支族要比以色列的十个支族幸运得多,他们虽被放逐到了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却仍保持着自己的血统和宗教。当西元前五三八年,信仰教的波斯国王居鲁士 取代了巴比仑迦勒底人的霸业,第二年就放犹太人回到巴勒斯坦故乡,并助他们重建圣城耶路撒冷。第三节 先知时代的犹太教先知时代我们以上所讲的南北朝时代,实即是先知时代的初期。现在所说的先知时代,是从王国分裂之后一直延续到耶稣降生,在这将近一千年的历史中,先知辈出,人才很多,越在乱世,犹太人的先知越是活跃。本来,自从亚伯拉罕、摩西、大卫、耶稣,一直数到回教的穆罕默德,都是先知。因为其他先知没有像这些大先知那样,另有什么上帝的选民、祭司长、士师、国王、救主、神的使者等等头衔,所以单称为先知,另有头衔的先知就称头衔。现在我们要说这时代中的先知,多系巫觋学者,或苦行僧之流的人物,所以独名为先知时代。先知,就是预言家,是犹太民族精神的指导者,其中不乏大诗人及思想家(就是没有一个是历史家,他们尽说神话而不探究历史)、雄辩家(他们勇敢地为自己所见的来辩护)。他们的心量狭固执,绝对不容忍与他们不同观点的意见,宁可为了固执的意见而愿牺牲一切!这种精神,使得犹太民族保守而顽强,国家可以灭亡,他们的民族观念及宗教信仰,却是牢不可破。先知们往往自称与耶和华谈话,耶和华常藉先知们的嘴来发布命令或透露未来的消息。当然,真正的先知,虽可能是狂热信仰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却不会是妄语骗诈的无赖。因为这些人物喜欢沈思默想,勤于礼拜祈祷,熟习犹太民族的宗教传说、法律、仪则,故对若干事物的观察和推测,要比常人来得敏感,预料某些未发事件的或然率,也可能要比常人为高。唯其像《旧约》中的先知以西结(Ezekiel),《新约》中的使徒约翰,他们那种漫天神话的描写就不足重视了。斗垮太阳神在北朝以色列国,由巴沙(Baasha)做王的时候,一共二十九年的过程中,把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和先知耶户(Jehu)的争论中。那不是因为巴沙是谋杀了国王而自做国王(这种情形在他们已司空见惯了),乃是为了国内不断地有人礼拜异教偶像的缘故:有些是拜太阳神巴勒(Baal),有些是拜金牛犊。巴沙不能顺从狂妄犹太教徒的要求把异教扑灭,先知耶户便在盛怒之余,预言了种种可怖的灾难,将要降临巴沙的王朝,以处罚他对耶和华权威的漠视。预言真的灵验,他的儿子继位后就被部将谋杀!其实这是因果循环,巴沙弒君篡位,他人就来杀他的儿子而为王。当亚哈(Ahab)做以色列王的时候,大权落在他妻子耶洗别(Jezebel)的手中。她是菲尼西亚西顿城的公主,是太阳神巴勒的信徒。她就在宫中建了一座太 阳神庙,并且强迫全体国民改信太阳神,否则就被处死或放逐。照例,又出了一位先知来救以色列人,那就是以利亚(Elijah)。以利亚生来是个保守者,他毫无推理、毫无论争、毫无疑问地,狂热地忠于对耶和华的拥护。他英勇、刻苦、不贪财富名位;尤其难得的,《旧约》中把他描绘成为一个神出鬼没、呼神引火的大魔术师──他有若干超于常人的宗教经验,是有可能的。是否真有如此的精彩,我们也不必认真去查究,反正他是藉着耶和华的协助,斗垮了太阳神巴勒,并且把全国一共四百五十名奉巴勒神的祭司杀得精光!屠杀与灭亡以利亚的继承人是以利沙先知(Elisha),以利沙也学会了以利亚的各项魔术:他能使戏骂他秃头的顽童们,被两只熊吃掉;能用一句话命令河流停止;能使铁浮于水面;能为人医病;能在众人之前潜形隐身。以利沙是狂热而狭的犹太教徒,他在信仰上毫不容情地主张流血。《旧约》中的耶户就是他的理想的执行者。耶户发动大革命时,杀光了以色列的王族:犹大王族的四十二个王子,也都丢了脑袋;残余的巴勒(太阳)教祭司及信徒,也被杀一个斩草除根。耶户做了以色列的王,以利沙就感谢耶和华,赞颂耶和华的全面胜利。可惜经此大屠杀之后,军中的高级军官被杀了百分之八十(原先的王族),而且又仇视一切不信耶和华的外帮人,于是国家的危急又出现了。先知阿摩司(Amos)与何士亚(Hosea)等,也觉得先前的大屠杀是遗憾的事。这时到了西元前第八世纪,先知阿摩司、何士亚、以赛亚(Isaiah),修正了先前的观念。他们能说能写,因在此时他们已从邻国巴比仑人那里学到了文字的书法,开始搜集以往的传说故事,记录先知们的嘉言懿行,以便流传千古。但是,以色列被她东面的邻国亚述灭亡了!以色列亡后半世纪,犹大国也跟着跨台。但在当时的先知耶利米(Jeremiah)还说:只要他肯死守圣城耶路撒冷,耶和华是一定会帮助他们的。事实上,他的国家却在西元前五八七年亡了。好在他们的征服者巴比仑的迦勒底人尼布甲尼撒第二(Nebuchadnezzar II, the Chaldean),那是有高度文化的王,所以饶了耶利米的命,而且待之以极大的敬意,不像犹太人对付异教徒,动不动就是挥刀!耶利米在与他的人民一同逃亡到东方去的途中,于西元前五八六年死在埃及,这似乎说明了他的上帝耶和华是站在他敌人的一边了!从流放到还乡不论如何,作为一个犹太教徒,绝对不会埋怨耶和华的处置。虽然他们成了亡国之民,并且成了放逐者,他们只愿反省以往一切的过失,认为是他们自己违背了耶和华的意志,所以是咎由自取。故当他们过着放逐生活的期间,益发成为诚挚而热情的耶和华的崇拜者了。犹太人被巴比仑人放逐在美索不达米亚的乡村之间,生活过得很好。不像先前的以色列人,被流徙出国,就在巴比仑的邻人中间,完全被同化而消失不见。犹太人虽到了巴比仑,但仍许可他们集住在一块儿,准许有自己的领袖和宗教的信仰及祭司。他们享有雇用仆役及奴隶的权利,他们除了不能随意行动之外,完全是自由的,生活上要比住在迦南地时有着更富裕的享受。可惜他们的宗教信仰使他们害着怀乡病,总觉得迦南地才是他们的乐园,由于犯了罪,所以失去了他们祖先传下的乐园!流放生活中,虽然期待有个「突变」的机会来临,虽仍回忆着先知耶利米对这世界的咒骂,但在耶利米死后,并没有适当的人来补充,因为他们的局面又有了变动。此时,他们有了自己的文字;虽然希伯来文的文法条例是很幼稚的,但他们已不用仅靠先知的口来传布上帝的话了。他们能用文字把往昔的东西加以整理,并制定了法典化的神法和民法。从此继起的先知,已由从事实际行动的行令者,变成老死于书城中的哲人了。他们深思冥想,同时,先知们也变成了「拉比」(Rabbi 夫子或祭司)。他们的工作是解释、注疏、说明、训诂。此期最出色的先知是以西结,他曾见过耶利 米。他的作风呆板而有点神经质。他往往从人为的兴奋中引入真实的恍惚之境,而且见到奇异的景象,听到神祕的声音。他幻想建立一个绝对神权的神政政制的国家,希望恢复摩西时代的祭司权力。在此之后,又出现了一位能够详梦测字的先知但以理(Daniel)。他预言了新巴比仑迦勒底人的王朝没落。果然,西元前五三八年,波斯国王居鲁士,攻陷了巴比仑城。第二年,犹太人就获得了回乡的机会。因为居鲁士对于宗教的态度是宽容的,任何种族均可信其各自的宗教,也可嫌恶波斯的上帝,更可自由建造各自的神殿。对于犹太人,居鲁士特别宽大,鼓励他们重建耶路撒冷及神殿。并敕令国库,将巴比仑时代的尼布甲尼撒王所夺来的一切金银器皿,全部发还。带领他们还乡的是所罗巴伯(Zerubbabel)。过了好久,在先知哈该(Haggai)的责斥下,他才把耶路撒冷从废墟中重建落成。但是,此时的犹太,仍是波斯帝国的一块附庸地而已。先知以西结所预言的犹太人的幸福及其神政的理想,并未能够实现。第四节 希腊及罗马时代的犹太教希腊统治的时代当犹太人还乡之后,正在努力建设并追求以西结的理想之 际,时局却又有了变化,因为,希腊人的文明震动了世界。希腊人不是犹太人的同一种族,但在亚伯拉罕赶着羊群寻找新牧地的时候,希腊军的前卫也正在奥林帕斯山(Olympus Mt.)探险了。希腊的文明进步很快,但当他们征服了爱琴海上的群岛之后,并不打算插足于亚洲。然而,当波斯帝国的居鲁士王死后八年,大流士(Darius)即位,便于西元前四九二年挥军渡过了赫雷斯蓬特(Hellespont),征服了推莱斯(Thrace);但在亚索士山(Athos Mt.),波斯远征军遭了惨败。两年之后,波斯军自希腊撤退到马勒顿(Marathon)扎住了营。此后又两度进军,甚至焚劫了希腊的名城雅典。不过,最后的胜利者,却是属于希腊人。在这次胜利后的希腊,在仅仅一个世纪之间,他们产生了比过去二十个世纪之间世界历史上所出现的还要更多的科学家、雕刻家、数学家、哲学家、医师、诗人、剧作家、建筑家、雄辩家、政治家和立法家。于是,到了一个世纪之后,一个马其顿(Macedonia)的叫作亚历山大(Alexander)的青年,因他受了希腊最好学校的希腊教育,要把希腊文明推展给全人类,所以打败了波斯军的残部,杀了波斯帝国的末代王。于西元前三三六年,开始了他的帝业。虽然希腊人把他当作异国人,他自己却以作为希腊的拥护者自 誓。亚历山大的帝业虽仅十三年,却征服了从埃及的尼罗河直到印度的印度河的全境。犹太人虽然藉着耶和华的火剑的保护,仍为亚历山大的军队克服。亚历山大死后,他的帝国遂被他的部将割据瓜分。此后的一百年间,那些部将的后裔们不断地相互争斗,犹太也就因此而换了好几次统治者。到了西元前第二世纪时,犹太国变为叙利亚的赛路西得(Seleucids)王朝的领土之一。这一王朝的第八代王安蒂考斯‧爱辟芬史(Antiochus Epiphanes),幼年时曾被送至罗马做人质达十五年之久。由于希腊文化在罗马的盛行,也使他成了希腊文化的热切的崇拜者。当他登位之后,即推行希腊化,并下令废止犹太教的仪式,革除对于耶和华的献祭,焚禁关于犹太教律法的书籍,摧毁了耶和华的神殿。又在那儿建起崇拜宙斯神像的殿,并且大量地用犹太人最忌讳的猪肉作为牺供。犹太人之中当然尚有伟人,一位老祭司马太提司(Mattathiss)主张宁可不守耶和华的律法条文而求生存。所以,安蒂考斯的部下,第一次在安息日不战而拿下了耶路撒冷,第二次仍于安息日去打马太提司的军队时,却吃了败仗。马太提司老死之后,他的第三个儿子犹达‧玛喀比(Judas Maccabee),创造了游击战术,神出鬼没,声东击西,经过几年的努力,耶路撒冷又被光复了。犹达死了, 安蒂考斯也死了,犹太国总算在被「保护」的状态了,被承认为一个独立的王国,建立了神政的政体,由玛喀比家族作为祭司长兼全国的行政元首「总督」。三个犹太教派由于希腊罗马文明的影响,神政政体终究无法推行。到了耶稣降生前一世纪,犹太人竟然因此而分裂为三派:(一)法利赛人(Pharisees):此派是狂热地遵守犹太教律法条文的一群。他们必须做的事很少,却有很多不可做的事;他们憎恨一切外国的事物,禁忌一切的改革。故在《新约》中的耶稣提出了法利赛人的「七祸」。(二)撒都西人(Sadducees):此派的人,一方面忠实于耶和华的礼拜,同时也承认外国学者(希腊及罗马人)所说的话的确有其道理。他们热中于政治,所以当耶稣传道时,他们害怕耶稣在政治上惹起麻烦,也赞成了定耶稣的死罪。(三)爱散尼人(Essenes):这是绝对的厌世及逃世者。他们遁隐于荒野,每天以部分时间去耕作,以取给自己最低限度的食物。他们不进城市,更不与政治生活接触,有类于印度苦行僧的生活。以上三派的势力,法利赛人最大,爱散尼派人数最少。就在此三派对立的状态下,玛喀比这一家族曾竭尽了最大的智能,却未用上王的称号,经过约有一百年之久;但到亚里斯多柏拉(Aristobulus)时,为了要用 王的称号问题,而与法利赛人冲突。他死之后,这个国家内的宗教派别之间,又有着一连串的纠纷。犹太国内正在闹着同室操戈的时候,罗马人的将军就来到了。当庞贝(Pompey)向东征服了阿拉伯人之后,回来经过犹太国,罗马军队就像潮水般地攻向犹太的卫城。攻陷之后,据说一共有一万二千以上的犹太士兵被屠杀!那是西元前六十三年六月间的事。事后,庞贝便将向他靠拢的犹太人赫尔嘉纳(Hyrcanus),放回耶路撒冷去做祭司长。西元前四十八年,凯撒(Caesar)击败庞贝之后,凯撒又改命向他投靠的晏特派(Antipater)做了犹太国(其实只是罗马的一个行省)的王。晏特派以犹太人的身分做了罗马的公民,及罗马将军的傀儡,所以他在法利赛人看来,是个外奴、是个叛徒,说他无权来登大卫王的王座。因此,当耶稣降生时,正好是晏特派的儿子希律(Herod)王在位,听说耶稣是大卫的后裔,所以要下令杀死小小的耶稣,耶稣幸免于难,却连累了伯利恒及其四境两岁以内的男孩全遭了殃。耶稣以后的犹太教及其神学罗马的无冕王凯撒将军遇刺之后,继起的是屋大维(Octavius),他的徽号是奥古斯都(Augustus),意为尊严显赫,也是一位罗 马的无冕之王。耶稣降生时,就是奥古斯都在位之际。他的继承人,依次是提比留(Tiberius)、该犹(Caius)、革老丢(Claudius)、尼禄(Nero)。这四个人,都是罗马史上的暴君。后面三人是继起于一年之内(西元六八─六九年),也在一年之内灭亡:该犹被谋杀,革老丢被毒死,尼禄是自杀。接着是从外省来罗马的惠斯巴西安(Vespasian),此人在位之时,无意继续炫耀尼禄那种奢靡的生活,对于罗马属下的各行省也极为宽大。可是,适在此时,犹太人发动了叛变,于是派遣其子泰塔斯(Titus),率兵攻陷了耶路撒冷。据说,在此役之中,犹太人被处死者约十万人,被卖作奴隶者九万七千人。从此之后,由于环境及时代思潮的影响,尤其因基督教的崛兴,犹太国家又几度被灭,犹太教徒虽仍不放弃独立运动的努力,却更重视犹太教在神学方面的发展,于是学人辈出,遂在其宗教哲学即神学上,隐然有两个潮流出现:(一)加巴拉(Cabala)派学者:此为传说的神祕思想者,大抵是以东方神话及希腊思想的结合而成。加巴拉是传说之意,即是授自亚当的传说。此派的着书有两种:一为《创造篇》(Sepher Jezirah),一为《光耀篇》(Sepher Sohar)。犹太人传说《创造篇》是亚伯拉罕所作或雅各所作,据学者考察,实为西元第九世纪中叶的作品。《光耀篇》则成于十三世纪之初,是由于反对美蒙(Maimun)哲学 而起。大致言之,此派主张:神是无涯、无终、无意欲、无目的、无动作的。由无限之神而流出者谓之「道」(Adam Kadmon)。道的属性,可次第分成四界:1. 超越界(Azila),2.精神界(Beriah),3.灵魂界(Jerirah),4.物质界(Asijjah)。此派同时又主张轮回说。此派学说乃是杂取毕达哥拉斯说、斐论说、新柏拉图派之说、诺斯士派之说,以及波斯教的思想糅合而成的。(二)美蒙(Maimun)派学者:美蒙有两人,同为犹太人,一个生于西班牙,他的年代是西元一一三五至一二○四年;一个生于德国,他的年代是西元一七五三至一八○○年。现在我们说的是生于西班牙的美蒙,幼年因为教祸而随父避徙各处,后定居于埃及。他深研希伯来法典,又从回教教师学习数理、天文、医术,虽奉回教而倾心于犹太教。其主要着作《希伯来法典后篇》、《巨灵掌》、《迷途指南》,其颇应用亚里斯多德的思想,而作为犹太教义的组织体系。此派注重学理的研究,广泛地援用柏拉图及亚里斯多德的思想,以为犹太教作辩护。此派的先驱为萨德亚(Saadja)及大卫.平.穆尔望(David Ben Merwan)。十一世纪有格毕罗尔(Gebiral)及约瑟夫(Bahja Ben Joseph),十二世纪中叶有大卫.房.吐利道(David Von Toledo),集其大成者便是美蒙。美蒙之学全宗亚里斯多德,只是创造之说异于亚氏。他说世界的形及质,均是从无中造出。神是绝 言无相的,不可以名也不可以思的。所以吾人于神,无所能知,所能知者仅有一语,即「神的本性不可知」。到此时,犹太教的神,早已不是摩西乃至耶稣时代的神了,已是哲学的本体论的神了。到了近世的犹太教学者,多欲采用合理主义以中兴犹太教,大抵是取「灵魂可以永生」、「人性可以完满」的二义。此既可以称为宗教,实也可以称为哲学了。其情形已超越基督教神学的神的独断性,而有类于耆那教的观点──灵魂永生及人皆可达于完满的程度了。第五节 犹太教的神话犹太教的圣典要介绍犹太教的神话,先应明白犹太教的圣典,若包括其各种法典及神学书,数量是很可观的。其神话的根源,则为一部《旧约》,所以我们仅就《旧约》这部圣典来谈谈:《旧约圣经》无疑地是经过漫长的岁月,记载了漫长岁月中犹太教的想像、传说和历史。可惜那些《旧约》的写着者,没有一位是有历史头脑的人,以致把神话传说当作历史的事实。也设法用神话来解释他们所不明白的传说和事物,乃至把真正的历史事实所发生的年代和人名,也弄得颠三倒四。所以,要用历史的角 度来看《旧约》的记载,是件苦事。因为《旧约》的编辑,也不是照着历史的过程为顺序的。根据基督教及犹太教徒说:《旧约》头上的五篇,即是最早成篇的,是摩西手作的,故称为「摩西五书」,那就是:〈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实际上,除了摩西十诫,摩西并未写出什么书来,根据学者的考察,摩西五书均为后人根据传说而追写的,其中尤以〈创世记〉的年代最晚。又据威尔斯的《世界史纲》第十九章第三节中说:「创世及洪水的故事,摩西及参孙故事的大部分,多由巴比仑采入。当他们回至耶路撒冷时,唯(《旧约》的)前五经已有了成书。」可征摩西并未写出摩西五书,而此五书中的故事,也多半采自巴比仑人的传说。因此,《旧约》中的许多记载,纵然标明是某先知的时代,由某先知所写,包括大卫王及所罗门王的诗歌在内,都是极不可靠。例如〈以赛亚书〉,共计六十六章,而那后面的二十七章,其所用的语言和不同的文体,极为明白地是在以赛亚之后的几个世纪才写成。〈以赛亚书〉中的重要预言,正好就发生在那几个世纪之中,这是历史的追记。神祕而谓为预言,不过是出于犹太教徒乃至基督教徒的信仰心而已。另有〈但以理书〉,记载了好多使犹太教及基督教徒看来极其欣喜的故事,但据学者研究结果,此书成于西元前一六七至一六五年之间,距离但以理的时代,已有四个世纪。但以理的出世稍晚于以赛亚,是巴比仑的尼布甲尼撒王同时的人。据巴比仑方面的资料,此王在西元前五六一年平和地死去,非如〈但以理书〉捏称他因拜偶像而惨死。犹太教到了西元前第八世纪时,才从巴比仑人那里学到了文字的书写法,才开始搜集以往的故事、传说及法律,用极幼稚的文法记录下来,那就是希伯来文的圣书。据房龙(Van Loon)说:这种文字的文法简陋,例如动词的时制,完了形与不完形之间,并无清晰的差别;同一个动词,既可表示已发生的事件,也可表示将发生的事件。因此,希伯来文的圣典内容,直到现在尚无人敢说绝对完全地解释得恰到好处。不过,这种文字用来记载事实虽有困难,用来写诗歌倒是很好的;诗歌可因读者的心境而随心意会。所以,《旧约》中的诗篇,是着名的优美的文学作品。最先的《旧约》,并无成册的书,到了西元前五三七年,犹太人自流放地返回巴勒斯坦之后,那些犹太人的小村子小神殿中,都藏有他们所喜欢及敬重的记载,誊录在兽皮或埃及出产的纸草上。它们的内容不尽相同,唯其都是有关他们 这个民族的宗教和传说的东西。像这样的记录,差不多经过了千把年的誊录、增补、传抄,其数量实在太多了。直到西元后第四世纪,才由基督教的君士坦丁的大主教──约翰.吉利索斯顿(John Chrysotstom),把那些散于各处的小集子搜来加以审查编辑,总集成为一部《圣经》(Bible)。犹太教的神之演化犹太教的神,虽然始终称为耶和华,但耶和华的性质却是随着时代环境的不同变了又变,由多神中的一神,变为亚伯拉罕的唯一的神,一直变到耶稣以后迄至近世的哲学观念的神,其步骤大致经历如下:(一)家族的神:亚伯拉罕至摩西时代。(二)民族的神:摩西至士师时代。(三)护国的神:士师至王国时代。(四)世界独一的神:王国至先知时代。(五)世界原理的哲学观念的神:耶稣降生至近代。耶稣则以神为人类的父,因而开出基督教,此当到下章再说。耶稣的身分及其教说,则始终不为犹太教所接受。故当基督教盛行之后,犹太教曾经屡屡遭受到大屠杀的厄运!耶和华的性质分析耶和华(Java, Jehovah, Yahweh)一意,有人以为是由阿 拉伯语中的「吹」之意而来,它含有飓风神的意思。又有人说是由希伯来语「降」之意而来,它含有雷神的意思。更有以为是由印度婆罗门教的天父特尤斯而来。特尤斯为牡牛,埃及尼罗河流域盛行牛神的崇拜,摩西的哥哥亚伦也铸造了金牛犊,当作以色列的神来崇拜。这些乃是耶和华之起源于图腾崇拜的佐证。耶和华常从雷火中、大风中显现,可知其必与飓风神及雷神有关。又有,摩西以及其后的先知,要到西奈山去见耶和华,西奈山本为月神「新」的所在,可知耶和华又与月神有缘。摩西领导他的民族出了埃及,将入迦南地(巴勒斯坦)时,因毒蛇为患,而铸了一条火蛇像悬挂起来。蛇神崇拜,本极普遍,蛇之为害人类,也是神的意志之一。所以,蛇神也是耶和华的属性之一。因为一神信仰者,不承认除了耶和华之外,尚有别的神的意志。当犹太人被放逐之后,接触了巴比仑的宗教,就学到了神造宇宙的神话及洪水神话;接触到了波斯的宗教,就学到了二神信仰的观念。波斯人以火神阿脱尔是主神(善神)阿诃罗莫他的儿子,尝奉命与恶神阿劣曼的部属阿斯赫大诃迦毒蛇战争,火神即用他的火光诛杀毒蛇。波斯人以火代表光明、洁净的善;以毒蛇代表黑暗、罪垢之恶,乃是善恶二元论的宗教信仰。犹太教受了波斯教的启示,便将耶和华的特性亦分为二:善的一面仍属于耶和华,恶的一面则从耶和华的名下分给了撒旦(Satan)的名下。Satan一字,是由埃及沙特(Sat)神转变而来,《旧约》中以蛇为罪恶的代表,则由波斯教而来。于是,蛇或撒旦,就成了原为耶和华的另一面属性的代表。三个重要神话神话,乃为各宗教之所不能避免,并且都是先有信仰而后产生神话,为使信仰求得一种解释,便由拟人的想像而构造出各种的神话。犹太教的许多神话,多是为了说明某些事实,《旧约》中的好多记载于那些先知名下的所谓「预言」,也多是出于后世犹太教徒的附会补充。因为若非如此,就不能证明或使人相信耶和华的权威、公义及慈爱了。当然,那些为之附会补充的人,也不是有意的捏造妄语,他们那种狂热的宗教信仰,促使他们深信必须如此才符合耶和华的原则。不过,犹太教重要的神话发生得颇晚,而且多是来自外邦人的要素。现举三则如下:(一)创造神话:上帝从空虚混沌的黑暗中,行于水面上,要有光,就有了光,光与黑暗分开,就成了昼夜,这是创世的第一日。第二日造了空气。第三日造了地、地上的青草、菜蔬、树木。第四日造了太阳和月亮分管昼夜,又造众星摆列在天空。第五日造了飞鸟和鱼类。第六日造了牲畜、昆虫、野兽,又照上帝 自己的形像造人,造男造女,来管理海里、空中、地上的东西。第七日,造物工作便完成了,上帝安息了。上帝赐福给第七日,所以定为圣日。最初被造的男人,是用地上的尘土造的,名叫亚当(Adam)。又取下男人的一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由亚当给她取名叫作夏娃(Eve)。后因女人夏娃听了蛇的话,吃了伊甸园中生命树和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违背了上帝的约,就犯了罪,被上帝逐出了那个乐园,承受生活的苦难,乃至到永远的子孙,都要如此。这个神话,显然是当犹太教接触到了巴比仑宗教之后才产生的,而且是在被放逐流亡的时代产生的。巴比仑早就有了创造神话;安息日原是巴比仑的字;巴比仑人的始祖叫作亚当米(Ademi),犹太人即以亚当为初祖。犹太人失去自己的祖国巴勒斯坦之后,认为这是由于祖先犯了罪而受上帝的惩罚,所以推想人类之有苦难的生活,也必是由于最早的祖先犯了罪,上帝才使他们的子子孙孙永远受苦,这就叫作「原罪」。但是犹太教的这个神话的创造者,就没有想到:仁慈的上帝,万能的上帝,为什么没有预料到造了人,人就要犯罪?既然已知道人的祖先所犯的罪,要遗传给他的子孙万代,为什么还要继续不断地造出更多更多的人来受苦?如说这是为了要显现出上帝有权威来救拔人类和处罚人类的光荣,那么这个上帝是何其显得无聊而残忍!要从无中造出人来让上帝表现权威的大能,让人 一出生就加上了「罪」的枷锁,这个上帝的仁慈又在何处呢?当然,这个神话是犹太人在放逐期间,为了追求安慰他们亡国之恨的方法,借了巴比仑的旧传说而编造出来的,我们大可不必用逻辑学来给它求证了。 (二)挪亚的方舟神话:上帝造了人来管世界,男人加上女人,又生出了更多的男人和女人。最初的一对男女造出不久,就犯了上帝的禁令而被罚受苦,后来的人类也照样的犯了更多的罪。上帝照自己的形像造人,并用他的气一吹就成了活人;可惜上帝却故意忘了把他自己的灵性中善的成分也放进人的身上。人是越造越多了,罪恶也越来越不像话了,于是上帝就用洪水来将世界上的一切生物全部淹死。当时只有一个叫作挪亚的人,是个义人。上帝就对挪亚说:「凡有血气的人,他的尽头已经来到我的面前,因为地上充满了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齐毁灭,你要用歌斐木(柏树)造一只方舟。」此舟之长三百肘,宽五十肘,高三十肘,共分上下二层。要挪亚造好之后,即和妻子及他三个儿、三个媳妇,共计八人进入方舟,并且带了有血肉的活物及昆虫,每样一公一母(〈创世记〉第六章谓一公一母,第七章一变又谓七公七母)。洪水就来了,那是一连下了四十昼夜的雨,就把全部的生物淹死了!洪水退后,全世界只留下挪亚一家八口子人了,自此以后的人类,都是挪亚的后裔。耶和华为何要灭掉一切生物?他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上帝也有后悔的事,岂非玩笑!上帝因了人类作恶而要灭去一切所造的生物,义人挪亚是唯一的例外。水中鱼类的命运,神话中未曾提到,大概也是因义而没被灭掉?谁都知道,洪水是淹不死鱼类的。其实,人类造恶,灭掉人类就得啦,何必又要拿走兽、昆虫、飞鸟来跟人类「陪斩」株连呢?其实,这个洪水神话,也是从巴比仑的神话中学来的,乃至是向印度学来的,这太古洪荒时代对于洪水为患的一种神话传说而已。 根据近代的发掘,已发现了巴比仑人的创造史及洪水史,它的年代,乃在犹太人被放逐归国之前,但这些素材,恰好就是《旧约.创世记》的前十章的内容。这个洪水故事的发生,在古代流传甚广,或系是新石器时代,地中海流域泛滥的回忆。(威尔斯《世界史纲》第十九章第一节) (三)变乱口音的神话:洪水之后,人口又很快地繁殖起来,那时大家的口音语言都是一样的。他们往东方迁移到一片平原──系指美索不达米亚,就要在那里共同协力建造一座城和一座高塔,塔顶通天,作为众人集合聚会的目标。但是上帝很不高兴他们这般做,因为要是这般地放任他们下去,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上帝就下来,把他们的口音变乱,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到 全地上。这个神话,粗看似乎是上帝嫉妒人类的同心协力,上帝不愿见到一个和平统一的人类社会出现,上帝不希望人类有属于自己的创造意志和能力,所以他要从中破坏。其实,此一神话的背景,是当犹太人由关门自大的时代被外族征服而流放到异邦之后,接触到了许多外邦人和外邦人所用的语言,他们为了对此问题求取答案,只好编出一个如此的神话来了。如果不编造这个神话,那么,犹太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许多外邦人又是从那里来的呢?怎会有不同的言语的呢? 在《旧约》中,像类似的神话还有好多,若用逻辑的、科学的、伦理的观点来解释它们,一定会使我们感到失望!若根据犹太人的心理背景、历史背景及社会背景来分析它们,那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以上所举三则神话,出于《旧约.创世记》的第一章至第十一章。我要重复一句:〈创世记〉是摩西五书中最晚出的一书,以上三则神话,则为〈创世记〉中最后出现的部分。 第八章 基督教第一节 基督教的开始耶稣的时代背景有关基督教的本质及其教势的发展,我已写了一书,叫作《基督教之研究》,读者不妨参阅。现在本书中写到基督教时,又不得不再从另一个角度把它的过程介绍出来。如此,则虽将我写的两书并读,也不致有重复的感觉了。基督教始于耶稣的开创。耶稣生于巴勒斯坦的犹太(Judaea),位于地中海东岸的山岳地带,本为希伯来人的发祥地。这是犹太教的故乡,耶稣就在犹太教的宗教生活及宗教教育中长大成人。据传说:耶稣的父亲约瑟虽是个木匠,却是大卫王的后裔。因此,在血统上说,耶稣是大卫王的后代。奇怪的是圣经《新约》的作者们为了附和《旧约.以赛亚书》第七章第十四节的预言:「必有童女怀孕生子」,来救济犹太人,所以福音书中又把耶稣的母亲玛利亚,说成是个未出嫁即怀孕的童女。不过耶稣是出生于父母经过伯利恒城(Bethlehem)旅次之中的一个 马房里,以后则将大部分的时间消磨在拿撒勒(Nazareth)及加利利(Galilee)的两城之间。耶稣出身的那个犹太民族,我们在上一章已经说过,乃是一个自尊自大、顽强保守而又值得同情的民族。他们在王国时代之后,先知们虽然自信犹太人的上帝必将拯救他们,他们的实际状况却是江河日下。原因是犹太国为一走廊地带,其西为地中海,东为阿拉伯沙漠,北通叙利亚、亚述、巴比仑,南至埃及。所以当埃及与北方的任何民族发生战争,犹太是必经的通道。当北方各族要对付埃及时,也必先取得犹太。因此,犹太这块地方曾为埃及人、亚述人、巴比仑人、波斯人、马其顿人、希腊人与罗马人轮番征服。耶稣出生的时代,犹太国虽有一个自治的政府,允许有他们自己的国王,也有他们自己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机构;但其实际的统治权,却操之于罗马政府派去的总督之手,犹太乃是罗马的一个行省而已。于是他们日夜祈祷,祈祷预言中的属于自己的领袖(弥赛亚Messiah 救世主),来将他们从外邦人的统治下解放出来。故当西元第二十七年,施洗约翰(John the Baptist)在约旦河下游之犹太出现传道之时,就有人以为他是弥赛亚,但为他本人坚决否定。不久,约翰遇难,受他施洗的耶稣,即趁势而起,原先是约翰的徒众,多半也成了耶稣的拥护者。耶稣约生于西元前五年或六年,有关他的事迹,记载相当缺乏,最好的资料是福音书,也仅记述一些神话传说。我们仅能知道,当他十二岁那年,曾随父母往耶路撒冷的神殿,并与拉比(夫子们)问答宗教的问题。他的父亲约瑟,即死于耶稣十二岁之后。他的母亲玛利亚,则是一个多产的妇人,在生了耶稣之后,又生了四个弟弟和几个妹妹。当他的父亲死后,有人说他一直是做着他父亲的木工行业,直到三十岁时才开始传道,往来于加利利、犹太及其附近的地区。犹太人的性格,几乎是一般地倔强和自信。上章说到此时的犹太教有三派,而以法利赛派的实力最大也最保守,耶稣看不惯法利赛人的形式主义及伪善的作风,所以毫不容情地攻击他们。犹太人本来希望耶稣是他们期待中的民族救主,耶稣却宣说他的国不在地上而在天上。因此恼怒了保守的犹太人,故在传道三年之后,即以违反犹太教的罪名被捕。当犹太人把他交给罗马总督彼拉多(Pilate)的时候,又被诬控为蔑视罗马并企图自立为犹太人的王。终于,在犹太人的殷切要求之下,彼拉多遂于西元二十九或三十年,把耶稣判处死刑。那是犹太圣历正月十四日的「逾越节」(Passover 此为犹太人纪念其祖先出埃及的节期)是星期五,在一座可以俯瞰耶路撒冷城的小山上(髑髅地),与两个强盗,同时被钉死于十字架上。耶稣的复活根据《新约》的记载,当耶稣被钉十字架上死去之后,他的门徒也因此失了希望,四处星散,甚至有人对耶稣失去了信仰。但是,奇迹出现了,被钉十字架以后的第三天,那个星期日,耶稣复活了。此后达四十天之久,经常与他的门徒集在一块,最后带着他的肉身升向天国。由于耶稣的复活,门徒又再度燃起了对他的狂热的信心。耶稣是否复活了?这是一个大问题,因为:(一)耶稣死后,门徒们并未立即展开继续其遗志而来传道的工作。门徒传道是在耶稣死后四、五年(西元三十四年)才开始的。不过,在妇女信徒以及少数门徒,由于对耶稣的人格怀念不已,在神思恍惚之间,幻觉耶稣的重现,这是很可能的。(二)另有人主张,耶稣被钉十字架,并未真的钉死,这在回教徒是尤其深信的。例如去(一九六七)年去世的时子周先生说:「请容我先根据《古兰经》说明,然后再引据《新约》来说明。《古兰经》第四章一百五十七节说:『他们说:我们已杀马尔焉(即玛利亚)之子埋希哈尔撒(即耶稣),安拉(上帝)的使者,他们原未杀死他,亦未使他在十字架上死去,只是他们看着是如此。那些因此争议的人,不过是怀疑而已,他们对此不知真情,不过是依循揣测,他们实在未曾 杀死他』。……现在再由《新约》的四福音里,看到耶稣未死在十字架上:1.由午正到申初,时间太短,不致气绝(〈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第四十五、四十九节,〈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五节,〈约翰福音〉第十九章第十四节);2.左右两犯同时被挂均未死,因此可以断定耶稣亦未死;3.该两犯腿被打折方死去,唯耶稣未被打(〈约翰福音〉第十九章第三十二、三十三节);4.耶稣之肋被兵用枪刺之,血即流出,更足以证明耶稣未死,死即不能出血;5.彼拉多系监视行刑的人,亦诧异耶稣死得太快,因时间太短(〈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四十四节);6. 其他两犯死后,以土埋之,不能复活,唯耶稣系由其门徒名约瑟者领去,置于山洞(〈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四十九节);7.第三日墓门之石已移动,尸体已失(〈马可福音〉第十九章第四节);8.后来其母见之不相识,竟认为是园丁,其必改装易服毫无疑义(〈约翰福音〉第二十章第十五节);9.若是肉体升天,便不需要这样的改装;10.门徒验耶稣的手,探耶稣的肋,确定为耶稣的肉体(〈约翰福音〉第二十章第二十五、二十八节);11.耶稣觉饿索食,如系灵魂,当不需要食物(〈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九、四十三节);12.耶稣约其门徒到加利利密会,如系升天,毋庸祕密,且不必须到加利利始能升天,或系潜往他地布道亦未可知(〈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第十节)」。以上这段论列,引自时氏的《伊斯兰教 义续五十讲》第三十八讲。(三)耶稣很可能在被钉十字架后佯装死亡,此后即潜往外地布道。并很可能到了印度,最后也就死于印度,因在印度有耶稣的坟墓,在英国人沙姆所着的《耶稣殁于何处》一书中,对此提出好多考证;尼赫鲁的《世界历史一瞬》一书中,也有类似的说法。总之,耶稣的复活及其肉体升天的传说确是宗教信仰的产物,而不是历史上的事实。 耶稣的人格及其教训不论如何,耶稣之成为基督教的创始祖,确有他异乎常人的感召力。当他快要被难之前,虽然充满着狂热的魔性而与人性脱节,但在传道的初期,实是一位可敬可爱的宗教师。他欢喜花,欢喜儿童,酷爱人们的友情,看到贫穷痛苦的人,每每激发极深的同情心,他对流浪者关心,对下贱者体恤,对有恶疾者亲近,这些无人照拂的人,均能从耶稣之处,获得安慰、鼓励和救助。尤其他那强烈的宗教信念和宗教人格,往往能够使人产生神祕的感应。例如一些神智不清的人以及由于神经系统失常的患者,一见到耶稣,就能完成精神治疗的效应。但到传道的后期,由于有人认为他是基督(Christ),他也自信真的是上帝的 独生子。这个观念一产生,耶稣的人性的可爱处,就立即下降,他就变得冷酷而严肃,认为他是天上的,人间的一切,都不是他所喜欢的。特别是在受到旧环境的反对和压迫之后,耶稣的激愤之情,便将他自己先前所建立的人格烧毁。正如《华严经》所说:「一念瞋心起,百万障门开。」所幸的,耶稣的受难竟来得如此的快速,致使门徒们对他初期的人格感到无限的怀念,又对他后期的人格感到不可捉摸的敬畏。这两种情愫的相加,即汇为一股促使基督教成长和发展的雄大力量。假如耶稣终身不被难,或者再迟三十年被难的话,照他的性格的发展,很可能被人目为狂人而不予重视了。当然,像他那样的作风,处身于那样的社会,遭受迫害是不能免的。初期的耶稣,的确可爱,作为人间和乐的准则来说,耶稣有好多的教训是值得赞叹的。他因出身寒微,所以特别感到下层社会的疾苦,特别厌恶上层社会的虚情假意和装腔作势。故他特别鼓励人们的公正、仁爱、守本分。他以为人们除了敬爱上帝以外,最大的责任是爱人如己。并在他的金律(Golden Rule)中说:「施之于人的事,必须是你欢喜人们施之于你的。」在耶稣看来,上帝是人类的父,人类是天使的堕落,天使是上帝的儿子,所以人类都是上帝的子女,并且也包括他耶稣在内。他曾用「我们的父」来向上帝祈祷。父亲爱子女是天性,上帝 爱世人,当然也是真理了。像这样的教训,实在很好。可是,当耶稣以弥赛亚与基督自居之后,问题就不同了。他要门徒厌弃人间的一切而去追随他,并且背起各自的十字架(殉道)。他厌恶富贵的人,认为富人升天要比骆驼穿过针孔还要困难。他的天国的人民,乃是儿童和穷人。他自己是神的独生子,不,他就是上帝的道成肉身。他之降世,即是表示上帝的恩典,由他代替人类赎罪,人类才有得救的可能。可是人类的得救与否?仍得看你是否相信耶稣即是基督。又由于上帝对人类有绝对的取舍生杀的权威,故在他的信徒之中,究竟谁能被宠得救升天,尚须取决于上帝的权威。如果不被选中,虽做了他的信徒,还是不能得救。因此,问题越来越多,此后的基督的各派各期的神学,便是为了这许多问题的要求解答而产生。第二节 基督教的圣典及其教会《旧约》与《新约》现在谈起基督教的圣典,就是指的《旧约》(Old Testament)及《新约》(New Testament)。《旧约》是犹太教的遗产,却是由基督教所编成。犹太教虽重视基督教所编集的《旧约》,他们却并不即以基督教编集的 《旧约》作为其圣书的命名。犹太教的圣书叫作《托拉》(Torah 卷帙之意)。关于《旧约》,已在上章说过。但是,《旧约》既为犹太教的遗产,何以又成为基督教的《圣经》?因为耶稣本人是出身于犹太教的信仰,耶稣本人并不反对犹太教,这在〈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及十八节中已经说得非常的明白:「莫揣想我来毁坏律法和先知,我来非为毁坏,特来成全。」所以,凡是《旧约》中有关宗教来源及宗教信条的部分,耶稣也都随时加以运用而重现于福音书中。例如一神的信仰、摩西十诫的遵守,以及诸先知们的律法,耶稣几乎都想接受。所以,如果没有《旧约》作为立脚的基础,基督教的信仰便成了空中的楼阁,无所依傍。可知,耶稣并不反对犹太教,如果不是保罗(Paul)在后来加入了基督教,基督教也仅是犹太教的一个支派而已。耶稣及其当时的多数门徒,并未脱离犹太教的气质。耶稣反对的是保守顽固而不切实际的犹太教徒。例如举出法利赛人的七祸,是对教派的作风的指控,而非对犹太教根本教义的责难。耶稣以上帝视作人类的父,在观念上,的确把上帝在《旧约》中的性质做了一番改良。《旧约》中的上帝是威严性的,耶稣希望的上帝是慈爱性的。不过,称上帝为父,在《旧约》中早已有了先例;当耶稣本身以上帝的化身自居之后,上帝的性格却又恢复了《旧约》中的原形。再说到《新约》的成分,它共计二十七篇,记载耶稣生平言行的有四种福音,记载使徒行谊的有一篇〈使徒行传〉。此外所收的书翰,大多出于保罗的手笔,以及使徒雅各、彼得、约翰、犹大的书翰。如果以各篇成立的年代来说,乃是保罗写的各篇出现最早。保罗大约在西元五十年至六十二年之间,完成了这些属于基督教最早的文献。四福音可能是西元第二世纪及第三世纪之间的产品,虽然四福音中确实记有耶稣当时的若干资料,但从基督教的重量来看,与其说四福音是根本圣书,倒不如说使徒尤其是保罗的书信才是基督教义的源头。因为耶稣在世时,并未留下片纸只字。耶稣本人也不是一个思想家,他的言谈完全是出于直觉的所谓「启示」,毫无思辨的体系可循。故在福音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好多耶稣言论的自相矛盾之处。例如他以上帝自居,但到十字架上受刑时,又喊出:「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三十四节)可能是因为他在痛苦非常之际,又遭受到好多人对他辱骂,在激愤之余,竟忘了他先前的身分,而把上帝与他分了家。初期的基督徒基督教(Christian)这个名称,最早是在西元第四十二年,于叙利亚的安提阿喀城(Antioch)首先使用。安提阿喀城的人本是用此名称来讥讽耶稣教徒的,正像后来的清教徒(Puritan)的名称,乃是英国国教会的人给予另 一批新教人士的讥笑一样。在耶稣时代,虽然感化了好多妇女、小孩、病患者、贫苦者,以及渔夫小民等等,但是真正被耶稣特别选上的门徒(Disciples),只有十二人:那就是西门彼得(Simon Peter)、安得烈(Andrew)、西庇太的儿子雅各(James, the Son of Zebedee)、约翰(John)、腓力(Philip)、巴多罗买(Bartholomew)、多马(Thomas)、税吏马太(Matthew, the taxgatherer)、亚勒腓的儿子雅各(James, the Son of Alphaeus)、达太(Thaddaeus)、奋锐党的西门(Simon the Zealot)、以色加略人犹大(Judas Iscariot)。在这十二位门徒之中的犹大,后来竟以三十块钱,把他们的老师耶稣出卖给了犹太人的祭司长,耶稣因而被捕遇难。后来犹大也自己把自己吊死。门徒们在耶稣死后,便另举马泰亚斯(Matthias)补足了十二门徒之数。耶稣选择门徒的尺度很紧,现举他对门徒选拔的几项要求如下:(一)耶稣说:「若有人来就我,而不应该恨恶他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姊妹,和自己的生命,那就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六节)(二)耶稣说:「凡不背负自己的十字架而来随从我后的人,就不能做我的一 个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节)又说:「若人愿跟随我,他当舍己,日进一日,背负其十字架以跟随我。」(〈路加福音〉第九章第二十三节)(三)耶稣对一个要求先回去埋葬了父亲,再来跟随他的人说:「任凭死人去埋葬他们自己的死人,你只管去传扬上帝国的道。」(〈路加福音〉第九章第六十节)(四)有人对耶稣说:「主!我必跟随你,唯让我先辞别我的家人。」耶稣却说:「凡手扶着犁而又观其后者,不配进上帝的国。」(〈路加福音〉第九章第六十一至六十二节)由此可见,作为一个门徒是多么的不容易,必须抛下了世俗、家庭、个人的一切,才可作为耶稣的门徒。十二个门徒,在耶稣被难之后,大都负起了宣扬福音的责任,那就改称为使徒(Apostles)。天主教译为宗徒,成为初期基督教会的柱石。使徒保罗的传教使徒们虽是耶稣的信徒,但他们开始传教时,仍不出犹太人的范围。犹太人虽有少数因此而皈信了基督教,绝对的多数仍是仇视基督教。使徒们既在犹太国内到处碰壁,就向罗马政权境内的外邦发展。他们最初的对象,还是向侨居在外邦的犹太人宣传。可是犹太人的性格是倔强到底的,虽在外邦地区做侨民,他们同样地反对基督教。使徒们对犹太的同胞无计可施的时候,才想到不妨也把基督的福音施之于外邦人(Gentiles),这项工作的最大功臣,便是使徒保罗。保罗加入教会是在耶稣死后,大约是西元三十五年。他本是犹太人,属于以色列的便雅悯支派(The Tribe of Benjamin),生于罗马基利家省(Cilicia)的首府大素(Tarsus)。他具有罗马公民的权利,因有罗马及犹太的双重国籍,也受到了犹太和罗马两国的特别教育。他的居住地又有充分研习希腊学说的机会,所以他一身而兼备犹太的宗教、罗马的政治、希腊的哲学,他有三方面的学问素养。我们知道,耶稣在世之时,经其严格选择出来的十二个门徒之中,文化水准实在很低很低!最有学问的马太,也不过是一名税吏。如今来了这么一位人才,对基督教实在太重要了。他以信仰犹太教的虔敬来信基督教,以罗马政治的长才来从事基督教会的建立与扩展,尤其又以他希腊哲学的思想方法来开创了基督教神学的解释。所以,《新约》总共二十七篇,署名为保罗所写的书信(Epistles)竟达十三篇,尚有一篇也在疑似之间。后来基督教的神学,也就一直以保罗的意见为正统的根据。保罗本名扫罗(Saul),本来是站在犹太教的立场,要借政治的权力来扑灭基督教的。后来却为基督徒的殉道精神所感动,使他皈信了基督教,转而成为一个 狂热的基督徒。竭尽智能,受尽折磨,为基督教的信仰而奔走宣扬。以他所具的文化根基作资本,凡是罗马统辖的各都会,例如大马士革(Damascus)、赛浦路斯(Cyprus)、帕弗(Paphos)、旁非利亚(Pamphylia)、彼西底(Pisidia)、吕高尼(Lycaonion)、加拉太(Galatia)、弗吕家(Phrygia)、叙利亚(Syria)、基利家(Cilicia)、马其顿(Macedonia)、雅典(Athens)、亚该亚(Achaea)等省,无不有他的足迹。甚至他在西元五十八年写信告诉罗马人说,他盼望至罗马帝都为罗马人说教,并计画向西发展,以西班牙为目的。可见保罗在信仰基督教后的二十余年之间,如何努力地将基督教向外邦人宣扬。因此他也有了一个赐号,被称为「外邦人的使徒」(Apostle to the Gentiles)。但到西元六十二年,他到了罗马,为罗马皇帝尼禄处死,成了为他的信仰而死的「殉道者」(Martyr)。初期的教会耶稣遇难,门徒星散,但当耶稣复活的消息传出之后,又见政府不再追究耶稣的余党之时,除了犹大之外的十一个门徒,就在马可约翰(Mark John)的家里聚集起来。加上耶稣的家属以及虔敬的妇女,总计有一百二十名。并由西门彼得提议,以马泰亚斯补足十二门徒之数,最初教会的事务,就归他们十二人主持。就在那时之后,他们和神团契(Fellowship)有一种来自虔敬心理的神祕经 验,觉得他们都被圣灵充满。他们和神团契,也连带到人与人的团契。例如:「信徒集合一团,凡物公用,他们变卖他们的产业与货物,照各人的需用分给各人,日日一体的恒切的在圣殿中,并在他们自己家中聚集擘饼,用欢喜和纯洁的心用饭,赞美神并受百姓的敬礼。在其间,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的团体。」(〈使徒行传〉第二章第十四至十七节)这是教会生活的起始,也是基督教社会主义实施的起始。这一制度是由犹太教爱散尼派的生活而来,爱散尼派则与印度的宗教生活有渊源。教徒多了,传教的区域大了,这种团契生活的组织,除了耶路撒冷的,尚有外邦的。外邦的教会大多由保罗促成,耶路撒冷的教会也常受外邦教会的物质支助。使徒每到一地,有了若干信徒,即成立一个聚会所。当他们离去之时,便把它交给当地的信徒负责而继续发展。经费概由当地的信徒负担,使徒只管向前开创,没有牵累,且能得到各已设教会的后援。所以,这种教会发展迅速。因为财产共有,故有一些败类,即来藉过团契生活而坐享其成,寄生于教会。于是,保罗就提出警告说:「人若不愿工作,他就不当吃饭。」(〈帖后〉第三章第十节)保罗为了推行他这主张,所以他自己「也未尝白食,倒是辛勤劳碌,昼夜工作,免得他人受累。」唯其如此,始可命令他人「要安静做工,吃自 己的饭。」(〈帖后〉第三章第六至十二节)这倒很像中国禅宗的百丈怀海所主张的农禅生活了。印度佛教的比丘生活是不得贩卖耕作的,那是学自婆罗门的僧侣生活,也是佛世各沙门团的通例。但是到了中国禅宗兴起之时,若不自食其力,那便无以为生。为了适应环境,须有各自赖以维生的方法。教会发展的因素教会发展迅速,共有五个有力的因素:(一)犹太民族自从受到外邦人的统治以来,散居外地者很多,正像现在的犹太人一样。不过,犹太人虽散处各地,却要回到耶路撒冷来守节。耶稣的使徒们在那时代,传道的精神特别昂扬,充分利用犹太人原有的讲道所「会堂」(Synagogue)。他们每逢市镇,总是先进犹太人的会堂(十多年来台湾的基督徒,也有跑到佛教的寺院中传教的,就是学的此时使徒的作风)。犹太人的会堂拒绝被他们利用时,他们就往其他的公共场所对大众宣讲。犹太人之中必有部分因此改变了信仰,这些改宗的人返回侨居地时,就把基督教带向了外邦的新据点。(二)基督教出现时,正逢罗马帝国初成之年,全国和平统一。许多小国的国界被打破,许多民族的旧习俗被解放,各民族的宗教均受宽容保护。故对新起的基督教,政府以为是犹太教的一支而予以自由宣传。因此,各民族虽有反对基督教的主张,也不能任意攻击和阻止。基督教即趁势在罗马帝国的各地,积极地展 开传教的活动。(三)自亚历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 西元前三五六─三二三年)大力推行希腊文化以来,印度北部及黑海沿岸等处,希腊语成了国际通用语言。这使使徒们到各处传教时减少了语言上的困难。并用希腊文字写成书信,送给各处不同方域及不同民族的信徒看,以此成为永久的宣传品,即是后来的《新约》。(四)罗马帝国的初期,容受各民族的一切宗教,并立有万神庙,但罗马政府颇有统一宗教信仰的企图,故令各属邦庙宇皆须供奉皇帝像,期以皇帝神作为宗教统一的中心。基督徒以为罗马皇帝不是神,不愿敬拜,致被控为对皇帝与国家的叛逆,因而遭遇不断的迫害。但是经过一、二百年后,基督教越受迫害,越加旺盛。到西元三一一年,皇帝伽俐略(Galerius),下令停止对基督教的一切迫害,并且给予「宽容」(toleration)。继起的君士坦丁(Constantine)于西元三一二年争取帝位,西元三一三年即颁布有名的《米兰诏书》(Edict of Milan),使基督教在历史上开始受到政府的公认。罗马帝国最初忽视基督教的力量,继而压制基督教的发展,最后却以基督教作为统一全国信仰的国教,固是基督徒的努力所致,也是罗马政府的企图转了方向所成。有人把君士坦丁之拥护基督教与印度阿育王(As、oka)之拥护佛教相比拟。其实,阿育王是纯由于佛教正法的感召,毫无政治 作用的;君士坦丁则是为了博取基督徒的欢心以遂其争得帝位的企图。因为当时的基督教势力已是既成的事实,他是顺水推舟而已。所以他在拥护基督教之时,并未成为基督徒。到了西元三三七年,当他临终的时候,才接受洗礼,加入基督教。(五)罗马境内各民族的宗教,均为古老形态的,迷信的色彩极其浓厚,经不起哲理的考察。耶稣之前的希腊哲学,如苏格拉底(Socrates 西元前四六九─三九九年)、柏拉图(Plato 西元前四二七─三四七年)的思想,正好已把旧宗教的信仰做了哲学上的攻破。此时的希腊文化正为罗马各属邦所学习研究,基督教的使徒及其下的教父们,即继希腊哲学的余绪而采撷利用,取其可通于基督教思想的,以壮大助长基督教在学理方面的依傍。尤其在罗马时代,希腊哲学已失去了先前的创发精神,在保守苟延的状态下,各末派之间越是互相争辩,空谈真理,越是显得哲学在伦理实践方面的虚弱无力。此时有基督教出而鼓吹一神的恩典、他力的救济,反而能够得到同情。教会的成长在使徒时代之初,教会没有严格的组织,结果:「有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纯种的本土犹太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于是十二使徒就从他们的众门徒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 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办理其团契生活的供给之事(〈使徒行传〉第六章第一至三节)。这是教会职司或教会行政制度的开始。自此之后,教会逐渐扩张,事务日益繁复,教会所需的「执事」(Deacon),也就日渐加多,保罗即为之安上职衔。例如在其达〈哥林多前书〉时,有使徒、先知(Prophet)、教师(Teacher)、行异能者(Worker of Miracle)、医病者(Healer)、帮助人者(Helper)、理事(Administrator)、方言家等。在〈以弗所书〉,又于先知和教师中间,加了传福音者(Evangelists)、牧师(Shepherd)。到了〈提摩太前书〉及〈提多书〉时,已反覆说明监督(Bishop)、长老(Presbyter)和各执事等人的资格了:这是西元第一世纪的教会职称。到了第二世纪,由于教会的分支日多,又不能不发展成为较大的组织,故产生了管理几个教区的主教(Bishop)。到了第三世纪,又出现了管理几个主教区的大主教(Archbishop)。好多大主教之中的权力、位望、德能,则不无差异,而以安提阿喀(Syrian Antioch)、亚历山卓(Alexandria)、罗马(Rome)之三城的文化重镇的大主教为较大。到了西元三八一年的君士坦丁主教会议以君士坦丁城为新都。西元四五一年的喀西但(Chalsedon)主教会议以耶路撒冷为教会的发源地。因此合上前面三城,共有五处的大主教,被公认为与别的大主教不同的教长 (Patriarch),统理全罗马的教政。西元三九二年,罗马皇帝替欧豆书第一(Theodosius I)明令以基督教为国教之后,即刺激着教会也要求有个大一统的组织。于是,由于使徒彼得(Peter),是在罗马城殉道(据说迄今彼得的头仍葬于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中)。据说彼得曾在罗马当过监督,后来罗马的教长在其余四位教长中,即自称是继使徒彼得的地位而应居于各教长之首。经过一个世纪的争议,约在西元五百年左右,遂称罗马城的教长为教皇(Pope)。其实,基督教的行政制度,完全是采用罗马古教的本质,尤其到了以教皇兼任国王,主教有权统治教民的时候,便是政教合一的神政政治。教会的分裂由于神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 西元三五四─四三○年)的鼓吹除了教会没有得救之道,教会地位应在国家之上。后来遂有以教会为国上的国,以教皇为王上之王的局面出现。教会置于国家之上,本是一种神圣的表示。但当教会干预世俗政治并利用世俗政治以自肥自大的时候,教会便不能不向世俗的腐化中堕落。凡是政治人物的一切可能犯的罪恶,基督教会的教皇教士也无一不犯!所以,教会在中世纪造成的种种罪恶,也是罄竹难书。不过,教会政治化之后,固然垄断了西方人的文化思想和宗教信仰,造成思想史上的专横与空白。但对由北方入侵之野蛮民族的感化,也不无功劳。同时,教会为了利用希腊哲学的方法及理念以保护基督教的信仰,故赖教会的搜集储存,希腊文化始得以遗留,而为文艺复兴保养了元气。然而,罗马教会政治化之后,由于地域及思想上的纷歧,便不得不有派系的分裂。首先,在君士坦丁城方面的教长,与在罗马城方面的教长发生意见上的不和。因为接近西方的罗马教会,日与政治结合,混入了政治宗教的尘世腐化;接近东方的君士坦丁教会,仍与希腊哲学为伍,变成了学究宗教的迂阔不经。这是由于教会趋向罗马化及希腊化的必然结果。于是,罗马教长,自以为继承使徒彼得之后的教会首席领袖而称为教皇,并要求君士坦丁的教长服从,君士坦丁的教长偏偏不服从以罗马教长为首的决议。罗马教长又对君士坦丁教会所立八十五条政治条例,仅认可了其中的五十条。因此,到了西元一○五四年,东西两个教会就分了家。在罗马的教会,称为罗马教会(Roman Catholic Church)或天主教、公教(Catholic 日本译为加特力教);在东方的教会,称为希腊教会(Greek Church)、希腊正教会(Orthodox Greek Church)或东正教。到了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西元一四八三─一五四六年)出现,又于西元一五一七年十月,从罗马教中分裂出了一派新教,称为复元教(Protestants)或称更正教、耶稣教。在中国则习惯以天主教称罗马教,以基督教及耶稣教称新教。新教之从罗马教中分裂出,乃是由于罗马教会的专横跋扈、恐怖黑暗、腐化颓败。不过。分裂出的新教,同样也为西洋史上留下了血腥的污迹。新教与旧教,名称不同,本质无异,所以有不满新教的人,又从新教之中,再三再四的分裂,以致迄今新教的教派之多,多达好几百种。好在近世以来,各国多已实行政教分隔制度,基督教会虽能影响政府,却已不能专横政治了。并在各国的宪法之中,多有明文规定,人民有自由信仰各人所喜欢的宗教的权利,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所以今日的基督教会的各派之间,已不敢有像几个世纪以前那样,彼此迫害、互相屠杀的事件了。第三节 基督教的神学哲学与神学之间基督教的神学,从其历史上的发展而言,可分为四个阶段:1.使徒时代,系指第一世纪以保罗为代表的神学。2.教父(Church Fathers)时代,系指第二世纪至六、七世纪之间以奥古斯丁为代表的神学。3.经院(School) 时代,系指第九世纪至十五世纪之间以阿奎那多玛(Thomas Aquinas 西元一二二五或一二二六─一二七四年)为代表的神学。4.近代神学,系指文艺复兴之后为了抗拒与迎合近代哲学科学而出现的教会思想。唯以近代的神学,除了有鉴于经院及其以前基督教哲学之不合乎理性,不得已而将神学划为自然的(Natural)与启示的(Revealed)两部分而外,并无新奇可取之处。所以本书仅以介绍前三期的大要为原则。所谓基督教的神学,就是利用哲学的思辨方法及理念,来为基督教的一神信仰,求得学理上的根据。基督教的信仰,本来极其幼稚,它与原始宗教的本质,仅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从人类学的观点来看基督教的根本思想,实与各原始民族的宗教相同,并且也即是从原始民族中发展出来。这在本书的前数章中已经分别论列。然而,许多原始宗教,多已没落消亡,或在苟延残喘。唯独基督教能够历久不衰,原因即在于基督教能够及时吸收外邦的、时代的新思想。它为了适应环境并达到征服异己的目的:若能用破坏的手段完成任务,即行毫不容情的毒辣摧毁;若在无法破坏时,即用怀柔政策来研究之、吸收之,终于融化而吞蚀之。基督教从使徒时代以来,从来未尝忽略以斗争为求存的唯一原则。故对异己者的动向,特别敏感而时时求变,求将异己者变为他们自己而后已。所以,基督教有 吞灭其他宗教文化的潜力,却不易像其他原始宗教那样地任由时代和环境来将之淘汰。基督教的警觉心很高,它像百战沙场的老兵一样,虽时时准备出枪射击敌人,却也不忘时时照顾自己的安全,并能学习敌人的特技来弥补自己的缺点。基督教之有神学,便是因其适时学得了外邦人的哲学的优点而成。事实上,若离了希腊的哲学,根本没有基督教的神学可言。神学的源头基督教的初期,在使徒们传道时代,由于罗马国力的伸张,也鼓励了他们的野心。罗马征服了希腊文化的版图,却在文化上反做了希腊的俘虏。如今基督教的使徒们则雄心万丈,要想用基督教来取代希腊文化的地位而成为罗马帝国的指导者。因为当时罗马治下的大都会,例如安提阿喀、别迦摩(Pergamum)、大素、亚历山卓、罗马等城市,都是希腊文化的中心区及希腊哲学的学府,使徒们就不得不披上希腊哲学的外衣,来向大众传播耶稣的福音。故在《新约》中,使徒保罗所写的各篇书信,无名氏的〈希伯来书〉,标名路加及使徒约翰的着作等,无一不带上了希腊哲学的色彩。在《新约》中也只有〈犹大书〉(Judas, the Brother of James)、〈雅各书〉(James, the Brother of Jesus Christ)、〈使徒行传〉、〈马太福音〉以及〈彼得前书〉等少数几篇,是纯粹犹太化 的基督教着作而已。当然,基督徒不会引火自焚,他们对于希腊哲学的吸取,是有选择的。影响基督教的希腊哲学,初为斯多噶派(Stoicism)、柏拉图派(Platonism)、新毕达哥拉派(New Pythagoreanism)、犹太腓罗(Philo Judaeus)。到了中古时代,又采用了亚里斯多德(Aristotle)的哲学。现将此五派哲学之有被基督教所利用的价值者,分别介绍如下:(一)柏拉图派:柏氏之说可足资基督教教父的利用者有二:1.观念论──本体论,柏氏以世界分为二:一是观念的,一是感官的。观念世界即是宇宙本体;感官世界是神依照观念世界从「无」创造的现象。所以观念世界是永恒的存在,是不变的真实;感官世界是暂有的,是不断变化的。基督教则以上帝为永恒的真理,现象世界是由上帝创造的。2.人生观──灵魂论,柏氏以人生也有两个世界:一面以直觉的理智参加本体世界,一面则以知觉和欲望参加现象世界。使人参加这两种世界的活动者,就是灵魂。灵魂之属于本体世界而和观念结合的,即为直觉的理智。灵魂之在现象世界而和肉体结合的,即为意志和情欲(意志较情欲为高贵)。直觉的理智是理性的,意志和情欲是非理性的。这是柏拉图的灵魂三分法(Threefold Division of the Soul)如表:基督教也以人分为三部分:灵(Spirit)、魂(Soul)、身体。灵为与神契合的良知;魂为具有活力的生命之源;身体为一切的欲求与嗜好。唯灵可以永存不朽。柏氏以人生受肉体拘限而不自由,唯有灵魂脱离肉体之后,始有无限的真知。这个人生观已由保罗用于基督教中(见〈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第九至十二节),以死为解脱,对死抱乐观,所以真正的基督徒,不唯不怕死,而且希望死得早些。 (二)斯多噶派:此派在保罗的家乡大素,有一着名的学舍。保罗自幼学习了此派学理,然后用于基督教的解释。保罗以宇宙是普及的世界的存在之「理」。吾人在其中生活、运动、存留;以神为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的,万有都是本于他、倚赖他、归于他。这显然是保罗用斯多噶派的泛神论来补充希伯来的超神论的说法。斯多噶派原主张神是存在于物质各分子的中间,万物皆寓有神,神包罗万物而并无独立的格位,乃是普及的存在;希伯来的神则 是不在宇宙万物之中的超宇宙万物的存在,而创造宇宙万物。一是泛神论,一是超神论,保罗则引泛神论入基督教,而仍以为神是超人的,有独立格位的。斯多噶派又主张,神既是普及的存在,宇宙间一切现象的变化过程,均为神的本质的必然发现,所以主张宇宙之中有定命之说。这又给基督教的预定说(Predestination)找到了最好的理由──上帝意志造宇宙,上帝有权威决定一切,人力是无法变更上帝的意志的。人之得救,是神的恩典;若不得救,也无权埋怨神的不公平。神在造物之先已有决定,故也无所谓公平不公平。正像吾人自己赚来的钱,吾人有权自由支配,用掉那一个钱或留下那一个钱,无论那一个钱的本身是无权干涉的。 (三)新毕达哥拉派:毕达哥拉是古希腊的一个宗教改革家。这派哲学是以「数」为基本观念,以万有皆由「数」而生成。数有奇偶,致由数生成的万有皆有彼此对峙之势。至于新毕达哥拉派,是以毕达哥拉的「数即神」的观念,说神只有一位。但在神之下尚有许多依数而分的等级的神,以及在神和人中许多的居间者。这给予基督教教父哲学,尤其是教父中的智慧派(Gnosticism)影响很大,智慧派以为神和人中有好多居间者,他们为要和神亲近,故拜那些居间的天使。(四)犹太腓罗:犹太腓罗(西元前二五─西元五四年)虽是犹太教徒,但其 学说却为希腊哲学(犹太的)到基督教的前导。腓罗的哲学可分作两方面来说: 1.他的宇宙观是以犹太教思想为根据,并掺杂柏拉图的超神论,以世界为耶和华所造。耶和华是无形无像的,是自有永恒的灵,他不直接创造世界,是用间接的能力(Potency)。能力的统一就是「道」(Logos)。「道」的原意是话语。世界是藉神的话语而创造。宇宙的管理、运动、存在,也是「道」所支持的作用。2.他的人生观也以犹太教为本,掺有柏拉图和毕达哥拉的二元论,以及亚里斯多德和斯多噶派的阶级说明。他以为人从神的「道」而有灵魂。由于不顺神的理智,堕于体质之内,而和感觉结合,被禁于肉体的牢狱。若要恢复灵魂的自由,就在求得肉体之物欲的解脱。他一面主张人要克苦自制其私情恶意,一面又主张人要信仰神力相助,和神契合。灵魂本出于神力,复返于神则靠自力修行(斯多噶派的精神)和信仰神助(犹太教精神)。(五)亚里斯多德:在经院哲学的第一期以前的基督教神学,是以柏拉图的思想为主流。经院哲学的第二期,始于西元十三世纪,则以亚里斯多德为主流了。这是由于自由思想的渐渐抬头,有人提出了好多使教会难以解答的问题。例如:神之创世是否预知?假若预知,则预知了而又不得不去创造,神的自由何在?倘若不预知,那么神之无所不知又做何解?创世之前神在何处?神不能在天上,因 为天也是神所创造。倘若人无「原罪」,可以不朽吗?如果那样,人如何生殖?于是,让基督教的学者向亚里斯多德发出了求援的呼号。起先的教会是歧视亚里斯多德的,到了西元一二五○年以后,竟又宣布凡是反对亚里斯多德的即是异端了。原来,亚里斯多德主张神存在于宇宙之外;同时,教会对于自然科学的兴起也日益穷于应付,而亚里斯多德却是一位逻辑学家、物理学家、形上学家、道德家。所以,教会利用亚里斯多德,一方面抗拒泛神思想,一方面解答「自然」的问题。其实,照英国近代哲人罗素的看法,亚里斯多德的神学,未必全合于基督教的观念。亚氏的上帝是没有基督教中主宰之属性的,上帝是不知有我们人世之存在的;上帝是因被爱而产生运动,所以生物皆知有上帝。所以亚氏正和斯宾诺莎一样,以为人应该爱上帝而上帝无法来爱人。(罗素着《西方哲学史》第一卷第十九章) 教父哲学的异说纷纭所谓「教父哲学」(Patristitc Philosophy),是指基督教组织教理时代的学说。在第一世纪的使徒们,虽已利用希腊哲学来解释耶稣的教义,但尚是片段的、无系统的。到了第二世纪之后,凡是对教会教义上着有功绩的教士,称为教父。他们的学说已有组织条理,并以此期的组织教理时代而对称 经院哲学为证明教理时代。教父时代的神学家颇多,正统的问答派,则以克勒门(Clemens of Alexandria 西元一五○─二一三?年)及其弟子婀利振(Arigen 西元一八五─二五四年)开其端,而至奥古斯丁(Augustine 西元三五四─四三○年)集其大成。实际上,教父时代的神学家分为三大派:(一)智慧派(Gnosticism):此派不但注重希腊哲学,并且染有波斯思想,其主要人物有萨土泥路(Saturninus)、卡帕拉第斯(Corporates 西元一三○年左右)、巴绥利斯(Basilides 西元一三○年左右)、玛西安(Marcion 西元一四○年左右)、法鲁第奴斯(Valeutinus 西元一六○年左右)、巴德桑斯(Bardesanes 西元一五五─二二五年)。他们想把基督教作为一种历史哲学来叙述,使信仰与知识结合。他们以为世界最初有善灵与恶质的对敌,最高的神为原善,他不时射出属灵的活物叫作「安」(Aeon),最后射出软弱而具有阴性的一个,以其无力自存而落到恶的质内而化为一个混沌的局面。由此局面而生的一个大匠,即是耶和华。由耶和华创造世界,灵堕落到质内,即世界有罪恶的起点;人若脱离体质,便可复归于善灵。基督救人,就是他能赐人智慧,令人知道如何脱离肉体(质)的辖制。人皆软弱而不能从灵与质战、善与恶战、光明与黑暗战、精神与肉体战之中 获得胜利,只有耶稣是人类发展的最高点而完善无缺。故他们不以耶和华为最高的神,也不是天父,而是由最高神射出之灵与质混合的一个大匠,叫作迪茂其(Demiurge)。因此,他们以为最高神是与凡尘隔绝的,神人交往则藉居间的许多天使之力。所以,天使成了他们敬拜的对象。为了使灵战胜于质,他们又用各种方法来苦待肉体,例如禁戒食物和婚嫁等。(二)辩护派(Apologists):此派是绝对的拥护基督教义的学者,一面对教外人士辩证基督教是合理的宗教;一面对教内人士保守基督教的真理而攻击异端。智慧派的领袖即被此派视为魔鬼的儿子。对教外说教的教父之着名者有阿里梯斯(Aristides 西元一、二世纪间人)、遮斯丁(Justin 西元一○○─一六六年)、阿绥拿哥拉斯(Athenagoras 西元?─一八○年)、特仙(Tatian 遮斯丁之徒);对教内异端攻击的教父之着名者有哀利纽(Irenaeus 西元?─二○二年)、特特连(Tetullian 西元一六○─二二○年)、希帕利脱(Hippolytus 哀利纽之门人)等。此派尤以遮斯丁为最杰出,他以为基督教是世界唯一的真哲学,它包括人们一切研求而来的真理。凡真理则皆是「道」的启示,「道」成了肉身,就是耶稣基督「住在吾人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借用使徒约翰之说)。然而,「道」在太初就有了的,并已给了历代圣贤如毕达哥拉、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以真理的启 示。故在耶稣以前,世上已表现了真理。不过,除了耶稣,其他圣贤所得的启示皆不完全,也不永恒,必待「道成肉身」的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来临,启示就完全了。吾人之得救,故也必得倚赖耶稣。此派主张,假若哲学与信仰冲突,则宁舍知识而取信仰。正如特特连所说:「我所以信仰,即因其无条理。」此派因而极力拥护《使徒信经》(Apostles Creed)之要道──信神为创造主、全能的父;信耶稣基督是神的独生子,为人类的救主,由童女生,被钉十字架,已复活,将再来;信圣灵永生。(三)问答派(Catechists):由于左倾的智慧派及右倾的辩护派之冲突,在盛行折衷主义的亚历山卓城,即出现了调和两派意见的问答派,那就是该城一所基督教学院,出了两位着名的院长克勒门及其弟子婀利振。克勒门的传世着作有《忠告希腊人书》及《教育者师说》等。他以希腊哲学比作野橄榄枝,将之与《圣经》真理的根相接,必有美果结出。他以为神虽超绝于凡尘,但是人类仍可与之接近。他是偏爱柏拉图及斯多噶派哲学的人,故以为人有住在观念世界的灵魂。灵魂和身体的联络是自然的事,说不上堕落的话。不过人类在生活上确有罪恶,故要靠耶稣基督以得救。 婀利振的西文名字又有Origen或Origenes,他是继克勒门之神学而大成者。他 的思想系受柏拉图、腓罗、新毕达哥拉派的影响。他的着作相传大小有六千余卷,而以经二十七年的时光所改订的《旧约》最有名,称为《黑萨铺拿》(Hexapla)。六行刊本:是用希伯来、希腊、亚居拉(Aguila)、色抹曲斯(Symmachus)、七十士(Septuagint)、提阿多仙(Theodotion)等六种文字并行书写的本子。他另有一部《神道总论》(The Introduction of Theology),为一系统的神学书。他于三方面来看《圣经》──有三种义理:1.属文字的,2.属心理的,3.属性灵的;文字显而易见,心理则当用想像,性灵的多赖灵修的工夫方可领悟,此三种当以性灵的解释最高贵。他以神为独立的永存、全能的创造者。神用以创造世界的为「道」。神与万物并无个体的直接关系,神唯与「道」有联络。「道」非由于创造,乃由神的意志生出。因此,神和道为父与子,又由道而生出圣灵(Holy Spirit)。于是,圣父(神)、圣子(道)、圣灵(普及于教徒心中者)的三位之间,有其从属关系而非平等的。世界为神的自由意志所创,世人皆有自由意志,奈其滥用自由意志而犯罪堕落,耶稣(即是道)便照神的意志来为人类赎罪而做牺牲,所以,信仰耶稣的就可得救。 教义神学的三大论争此所谓的教义神学,是教父时代的基督教哲学。他们论争纷起,息争的方法是召开主教会议。第一次全国性的主教会议,是由君士坦 丁大帝支持在小亚细亚(今之土耳其)的尼西亚城召开,故称「尼西亚会议」(Council of Nicaea 西元三○五年)。照例,凡是与保罗以来的正统思想相异的见解,均在各次的主教会议中被斥为异端。对那些异端思想的论争,约可综为三大纲领:(一)神性论(Theological):基督教的上帝观,是以「三位一体说」(Trinity)为正论,即是以圣父、圣子、圣灵为同体、同质、同性、同权。到教父时代,解释者颇众,例如婀利振、阿他那修(Athanasius 西元?─三七三年)、以及神格唯一论(Monarchianism)、阿利乌(Arius)等各说互异。到尼西亚会议中,始公决以阿他那修之说为正,并指斥阿利乌之说为异端。阿利乌怀疑基督的神性与上帝的唯一性,他以为子(耶稣)是由父(神)造,圣灵又由子(耶稣)造,三位之间各有等第而非同一;阿他那修却认此说不合《圣经》所载,而主张子与父为平等一体之说。继而又于喀西但会议(Council of Chalsedon 西元四五一年)及塔利都会议(Council of Toledo 西元五八九年),决定了圣灵也和圣父、圣子同一,就成了基督教的正统信仰。(二)基督论(Christological):智慧派中有人以耶稣是神而幻为人;有人则以为耶稣为一普通的人,唯于受洗时得神体从天下降以附其身,阿利乌之说与此相 同;阿他那修则以耶稣为神而具有人体人性;聂斯托留亚(Nestorius)主张耶稣有两个身,一是神身,一为人身,故他反对称玛利亚为上帝之母,因为她只是耶稣的人身之母,耶稣的神身即是上帝,上帝岂尚有母?又有欧推契(Eutyches)主张耶稣基督的一身神与人之二性合一,人性即融神性之中,故耶稣的体质也异于常人。异说太多了,遂在君士坦丁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 西元三八一年)否决了幻体说及附体说,以弗所会议(Council of Ephesus 西元四三一年)否决了聂斯托留亚的二性分离说,喀西但会议又推翻了欧推契的一性融合说,而定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具合理的形态和心灵;按其神性则与上帝同质,按其人性则与人类同质,凡事皆和人同,只是无罪。(三)人性论(Anthropological):关于人的性质,也有好多争执。奥古斯丁以为人自始祖亚当犯罪以来,即有原罪的遗传至子孙万代,人在罪中没有抗拒之力,也无自救之能,幸赖神遣耶稣基督来代人类赎罪并赐予信心,始得脱罪。当时的隐士皮拉古(Pelagius),主张人类始祖犯罪当与后人无关,人之犯罪或行善,皆由自己意志决定,得救是在于有坚强行善的意志,照着耶稣的榜样而行,耶稣也仅以作为行善的榜样救人,而非为人赎罪。所以,即使没有耶稣,人靠自己也能自救,虽无圣灵相助,人也能够行善。但在西元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召开的 主教会议中,公决皮拉古之说为异端,而以奥古斯丁之说为正说。以上所举的许多被斥为异端的教父之中,有两位极可注意的人物:一是阿利乌,他的思想形成为「阿利乌主义」(Arianism),虽被尼西亚会议所排斥,却仍极为盛行了好几百年,特别是在罗马帝国的东部,并且获得君士坦丁的嗣子君士坦丢斯(Constantius)的正式支持,一时间几乎要将此派成为罗马的国教。北方蛮族入侵罗马之初,也多是接受此派的感化而入教,后来始渐渐地因天主教的团结对抗而失势。 另一位是聂斯托留亚,他的主张虽于西元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召开的主教会议中遭受排斥,后来却盛行于叙利亚和波斯等国。在唐朝太宗贞观九年(西元六三五年)传来中国的景教,便是此派的支流。到了西元十六世纪,又由西班牙及葡萄牙的教士,将此派的信仰传去了印度。 奥古斯丁教义神学由婀利振(西元一八五─二五四年)开端,至奥古斯丁(西元三五四─四三○年)集其成。奥古斯丁是非洲人,他一方面是哲学家,一方面是宗教家,他的哲学思想和他的宗教信仰却经常发生冲突而自相矛盾。他的名着有《忏悔录》(Confessions)和《上帝城》(City of God)。他以智慧与上帝同视,有了智慧即有了上帝,真哲学即真宗教。但是信仰却在理智之先,凡事先信 了再去理解它。他主张万物是由神创造而非由神流出,但他又觉得神仍受「绝对之善」的支配,这就是他的矛盾。他以为上帝是永恒的,在上帝来说,无所谓前,无所谓后,唯有永恒的现在。当他造出世界的同时,也就创了时间,但他觉得此理仍有未通,所以只好祈祷上帝:「主啊!我向你坦白,究竟什么是时间,我现在还是一无所知。」又说:「我的灵魂,想知道这个最恼人的谜。」他的宗教信仰使他的哲学思想落在惶惑不知所以的陷阱中,真可谓天真极了。奥古斯丁以为上帝是永恒的、受福的,但是,地狱和撒旦虽亦永恒,却不受福。他又以为天使有好的、也有不好的;世界的年龄尚不到六千年;上帝创造宇宙之以六日完成,第七日休息,是因六是完数(其实,安息日起源于巴比仑,世界许多民族也均有安息日,而且各各不同,基督教是星期日,犹太教是星期六,希腊是星期一,波斯是星期二,亚述是星期三,埃及是星期四,土耳其是星期五。一周之中日日均有民族过安息日,这可能与太阳系的七大行星的崇拜有关)。奥氏以为,自亚当夏娃堕落人间之后,世界乃分为两个永久的城市:一受上帝统治;一受魔鬼骚扰。人类由于原罪而永受天谴,致于永恒的死,但因上帝的恩惠,乃遣子降临代为赎罪而救了许多人;教会代表上帝,如不属于教会的人,必将永受苦难而不得救。世界既分有永久的上帝城及魔王城,所以上帝也将人类 分为特选的及不可救的两类;人之被选,乃出于上帝的恩惠,不是因为做好人而升天堂。受洗加入教会,即有得救的希望;若未受洗而死的人,虽为初生的婴儿,都要打入地狱。这是很难理解的主张,无怪乎罗素在他的《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四章中要说:「试想一下,未受洗礼的婴儿,也要受到谴罚」,「真正相信初生的婴儿,就是撒旦的肢体。在中古时代的教会中,有许多最狞恶的事,追本溯源,是应由奥氏这一沈郁凄惨、人人有罪的观念,来负其责任的。」罗素又说:「真正使得奥古斯丁感到头痛的,只有一个理智上的难关。」「如果原始罪是承继自亚当,有如圣保罗之所说,则灵魂也和身体一样,一定是由父母传递出来,因为罪是属于灵魂的,不是属于身体的。这个难关他也看见了。但他说:《圣经》于此,既无一言,则关于此事,要达到一个公平的见解,实非拯救之所必须。所以他就将之留下来不解决它了。」(同上引)修道主义者约在第四世纪之初,基督教的修道运动(Monastic Movement)同时起于埃及和叙利亚。它有两种形式:一为索居的隐士,一为寺院的僧侣(monks),这是受了东方宗教生活形态的影响而来。第一名隐士是圣安东尼(St. Anthony),约在西元二五○年生于埃及,西元二 七○年开始隐密了十五年,以后则到沙漠中又隐了二十年,约在西元三○五年才出来宣讲并鼓励隐士生活。他极端地实行节饮、节食、节睡,但他说常有恶魔以淫欲的景色干扰他。当他去世之时,邻近埃及的沙漠西拜德(Thebaid)便充满了隐士了。圣济朗(St. Jerome)也是一位隐士,西元三四五年生于阿奎里亚(Aquileia)不远的一个小镇。先在阿奎里亚修苦行,后到沙漠中隐居。据说:「在沙漠中时,他过的是深自悔恨的生活,热泪盈眶,喃喃自语,有时又间以精神上的狂欢大乐。而忆起罗马的日子时,内心又不免有点摇摇欲动。」(见《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三章所引)在济朗的信徒之中,有两位出色的女性,那就是寡妇宝拉(Paula)和她的女儿尤斯妥倩(Eustochium)。他曾写信劝尤斯妥倩守童贞,并指导她如何克制性欲的烦恼。照他说:修女是基督的新娘(此可能与印度教中传说未嫁的处女均属干闼婆神有关),他说:「你可让你闺房的祕密来防卫你;你可让新郎在你的内部与你游戏。你祈祷吗?你可以对新郎说话。你读书吗?新郎对你说话。你入睡的时候,他会来在你后面,将他的手插入门眼中,你的心便会为他所动了;于是,你会醒来起身说道:『我实在厌倦爱情了。』他便答覆你说:『围着花园,是我的 姊妹、我的伴侣;这是关闭的泉水、封住的水源。』」这是一种移情作用的观想法,观想成功,确也有用。所以此后有些虔敬的贞女,竟在观想中,幻觉到耶稣的肉身真的来拥抱她们了。说到性欲问题,奥古斯丁也有一个不合情理的主张,他以为婚姻中的性交,如果本意是在生产子女,则不为有罪。但是要做到无淫思而只是性器官服从意志来操作,正像用手做工时,是将手运动而无邪念一样。他以为亚当夏娃在未犯罪前,若性交,亦可无淫思,性交之中之所以有淫念,正所以惩罚亚当的罪过。这是说,未堕落的天使,为了生子女,可以有淫行,但却无淫念。这种说法是可能的吗?再说基督教的寺院僧侣,实在也是学自东方宗教的。虽然耶稣曾说不结婚「不是人人能领略的,唯有蒙受恩赐的人才能领略。」(〈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十至十一节),保罗则说:「没有结婚的人,顾虑主的利益,努力使主喜悦;结婚的人应该顾虑世上的利益,努力使妻子喜乐,他的心就分散了。」(〈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第三十二至三十五节),但未规定教士独身,到了西元四百年左右,教会始规定教士不结婚。耶稣固未结过婚,他的十二门徒之中,确知未结过婚的,仅有约翰一人而已,圣彼得就是结过婚的。至于基督教的第一所寺院,是由另一位埃及人柏柯美亚(Pachominus),约在西元三一五年所建立,院中僧侣过共同生活,没有个人的私产和私食,并且一同举行宗教的仪式。其院设于尼罗河中一岛上,大可容下数千人。又有巴锡尔(Basil)继之而建于东方者,名闻亦着。院众定时祈祷,并课以劳作、严持戒律;大体以无所有、贞洁、从顺之三事为主。在西方的修道主义者中,最着名的是班尼狄教社的创始人圣班尼狄(St. B enedictine),他约生于西元四八○年。十二岁时即遁居于一个山洞中住下三年。约在西元五二○年,创建了着名的加西诺山修道院(Monastery of Monte Cassino),并拟订了班尼狄规约。住在修道院中的男者名为摩那丘斯(Monachus),女者名为衲那(Nona),犹如佛教寺院的比丘及比丘尼。他们除行通常的宗教仪式之外,唯以祈祷、冥想、手艺或耕垦等,为其日常生活。修道院围以垣如城廓,使院众不与尘世通往。后来则将其宗旨一变,谓不宜以自修为满足,更须以己之所得,感化他人。由此而尽力于传道及慈善、教育事业,遍设学校、医院。欧洲中古的经院哲学及其文化之推行,亦即由此修道院的基础之上开出来的。第四节 中古以下的基督教中古时代中古时代(Middle Ages)这个名词,在西洋史上有好多不同的说法。大致说:自西元四七六年西罗马政府覆亡至文艺复兴时代的千余年之间,称为中古时代。另有从西元六百年至一千年之间,为欧洲中古的「黑暗时代」(The Dark Ages);从西元九世纪至十五世纪之间,为基督教中古哲学即经院哲学的时代;从黑暗时代之末期到西元十四世纪之间,为欧洲中古文明的「封建时代」(Feudal times)。总之,此所谓欧洲的中古时代,是一段不景气的岁月,北方蛮族的入侵,十字军的东征,教会对异端的讨伐。教会在此期间权力高升,独揽了宗教信仰及文化教育,在在说明基督教在此时代是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基督教会在中古时代,虽为西洋文化保存了一线等待再兴的生机,但也阻碍了新文明的产生。在此期间,西洋文化的变迁是向下而不是向上,西元一千年,可以作为西欧文明降至最低的一年,所以称为黑暗时代。因为罗马时代的公立学校都已关闭了,文学、科学、美术,没有任何杰作可言。中古的封建制度,是由贵族武士因保护领下的人民抵御外来的武力劫掠而自然形成,所以有似古印度的剎帝利阶级。封土的领有者名为领主(lord),有时也称 主君(liegelord)或藩主(suzerain),土地的执有者称为附庸(vassal)。领主与附庸皆出身贵族,都是战斗人员,分有公、侯、伯、男等阶级,这些贵族之下各养有一批名为骑士的战士。土地的耕作者有自由农及农奴,自由农有自由使用某些土地之权及自由去留之权,但为数较农奴为少。农奴的身体不属于领主,但属于土地,因他们没有领主的许可,不得离开土地,领主却不能出卖他们的身体。中古教会的权力既高,区域的主教或修院的院主也就封建化了。很多主教的封建权力的性质及其封土的面积之广,都无异于贵族,而且是大贵族。虽受教会的禁令,他们不得自己携带武器,但却常常派遣附庸作战。一区的主教,无异是藩主,因此,为了权职的争取,教会之内的人事制度即受到弄权者的操纵,教士的私生活也腐败荒淫到极点。西元第十世纪的上半期,罗马有两个有名的妇人──狄奥多拉(Theodora)和她的女儿玛洛西亚(Morazia),操纵教会的圣职达数十年。当时的教皇约翰十世,为狄奥多拉的姘夫,以她之力而为教皇;约翰十一世教皇则为玛洛西亚与另一教皇所生的私生子;约翰十二世教皇,又是玛洛西亚之孙。其他各重要行省或主教辖区的教会圣职,亦复如此。竟有以五岁的儿童继任大主教之位者,二十岁以下的少年被任为大主教或主教者,则比比皆是了。教会教育中古时代的教会及修道院,均有庞大的地产及农奴(Serfs or Villeins),所以,为了培植更多为教会工作的人才,并为慈善的出发点,附设学校乃极普遍。不过,教会及修道院只办高级学校,初级教育则由世俗人士去办。在没有学校的农村中,则由教区的神父或邻近寺院的修士修女,将宗教教义以及教徒应尽的本分,口授给他们。很多贫穷而有特别天分的男孩,常由当地神父施以单独教育,然后送入教会或修道院的高级学校就读。因此,中古时代的许多大学者、大政治家、大作家,乃至教皇,多是由贫寒子弟出身的。教会教育的结果,便造成了教士(clerks)人数的激增,因为许身教会而受教会办的高等教育,是平民青年挤入上流社会中去的唯一途径。特别有一项法令鼓励了青年们蜂拥地进入大学之门,那就是中古时代以大学为教会的组织之一。教会不受国法的制限,大学生也不受普通法庭的裁判,即教会法庭亦无权管辖,而由大学自组法庭,审理其民事案件。何况大学出身的人,不论是否真的去做教会的神父(事实上很多人受完大学教育之后并不做神父),但皆被教会列入教职的一类而称为「教士」,不受国家的任何管束,不纳捐税,除了教会法庭之外,也不受任何法庭的审讯。因此到了亨利三世时代的牛津大学的三万学生之中,大多数是无业流氓,以学校为护符,专做嫖赌、争吵、行窃的勾当了。教会及修道院的教育虽如此的兴隆,但在文化思想上却无何进步,而且是扼 杀了文化思想的进步,原因是基督教的目的是,为培养教会的宗教人才,所以他们的教育方法是填鸭式的,不是启发式的,大多数学生不能自备书本,仅能听讲及记笔记。中古的神学家们虽也研究问题,但其仅用演绎法的推论,而不采分析的法则。他们无论研究什么问题,在未研究之先,早就有了结论,是根据结论而把问题的资料摆进那个结论的型范内去。当然,他们是为宗教信仰及为维护他们的宗教信仰的不受外力破坏而做学问,所以,他们是先从宗教的信仰上取得了结论,然后再来研究问题的。所以基督教的神学是一堆旧丝废麻缠成的东西,是为无事而忙的东西。它本身没有任何新内容,也不会开出任何新鲜的花朵。直到现在,凡是基督教学者的作品,仍多未脱这种先有结论后解问题的型式,乃至未来,也不可能有多大的改观,否则,他们势必脱离基督教而另觅枝栖。烦琐哲学烦琐哲学(Scholasticism)即是经院哲学。天主教人士不喜用烦琐之名,称之为士林派哲学。实则,拉丁语的「Schole」一字,是学校的意思。中古时代教会及修道院附设学校,一切学问为教会所垄断,学者皆须集于修院以研究学问,故以「经院学者」(Schoolmen)呼之。经院学者的神学,皆因转着大圈子用哲学解释基督教义,迂曲而繁碎,所以被史家称为烦琐哲学。一言以蔽之,中古的西方哲学,只为「谋天启与人智的调和而已」。史家通称 教父哲学为组织教理的时代;烦琐哲学为证明教义的时代。从其过程演化上说,自第九世纪至十五世纪的六百年间,烦琐哲学可分作四期:(一)准备期:此为第九至十一世纪间,着名的学者有给尔贝(Gerbert)、贝伦伽(Berengerius)、朗布兰克(Lanbranc)等。(二)发展期:此为第十二世纪,有名的学者有安瑟伦(Ansehlm 西元一○三三─一一○九年)、伦巴(Lombard)、洛色林(Roscellinus 西元?─一一二二年)等。安瑟伦倡导实在论(Realism Medieval),谓宇宙本来实在,即离去吾人观念,万有依然存在。洛色林倡导唯名论(Nominalism),主张宇宙万象,生自吾人之心,吾人认识神的创造成果,所以神亦不是抽象的。(三)鼎盛期:此为第十三世纪,此期之盛,多系受了阿拉伯学者的影响,中古东方的回教国家及西班牙的回教朝廷,累世奖励学术,他们的学者,多译亚里斯多德之着作,并加以训注,应用亚氏思想组成宗教哲学。当这些书籍传到西欧,被基督教学者得到后,竟是他们正要找求来作为替神学辩护的利器。于是,教会学者相率舍去柏拉图而宗亚里斯多德了。在此期间,最有名的神学家则有大亚勒伯图(Albertus Magnus)及其弟子阿奎那多玛与邓斯各脱斯(Duns Scotus),其门下各成宗派,称为多玛派及斯各脱斯派。此二人被称为「半唯实论的逍遥主义」(Semi-Realistic Peripateticism)。多玛于西元一二六一年着有一部《神学总论》(Summa Theologiae),天主教至今仍把它作为神学课本。多玛以为宇宙实体分作二类:一为实在的实体,二是抽象或消极意义的实体。实在的实体又分为二:一是单纯的、常德的,此即是神;二是形式与质料相合而成的,此即是万物。神为形式的形式,故无生灭;神为真理,故神常存。亚里斯多德所谓的潜在之与实在,多玛即比作自然之与神恩,常人之与教徒,国家之与教会,帝王之与教皇,哲学之与神学的二分法了。这些二分法中,前者只是手段,后者才是目的。多玛以为上帝虽不被动,但祈祷还是有用,这真令人觉得莫名其妙!上帝既不被动,向他祈祷又有何用?多玛以为灵魂并不是以人的精液而传递,而是在各人各各为上帝重造出来的,这也使人难懂难解,譬如一个人不是由正式婚姻关系而生的,似乎要使上帝来做通奸的助手了!如果灵魂不是传递的而是重造的,它怎么又会承袭亚当所犯的罪呢?上帝为何又要不断地造出新的灵魂来使之受罪呢? (四)衰颓期:此为第十四、十五世纪,衰颓之因有三:1.威廉.屋肯(William Occam 西元一○七○─一一二一年)的绝对实在论抬头。屋肯以为物之本身,终不可认识,所认识者仅其名目。故宗教之信仰不能以理性认识之。因 而,合理的神学,不可能成立。哲学与神学、信仰与知识、国家与教会,应该分作两回事来讨论。于是学问独立,研究自由,损坏了神学。2.神祕主义(Mysticism)的兴起。这种主义重情感而斥究理,此在教会中由来已久,到十四、十五世纪又分正统派及自由派。正统派虽重视神祕经验,但尚不敢公然背离教会的宗义;自由派则已不理教会的宗义,全凭自己胸臆的宗教经验,标新立异,并舍拉丁文而改用各国国语着作。此对烦琐哲学之衰,影响很大。3.研究自然哲学的风气渐开。教会神学是经不起用自然哲学来衡量的,可是十三世纪中的罗哲.培根(Roger Bacon)开其端,以为人知有三种:一是从权威(如上帝有权威)出者,二是由推理(演绎)出者,三是实证得者。此乃是一切观察的最后断案。由培根而继起的学者不绝,同时,阿拉伯学者在自然科学、哲学方面的成就,也使欧洲学者促起其研究自然的兴趣,虽有教会的迫害压制,也如弦上之箭,已不得不发了。近世的基督教经院哲学的末期,正统的神学衰落,自由思想抬头,神祕主义兴起。于是,在世学方面有西欧的文艺复兴(Renaissance),而产生与天主教之神国希望相悖的人道主义(Humanism);在宗教方面有反对罗马教会的宗教改革,而产生了复元教。复元教被天主教贬称为裂教或誓反教,它与罗马教会的本 质相同而形式观念稍异。例如:1.罗马教以教皇为真理的标准;复元教则以《圣经》为定理。2.罗马教以教会职员及古代圣徒,是一般信徒与神交通的中间人;复元教则以一般信徒皆可直接敬神。3.罗马教以人之得救,须遵行教会的许多规例;复元教则以人之得救,唯在信仰耶稣。由此可见,从宗教的历程上说,罗马教尚未脱离原始宗教以祭司为中心的型态;复元教虽称恢复到耶稣的本意,实则是受了时代思潮的刺激而产生的修正宗教。可惜,当此自然哲学昌明的时代来临,凡是有神论的宗教,均感有千头万绪的问题日益困扰了它们。多神教固落于无可理喻的迷信之讥,一神教同样也有此路不通的根本危机。基督教会不得已而只好承认,神学应该分为「自然的」及「启示的」两部分。实则,自然的神学根本不是基督教的财产,而是哲学家的业绩。唯有启示的神学才是基督教的遗产。前者是理性的学问,后者是(不必用理性来衡量的)情感的信仰。理性的学问和情感的信仰分家,基督教只剩下了情感的信仰而与理性的分析离了婚,这正是基督教的「病灶」。为了挽救这种危机,近代的基督教学者,已在从多方面来求变通。例如对于中国儒家思想的钻研融会,对于佛教思想的探究吸收,对于近代各家哲学的学习模仿,对于科学精神的容忍接纳,在在都表现出基督教之不愿就此灭亡的热望。 不论基督教的本质能否接通时代的新思潮,他们确实是在朝着这一方向努力,至少,由基督教会培养出来的很多人才,能够使人产生一种基督教并不落伍的感觉。为了保持基督教会的继续发展,他们时时注意客观环境的变化,他们除了自我整顿改革其教律之外,教会中的有识之士,均将大部分的时间用之于一般的学艺上面,以对人群的服务来作为吸收信徒的手段。神职人员在大学及中学里教书,教的虽不是神学,却能收到间接传教的功效。教会尽量地办一般教育的学校,利用课外活动,来吸收信徒。这都是中古时代的遗风,所不同者,中古时代仅仅教授神学,现在是以教授一般的知识为主。正因为基督教的教育普及,他们能够培养出很多人才。虽然基督教的神学,经不起理性的考察,但既接受了教会的培育,岂能不感恩图报!尤其是先入为主的心理,也能使许多人进入教会之后,便对它深信不疑,至少也不忍反唇相讥,这是他们传教方法的最大成功。所以,近代世界各国的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大实业家之中,不乏是基督教的信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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